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猛滚烫的泪珠,簌簌地往下落,湮进了血色大海之中。 他悬于道义圣光的阵法光圈之中。 四周的风,吹动起了他的发梢。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旁侧,一只枯瘦纤长的手,递来了干净的帕子。 陆猛侧目,满眼通红地看向了微笑着的夏明珠。 “陆大哥,你的兰花帕子我收下了,若不嫌弃的话,我这帕子,你便留着呗。”夏明珠语笑嫣然,嗓音好听,带着点常年被瘴毒侵蚀的哑,病气的缠绕瘴毒的侵蚀,却未让她的眼睛混浊,依旧是炯炯有神的,好似陆猛年幼孤独的那个晚上,抬头看的天上星。 这帕子很是普通,陆猛不知,对于夏明珠来说意义非凡的。 大夏那样贫瘠的地方,能有这样的帕子,就已是十分的难得了。 那是阿娘临终前交给她的。 “小明珠,日后遇到心上人,送给他。” “帕上的明珠花,是大夏不夜的象征。” 在大夏,少女遇到心上人,多是以帕子为定情信物。 或是用帕子来试探。 若对方收下,便是缘定天成,两情相悦。 一旦婉拒,那便不能死缠烂打。 “谢了,夏小姐。”陆猛接过了帕子,却舍不得拿来擦眼泪。 他看了眼帕上的花朵,是从未见过的样式,便问:“夏小姐,这是什么花?” “希望之花,愿陆大哥的前程,光明璀璨,永怀希望。” 夏明珠站在光阵之中对着陆猛笑,“忘了说,恭喜了陆大将,你是我见过,最英勇的男子,是弹琵琶最好看的男子。” 那言简意赅的话语,轻而易举就撩拨了陆猛的心。 丝丝缕缕的酥麻感,像是一只只蚂蚁趁人熟睡走过全身的皮肤,躁又难耐的。 魁梧身形的一颗心如若小鹿乱撞,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三更时,黎明天。 少女笑若风铃海儿。 而后,她戴上了白如雪的斗篷,覆在了头顶,遮住了眉目,身形瘦削如竹又是那样的孤独,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要去远方的沙漠追逐着火烧云。 “夏小姐。”陆猛喊住了她,“你,你要去何处?” “去大夏繁华处。” 她不会为了一刻恍惚的悸动,而忘了光复大夏的使命。 情爱焉能比国重? 王朝需要一代代人的努力。 谁又没有点遗憾? 更何况。 她是大夏的孤女,陆猛是界主亲封的镇海大将,原就是背道而驰的两条路。大夏有不成文的规矩,王朝内的孩子,不可与外族通婚。 陆猛讷讷地望着夏明珠的背影,直到夏时欢从光阵的边沿,如在悬崖峭壁,背对着他散漫地摆了摆白手套泛着光的手,然后毫不犹豫地一跃而下,单膝跪地落在血海,起身踏步往前,走进了正在等候她的白袍军阵营。 夏时欢说:“明珠,你能留下。” “留下成为他人的附庸品?”夏明珠反问。 郡主沉默。 夏明珠笑了笑,“我可不想用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与余生,去赌人性的良心。郡主殿下,明珠不是赌徒,不喜欢博弈,只喜欢脚踏实地的事。”她留下只能成为陆猛的附属品,乍见之欢并不等于久处不厌,她想成为一个能够不比镇海大将差的女子,情爱的天秤不该偏向任何一头,应当永远都是居中的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2_152173/79121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