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那个老大爷易容了。” 这也就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媳妇儿会觉得他的脉象和看起来的年龄不相符。 “你说他也易容了?” 震惊过后,岳云芷细细琢磨下来,也觉得他这个猜测很有可能。 只是。 自己的易容术是从空间里学的,那个老大爷呢? “阿则,你说他到底是谁?” 岳云芷又翻出了那张纸条,对着灯看了好多遍。 “我总感觉的这字迹有些眼熟,可是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儿看过。” “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了。” 秦修则捉过她的小手,放到唇边亲了亲,“他既然特意来提醒我们,就说明没有恶意。” “日后,总会查清楚的。” “嗯。” 困意来袭,岳云芷打了个秀气的哈欠,催着他快些回屋歇着。 —— 一觉醒来,阳光已经穿透了艾绿色的窗帘,在地面上留下一地斑驳的光斑。 岳云芷眨了眨眼让自己强行开机,刚撑起胳臂准备看时间,耳边就传来男人的声音,“才八点半,再睡一会儿。” 两人昨天晚上差不多四点多才睡下,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四个半小时。 “不睡了,我去医院看看刘永。”岳云芷道。 她心里惦记着那瓶药的检测结果,在家也睡不踏实。等忙完中午回来再补个午觉就好了。 秦修则也跟着坐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你今天不忙?” 岳云芷微微惊讶。 她还以为,昨天端了李家的毒窝,他今天应该会有很多事情才对。 “有大哥应付着。” 出了房门,秦父和秦爱玲一家子已经出去了,只有秦母在家照顾秦修云。 今天是周末,小家伙没上学,一看到她,立马小炮弹似地冲过来,兴奋地撞进她怀里,“嫂嫂!” “小云!别闹你嫂子。”秦母喊了他一声,又招呼岳云芷,“快来吃饭,一直在灶上热着,这会儿温度正好。” “诶。” 岳云芷乖巧地应了一声,拉着男人在餐桌旁坐下,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粥,顿时觉得浑身上下都暖和了起来,舒服得不得了。 “妈,爹和姑他们呢?” “你爹带你姑他们出去逛逛,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铺子,说是顺便学习学习别人家是怎么开馆子的。” “昊宇也跟着去了。”秦母说起来又是高兴又是骄傲,“你姑昨天一来就说昊宇的状态比之前好了不止一星半点,今天早上,也是他主动开口说要一块跟着出去的。” 自从来到京市,换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再加上按时针灸吃药,何昊宇的状态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好,能主动开口和人交流,也没再做极端的事情。 秦爱玲两口子激动得当场就抹起了眼泪。 也就是岳云芷不在,不然,这两人怕是要当场给她跪下来了。 吃过饭,又陪着秦母说了会儿话,两人才出门,开车去医院。 这个时候也没有专门的停车场,秦修则就把车子停在不挡路的地方,刚拉开车门,正好迎面撞上慕容书君。 一贯风度翩翩的人,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头发凌乱,眼底乌青,唇边的胡茬也没有打理,又长又乱,跟拖把布似的。 岳云芷吃了一惊,“大哥,你怎么把自己弄成了这副样子?” “别提了。”慕容书君连摆手的力气都没有。 这一晚上,别说合眼了,他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 先是忙着调查付雅馨,还没等出来个结果,又马不停蹄地去和李家那群老狐狸斗智斗勇。 “你们先看看这个吧。” 趁着两人翻阅的功夫,慕容书君三言两语说了经过。 “昨晚你们前脚从医院离开,后脚李家的人就找上门,给了我这些东西。” 他努努嘴,示意秦修则继续往后翻。 一沓子资料,详尽充分地证明了李家之所以会牵扯进贩毒一案,全都是被人陷害。 至于有胆子陷害李家的人—— 秦修则的手顿了一下,停留在一个名字上面。 “彭家?” “是。” 慕容书君点了点头,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当初,彭江伦背叛慕容书君,转而投靠了李荣臻的小儿子李世宏,为表诚意,他曾利用彭家的人脉路子在暗地里帮李世宏做了不少违法的勾当。 而这些,今天恰好成为李家洗清自己,甩锅给彭家的铁证。 彭江伦若是知道,他一时糊涂,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到整个彭家,不晓得会不会后悔? 秦修则对这个结果倒没有太意外。 李家毕竟是五大家族之一,势力盘根错节,根深蒂固,不是小打小闹就能够扳倒的。 “也不算全无收获。”合上资料,他眉眼清冷,“至少,以后如果有人想投奔李家,都会先掂量掂量后果。” “就是可惜了彭叔一身功绩,到老了,落得个声名尽毁。”慕容书君轻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老爷子因为这事儿情绪不太好,你要是得空,就和弟妹去家里看看他。” “知道了。“秦修则应下,又问起药物的检测结果。 “检测是亦晨亲自做的,他应该直接来医院了。”慕容书君还不知道尹家的事情,也没注意到两人的异常,先一步迈开步子。 秦修落在后面,大手盖在小姑娘的脑袋上,柔声道:“如果还没想好怎么面对,就先不上去。” “在车上等着,我一会儿把检测结果拿给你。”biqubao.com 岳云芷沉默了一会儿,将他的手拿下来,顺势把自己的手挤进他的掌心,“进去吧,早晚都要面对的。” “芷儿。” 秦修则将人一把拽了回来,直视着她的眼眸,一字一顿,“别勉强自己,你不欠他们的。” 岳云芷怔愣了一会儿,才冲他展露一个安心的笑容,“我知道。” “放心吧,这不是有你陪着我么。” 秦修则将她的手攥得更紧一些,“嗯,陪着你。” 上了楼,尹亦晨果然在。 一眼不眨,眼巴巴地看着楼梯的方向。 看到岳云芷,眸子顿时一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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