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牌了,我就是全能巨星_第368:故乡的风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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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玲玲感觉脑袋有些晕。
  他们凭什么以为自己就是‘顶级’呢?
  这是赵梓骆刚说的话。
  可是。
  他们凭什么不认为自己是顶级呢?
  她想说什么,可是一想到《wakawaka》,又无法说起。
  就在这时,赫曼莎举起了杯子。
  “各位。”她站了起来,轻轻抿了一口香槟,微笑道:“欢迎来到我的生日晚宴。”
  她的目光扫过所有人,在赵梓骆身上微微停顿了一下,立刻移开。
  “今天坐在这里的,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音乐创作者!”
  “音乐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文艺复兴时期。”
  赵梓骆眉头微皱,但并没有说什么。
  “第二,就是近百年。”
  赫曼莎笑容中带着自豪:“我们为音乐命名,定义。”
  “什么是摇滚,什么是蓝调,什么是布鲁斯,什么是电子乐。”
  “一项项音乐成果通过西陆发布,影响到全世界。上世纪四十年代,我们才正式确立了‘流行乐’这个大科目!”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奥荣奖成立,由奥荣音乐群星奖划分出详细的等级,才有了今天黄金,白金,乐神,艺术家的门槛。”
  她笑着一饮而尽,一只手轻捂住胸口:“为音乐的先行者们干杯。”
  这一次,赵梓骆没有任何意见。
  掌声四起,当所有人放下杯子后,赫曼莎继续说道:“每五年,我都会进行一次生日晚宴,亲爱的,这不是炫耀。只是想让音乐发展更加蓬勃!”
  “说的没错。”
  话音刚落,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我们欢迎世界上所有有才音乐家来到这里,我同样希望能在这次晚宴上看到更多不同的面孔。”
  这是……
  赵梓骆意外地看了过去,正好看到李承哲的脸。
  对于李承哲的突兀开口,赫曼莎显然有些不悦,但艺术家这个名头,可是通行全世界的。
  她并没有直接反驳,而是顺着对方的话说了下去:“比如亚太音乐家。”
  “阿非利加音乐家。”
  她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投向赵梓骆:“诚挚地感谢孔方老师的来到。”
  哗啦啦,掌声热切。biqubao.com
  就在这时,李承哲的声音再次响起:“赫曼莎老师,您或许不知道,他在亚太可是如日中天。”
  “他做出的纯音乐,已经超脱了三星乐神的界限!成为艺术家指日可待!”
  赫曼莎惊讶地看了一眼赵梓骆。
  她不喜欢李承哲。
  但她绝不怀疑一位艺术家的品味!
  但她没有看到。
  此刻,宴会席中二十四人,其中六位艺术家。
  其余十八位三星乐神,都隐晦地看了李承哲一眼。
  “有意思……”一位酒红色头发的中年妇女轻轻摇晃着香槟,低声问身旁人:“皮耶鲁,李承哲和这位孔什么老师,有矛盾?”
  要不怎么把对方架起来烤?
  也就赫曼莎见猎心喜没听出来意思。
  对方现在还是三星乐神。
  李承哲吹嘘的却是对方的纯音乐!
  如果等会儿,孔什么老师拿出来的是一首流行乐。
  赫曼莎心里不知道有多失望!
  另外。
  他们明明没有在最初的邀请名单上看到孔方,对方却来了。
  明显是有事情需要赫曼莎帮忙。
  现在赫曼莎一旦印象分打了折扣,还会帮?
  皮耶鲁微笑着端起酒抿了一口:“你可能不知道……”
  “当初我给贾斯汀也写了一首歌,也进入了决赛圈。”
  “就是输给了《wakawaka》。”
  他复杂地看了一眼赵梓骆:“那首歌,十年一遇。”
  他本来想说,这个孔方,不简单。
  但不知道怎么,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好像说出来了就代表西陆低了对方一头。
  “李承哲老师也是亚太人,面对着孔方老师这样的新秀追击……或许在排行榜上吃过亏?”
  身边的红发妇女嘴巴都张成了o型,随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一眼赵梓骆。
  “不能吧?”
  她下意识地说。
  任何艺术家,都是先成为三星乐神,再一步步突破。
  别看李承哲不怎么写流行歌了。
  但别人只要想写,必定是top3以内的存在,还是全年top3。
  可这样的人……或许在和孔方的交锋里,吃过亏?
  她感觉脑子不太够用了。
  “看着吧。”皮耶鲁饶有兴致地张大了眼睛:“我有预感,接下来会很精彩!”
  众目睽睽之下,赵梓骆微笑颔首:“当然。”
  李承哲笑道:“既然如此,不如让我们先听听孔方老师的歌曲?”
  “在场的各位,几十年下来,都看腻了嘛。”
  一片附和的笑声响起,赵梓骆站了起来:“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赫曼莎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周围的人也安静了下来。
  赵梓骆走到钢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三角形的乐器来。
  这个乐器出来的瞬间,不少人目光都是一亮!
  能进入赫曼莎晚宴的,最次都是三星乐神,
  “这是陶笛?”一位三星乐神惊喜道:“不是钢琴?”
  乐器越怪,死的越快……哦不,是乐器越怪,要么死的越快。
  要么成绝响!
  就连赫曼莎的目光都亮了起来。
  赵梓骆坐在椅子上,深呼吸。
  他感觉世界安静了下来,吹后,轻轻吹响了陶笛。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第一句出来,所有人齐齐张大了嘴,愕然看向赵梓骆。
  赫曼莎轻掩着嘴,眼中隐晦的不屑瞬间消失,只剩下狂喜和震撼!
  好听。
  太特么好听了!
  陶笛的声音非常独特,如风声,如有人轻轻哭泣。
  开头的九个音符,如泣如诉,仿佛风在树林中哽咽。
  那是打动心灵的声音。
  让人从心尖上浮现出一阵酥麻,随后经过耳蜗,进入大脑皮层。畅快的感觉似轻微的电流布满全身。
  那是声音的力量!
  伴随着第二句出来,哽咽的感觉更浓烈了!
  “有人在哭泣……”片刻的震撼之后,皮耶鲁立刻闭上了眼睛。
  这首音乐质量艺术造诣非常高!
  三四层楼那么高!
  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优质音乐第一音源演奏,他如果此刻还心有旁骛,那才是对这首音乐的不尊敬!
  所以,刚才那句话,他是无声言说的。
  闭上眼睛。
  才听到心尖的风拂过。
  伴随着音乐的起伏,就像是秋风拂过金黄色的稻田。
  皮耶鲁好像看到小时候。
  祖母正在风车外,磨着小麦粉。
  那头叫做“尖头靴”的毛驴,正拉着磨盘转个不停。
  他小时候家里穷。
  白面包是他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抹上了蓝莓果酱就更好了。
  明明是无声的画面。
  可每一帧,每一秒,都充斥着一种故乡的味道。
  那些沉睡的,已经遗忘的。
  居然……在被这支曲子一点点唤醒!
  另一边,赫曼莎同样闭上了眼睛。全力感受。
  这是对于优秀作品最起码的尊敬。
  有些焦躁的心,被音符慢慢抚平,在某一刻,她居然感觉到了宁静。
  就像自己小时候,躺在草坪上一样。
  她忽然想起了老家的向日葵花田。
  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是那样绚烂?
  说起来……自己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啊……
  伴随着音乐的深入,那夏日山中,故乡原野的画面被一笔笔勾勒。
  开始是丰富了记忆。
  接着,勾勒出了易掌柜黑白素描。
  然后,是浓墨重彩!
  伴随着音乐达到高潮,开始被抚平的情绪终于叠加出了高潮!
  但,那不是歇斯底里,也不是泪满长襟。
  而是近乡情怯,物是人非的无声哽咽。
  此时无声胜有声。
  西陆的诗句往往是直白的,对比华国的诗文,缺少一种意境,更多运用的是朦胧的比喻。
  可这一刻,他们却品到了意境!
  唯独有一个人没有品到!
  那就是全场唯一一个没有闭上眼,而是震撼到嘴巴都合不拢的李承哲!
  “这是他的音乐?!”
  “什么时候……他的纯音乐走到了这一步?!”
  这首音乐……
  这个级别!
  哪怕放在他的精选集里,也足以当做top5!
  可他多大?
  孔方多大!
  不敢相信和浓浓的震撼,反复冲击着他的心,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太吓人了!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后,全场静谧。
  如果他们睁开眼睛,都会看到眼睛是微红的。
  “《故乡的原风景》送给赫曼莎老师,希望您喜欢。”
  赫曼莎如梦初醒,第一个站了起来,拼命鼓掌。
  “好!”
  “好曲子!”
  接着,是皮耶鲁。
  他也站了起来,用力鼓掌,头不停摇晃着:“厉害……实在厉害!这首歌太贴切了!”
  此时此刻,他们眼中没有一丝高傲!
  他们太清楚《故乡的原风景》的优秀了!
  他们没有资格在这一首歌面前高傲!
  随着这两个掌声,其他音乐家也掌声雷动。
  “完美……听完这首曲子,我想我不需要发表自己的音乐了!”
  “无可挑剔,我甚至找不到用什么词汇去赞美它!”
  “陶笛的音质和音乐简直绝配!在表达细微感情上,总归是小型乐器更胜一筹!”
  “难以置信……这、这竟然是华国人写出来歌曲!”
  李承哲人都麻了。
  这剧本……好熟悉。
  莫非是自己穿越了?
  他怎么随时都能拿出这种级别的歌啊!
  不是应该把头发薅秃才能有的吗!
  《百鸟朝凤》如此。《故乡的原风景》也是如此!
  还让不让人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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