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牌了,我就是全能巨星_第416:王者的烙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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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不错。
  赵梓骆心痒难耐,能和世界上最顶尖的音乐大佬交锋,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可是,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很遗憾……他摇了摇头,指着光头男子说道:“这是谁?”
  群星盛典的排场大得吓人,赫曼莎,亚力克希斯,米劳尔伯恩……这是西陆被吹成神的“缪斯联盟”中的前三席。
  法连恩是老牌乐神,虽然没有加入缪斯联盟,但对方拿过的奥荣奖绝不比缪斯联盟的人少!
  只是因为对方有钱就发歌,不少人质疑过他:一个歌手能不能唱你的歌都不管,你这么缺钱吗?
  声誉不够好。
  但你可以质疑他的人品,却不能质疑他的实力!
  能和这些人一个牌面,自己还没听说过的光头男,就成了显眼包了。
  “你不认识他?”梅森有些惊讶。
  赵梓骆注意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梅森眼睛里都是火热的!
  “噢……他可是我的偶像!!”
  梅森兴奋地站了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合影——居然是梅森和光头男子的合影!而且梅森还是笑的更开心,满脸追星成功的那个!
  “地狱咆哮的主唱,词曲作者——希勒姆.突森!”
  “西陆乐坛至高神!!”
  原来是他!
  赵梓骆的目光终于凝重了起来。
  地狱咆哮乐队,十八年来唯一三级跳成功的歌手!
  而且功成名就之后居然不再唱歌了!
  这让他们的音乐充满了传奇!甚至……成为了西陆音乐圈的一面旗帜!
  因为他,三级跳被誉为登神长阶。
  而赵梓骆都可以说,是沾了对方的光,才引起了几个月前的全西陆关注!
  他沉默地拿起请帖,轻轻拂过。
  收回之前的话。
  大老王这份礼物,是用了心的。
  对方身为荣森的董事,这才能拿到这份请帖。
  “去试试吧。”梅森笑道:“你的实力,应该让全球看到!”
  赵梓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算了。”
  “怎么?没信心?”梅森挤眉弄眼——很难相信这是全球第一票房的导演。
  赵梓骆失笑:“不是没信心。”
  “比起音乐,我现在更希望学习星战。”
  “而且我拿过的奖够多了,也不是特别在意这个荣誉。”
  然而,梅森听到这句话,反而脸色郑重了起来。
  “赵,听我一句,这次盛典你要去!”
  不等赵梓骆说话,他就立刻说道:“除非你永远不进入西陆市场,否则,你必须为自己留下一个烙印。”
  不进入西陆市场是不可能的。
  西陆市场占据全球36%的份额,华国也才占据27%。
  梅森继续说道:“可你一个新人,不管你以前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多好的成绩,但刚到新的市场一定会受到排挤——前几个月奥利安娜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但是,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能让你的名字响彻西陆,将登神长阶补完,还犹豫什么呢?”
  “不管你在不在乎它。”
  “当你真正想进军西陆市场的时候,你的名头就不是‘亚太的xxx’。”
  “而是首届‘群星盛典’的第x名!”
  “这是身份的烙印,是一道桥梁,你可以通过它认识许多人……就像你上次找赫曼莎帮忙认识我。”
  “你为什么找她?”
  “是因为你担心你的名片递过来,我看都不看——因为没听说过!嗯……其实就是这样,在那之前我确实没听说过你。”
  如果赵梓骆直接递上名片,大概率是进垃圾桶。
  梅森的地位,可不是普通乐神能比肩的。
  一个乐神的名头就像让他的助理每天从几十封合作邮件中注意到,有点痴心妄想了。
  “可你那时候如果是‘群星盛典’的第一名第二名,就一定会被注意到!”
  这番话,让赵梓骆豁然开朗。
  是的,留下自己的烙印。
  自己以后是一定会反攻西陆的!
  那时候,这个烙印会为自己打消很多麻烦!
  看到他的神色有些意动,梅森正要再劝,赵梓骆仍然摇头。
  “还是算了吧……我确实更希望学习科幻片拍摄的经验。”
  “噢……不,这完全不影响!”梅森摊手:“初期的美术风格已经敲定,我们每周开一次会,到时候你直接视频会议入场。”
  “而且你又不是每天都要去训练歌手,白天在剧组,晚上去听歌手录音,这并不耽误。”
  赵梓骆满头问号:“晚上你们居然不工作?”
  梅森更是满脸惊讶:“晚上居然要工作?”
  哦……对了。
  这里是宁躺不卷的。
  所以才会被华国追上……赵梓骆耸肩,他差点忘了这一点。
  拿国内的剧组标准来要求西陆了。
  难怪西陆拍一部片子时间这么长……晚上不工作,除非特别镜头要拍,周日也不工作,啧啧啧……想起来赵梓骆都为国内同行可怜。
  看人家这歇得。
  他忍不住搓着下巴,如果晚上不工作,周日还休息……他还真不是没空!
  “我再考虑考虑。”
  …………
  “噢……我发誓我没有骗你们!”
  一家酒吧中,莎莉丝特的经纪人满脸发红,指着天发誓。
  “当时,确实是孔方老师让我们过去的!他觉得莎莉丝特音质不错!”
  酒吧名为赤角,是附近有名的经纪人聚会酒吧。
  每天晚上,这里都聚满了俊男靓女。
  可能被看中的没几个。
  这些满怀梦想的年轻人都不清楚,在娱乐业高度发达的西陆,俊男靓女不要太多。
  音乐公司需要的,是独特的声音。
  一听就忘不掉的那种!
  一位肥胖的妇女摇着酒杯嗤笑:“行了,罗伯特,这一段你三天说过几十次了。”
  另一位经纪人也笑道:“为了遇到孔方老师,你怕是用光了自己下辈子的运气。”
  “不管怎么说,能遇到这种大佬都是你走运,来,干杯!”
  叮叮叮……酒杯碰撞的声音响起。
  罗伯特刚放下酒杯,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他已经有些醉意了,没有看号码,拿起来直接说:“喂,你好,这里是燃点经纪公司艺人部……孔孔孔孔方老师!”
  下一句话,他瞬间站直了身躯。
  本来嘈杂的酒吧,也立刻安静了下来。一道道羡慕的目光看向罗伯特。
  “真的吗?!”
  下一秒,罗伯特差点跳了起来。
  “好!没问题!我们马上准备!”
  “您什么时候过来?现在?ok……ok!不不不……不麻烦!我立刻通知大家!”
  “放心,他们全都会到,一个都不会少!少了一个我打断他们的腿!”
  挂上电话,立刻有人问道:“怎么?”
  罗伯特没有回答,而是笑着挥了挥手:“下次见!”
  “对了,今天我周围的三个伙伴,我买单!”
  他离开了。
  酒吧里诸位同行面面相觑。
  这是发了什么疯?
  车内,罗伯特让司机开慢点,同时自己拼命醒酒。
  他用力拍了拍脸,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
  三天。
  三天前,孔方老师对群星盛典嗤之以鼻。
  他可以理解,自己以为的最高奖项,在孔方老师这种级别的人物眼中,不是过家家是什么?
  可三天后!
  对方居然说他愿意参加!
  不仅带着莎莉丝特。
  还要从他们艺人里选择一位男子,以应付更多的情况!
  “走大运了……你们真走大运了!!”
  他兴奋地打开聊天软件,进入艺人群,直接发了语音。
  “各位帅气漂亮的小朋友们,你们运气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让我羡慕!”
  “现在,请穿上你们的鞋,打扮一下自己,露出最好的一面,同时保证声音处于最佳状态!”
  “一个小时后,公司录音棚,孔方老师将要选择一位男性歌手,和他、莎莉丝特,一起参加群星盛典!”
  …………
  一小时后,燃点公司。
  平时鲜少开放,老板花了重金打造的录音棚灯火通明。
  外面的休息室内,坐了六位男孩。
  年龄都不大,但都有自己的特点——面容上的特点。
  不难看,甚至其中有一位,可以说走出去足以让少女尖叫!
  但此刻,他们脸上没有一丝轻松。全都紧张地看着公司门外。
  休息室已经上了好几次咖啡,可男孩们根本坐不住,不时站起来又坐下。
  坐下的时候,也是掏出随身镜整理仪容。
  “你说……”休息室的气氛非常焦灼,终于,一位男孩开口道:“孔方老师真的会选择我们吗?”
  所有人都摇了摇头。
  不知道。
  可是心中无比渴望!
  “那可是《needyounow》和《lovethewayyoulie》的缔造者啊……”
  有的人,只是一出场,就惊艳了时光。
  最帅气的少年咬了咬牙:“只要能被选上,让我做什么都行!”
  顿时,一道道目光全都看了过来。
  “嘿!你们这么看我做什么!我是说音乐上!fuck!”
  就在这时,脚步声响起,还有自家老板恭维的声音:“老师,走这边,我给您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部门……”
  来了!
  顿时,所有少年全都挺直了背。
  皮鞋声很快来到了门口,他们都看到一位英俊的亚裔男子,正审视地看着休息室内所有人。
  赵梓骆目光一个个扫过去,就在扫到最帅的那位男孩的时候,忽然顿住了。
  不是……
  这也太巧了吧?
  这个公司是有收藏癖吗?
  “他叫什么名字?”他指着男孩说道。
  “艾利克斯。”老板低声道:“长相是练习生中最好的,可是他的声音没有太大特点,而且乐理知识不如其他几个人丰富……”
  艾利克斯?
  赵梓骆感慨地重复了一遍。
  可惜……声音特点不足,乐理不够丰富……难怪脑海里没有跳出巨星时刻的提示。
  但是!
  “就他了。”赵梓骆肯定说道:“对了,艾利克斯以后用艺名。”
  老板当然没有任何问题:“您请说,什么名字?”
  “嗯……贾斯汀.比伯!”
  老板:……
  不是,这名字并没有什么亮点吧?
  老板:“老师,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个更有诗意的名字?”
  赵梓骆:“不,他必须叫贾斯汀比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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