古代人对于血脉是非常看重的。 香火传承也是深入人心,看到陈琳这样胡来,黄盖暴怒是非常正常的。 “你懂个屁!” 陈琳立刻反驳:“兀术一个脑袋,两个胳膊。孙权也是一双手,两只脚,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就是一样的。” “更何况,孙权碧眼紫须,说别人是胡虏,你也好意思?” “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模样的!” 陈琳这话,直接怼得黄盖无话可说了。 自家少将军的确是有“异相”。 “但是你输血就是害他!”黄盖不依不饶地抓住血脉这个说法,并且伸出手来想要拔出那个针头。 黄盖这样固执是可以理解的。 古人受伤的时候,也会找人来输血。 甚至会找牛、找羊来给病人输血,非常生猛! 但是古人发现这输血只有极少部分救下来,大多数都会暴毙而亡。 久而久之“输血”这个救治方法就被视之为害人之法了。 “你可以质疑我,但是不能质疑这个医术!” 陈琳就算是被黄盖用长刀顶着喉咙,那是一点都不害怕,甚至有些被看轻了的愤怒。 “这可是徐王亲自传授的医术!” “我已经是确认了孙权的血型是AB型,给他输的是O型血。绝对没有问题!” “什么比,什么噢???”黄盖更加生气了:“抓个神婆来都比你靠谱! “哈哈哈!愚笨如猪的家伙!” 陈琳嘿嘿一笑:“你连血型都分不清,我还跟你解释什么呢?” “老是给钱看病就行,非得在这里吵闹!” 陈琳一脸的傲然,回忆起了自己导师糜竺给自己讲解血型的理论时候。 那就像是推开一扇新世纪大门一样。 在1902年,科学家兰德斯坦纳发现了医学史上重要理论——ABO血型系统。 ABO血型系统根据红细胞上面的凝集原决定。 A型:A凝集原+抗B凝集素 B型:B凝集原+抗A凝集素 AB型:A凝集原、B凝集原,没有凝集素 O型:无凝集原,有抗A凝集素、抗B凝集素 因为凝集原遇到了相应的凝集素就会凝结,所以需要正确配对才能安全输血。 否则血液会凝结!! 科学家根据研究发现: O型是万能输血者,可以给A、B、AB、O型输血。 AB型万能受血者,可以接受来自A、B、AB、O型的血液。 当然了这些研究,糜竺都非常恬不知耻地占为己有,都传授给太医院学生了。 在前面的时候,陈琳已经按照糜竺传授的方法测算出孙权是AB型血液。 理论上来说,随便给他输血也不会死。 但是陈琳怕测算出错,稳妥地选择了万能型输血者O型给他输血。 “好心肝当作驴肝肺!” “真是不知好歹!”陈琳想起这些神圣的知识,就更加生气了。 “你……”黄盖哪里知道什么血型,如今听到对方骂自己,那是受气得头发都竖立了起来。 “老将军……”这个时候,孙权有气无力地开口了。 黄盖立刻丢掉了手中的长刀凑到了面前一看。 “哎呀!少将军你的脸色好了不少!” 黄盖惊讶地发现孙权如今从“面如白纸”变成了“稍有血色”的状态了。 他再转头一看,好家伙! 旁边刚才那个强壮如牛的兀术,如今脸上已经是微微发白,嘴唇都有些发青了。 这一幕,就好像是生命力从兀术体内通过血液,来到了孙权身上一样。 非常神奇! “哇!!” 周围的士兵也是看到了两者发生的变化,也是惊呼连连。 这样颠覆性的场面,让他们一时半会难以消化。 那黄盖脸上的神色变化,好似跑马灯一样。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古人云,血浓于水!” “凡是兄弟侄子,滴血才可以相融。” “现在这个兀术能够将血液输送到少将军体内,这怎么都说不通啊!” 孙权也是非常的懵逼,按照古人的说法那是“血浓于水”。 只有血缘关系上的人,将鲜血滴在一起才能够融合。 很多的滴血认亲就是这么来的。 此时的陈琳逮着机会,当然是要奚落黄盖了。 “很难说啊!” “孙坚英俊潇洒,年轻时候可是风流倜傥的,说不定会沾花惹草。” “你们的少将军孙权长的相貌不同于孙策的样貌,碧眼紫须的。” “他跟这位兀术……”陈琳指了指孙权,忽然指了指孙权。 “说不定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呢!” 异父异母亲兄弟?? 孙权听到这番话后,人都傻了。 顺着陈琳的思路想下去,好像自己跟老爹孙坚真的没啥关系啊! 否则这“滴血认亲”之理说不过去啊! 他张开嘴巴,喃喃自语道: “难道我真的不是亲生的??” “真的不是亲生的???” 孙权直接怀疑人生了。 黄盖与吕岱两人靠得比较近一些,都能能听说到孙权的嘀咕。 他们的脸皮一阵的狂跳: “难道孙权真的不是我们老主公之子?” “不可能吧??” 陈琳看到这三人的反应,肚子都快要笑炸了。 “徐王曾说,知识就是力量。” “看我现在一句话就将他们揍得昏头转向了!” 陈琳脸上笑意盈盈,发飞了很大的力气才收起笑容。 他轻咳了一声说道: “好了!” “你们就别再嘀咕了,如今是靠着兀术的血液给孙权维持着活命之血。” “那箭头还没有处理掉呢。” “等到孙权的血液流干还是死路一条。” “你们治不治?” “治!当然治!”孙权连连点头,能活着谁相似呢? 这血缘之说可以压后一点讨论,但是人死了就没了啊! “那好……” “我先将这输血规则给你们说明一下。” 陈琳笑吟吟地看着孙权,眸子中都是笑意。 孙权不由得浑身一抖,这眼神怎么感觉就像是看一头待宰杀的肥猪一样啊? “神医请说。”但是小命被对方拿捏呢,孙权不由得不点头答应。 “是这样的……”陈琳指着兀术说道。 “这适配的血液极其的稀有,异常珍贵。” “若是救治成功的话,我们是按照兀术体重的十倍收取输血费用的。” “比如说,兀术一百二十斤,那我们就收取同等重量的一千二百斤黄金。” 孙权听到这话,差点一口老血就喷了出来。 你管这叫同等重量? 我这输的不是血,输的是黄金是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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