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夫人一言不发的盯着凌云,不知道在想什么。 倒是孔老爷子情绪有点激动:“我就说他是个骗子,现在都骗到咱们家来了。” “我一个60多岁的人了,都已经半截身子入土了,给我装假肢有什么用?还不是盯着我那点退休金!” 孔老爷子的表情极其生动,说起话来嫉恶如仇。 倒是孔夫人更显理智一些,凌云突然想起来,孔夫人似乎是学校的老师。 “孔夫人是老教师对吧?您二位都是国家的人才,我也没必要骗你们。” 孔夫人沉默了半晌,问道:“你这么做有什么好处?需要我们交多少钱?” 凌云说道:“我只希望坐了半辈子轮椅的老人,能够自己走路而已。” “假肢不需要您交钱,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承担。” 孔老爷子最近反诈骗视频没少看。 他警惕的看着凌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套路,用免费来吸引我们老年人,之后就是不停的交钱。” 凌云哭笑不得,合着他说了那么半天,孔老爷子是一句也没听进去。 孔夫人看了一眼孔老爷子的腿,神色复杂。 他问凌云要了证件,拨通了电话,仔细核实了凌云确有其人。 随后又问了假肢的事情。 对方说道:“这件事很火的,您可以去网上看看,应该有很多视频。” 孔夫人求真的去看了视频,最后确定了凌云真的只是过来安装假肢的。 孔夫人瞬间慈祥了不少,笑着给凌云倒了杯红枣茶。 “凌所长,您也别怪我们,最近小区里有四个老年人被骗了。社区天天给我们上防诈骗课,我们也是提心吊胆的。” 凌云喝了一口茶,笑着说道:“误会解除了就行,其实假肢项目国家一直都有研究,但技术一直不太成熟。也是最近我们在这方面有了突破,所以才开始大规模的开展。就是为了让那些受伤的军人,能更便利的生活。” 孔老爷子看了看自己的腿,苦笑道:“凌所长,你的好意我心领了。真是年纪大了,受不了折腾,假肢这东西,也是有磨合期的,我这腿你看看,年轻的时候为了戴假肢打过钢钉,什么罪都遭过。” 凌云看着他伤痕累累的腿,说道:“您叫我凌云就行,我知道您现在有很多顾忌,没关系,也不需要您做什么,我今天过来给您测量一下数据,过两天我们做出成品来,您可以试试,不合适您就不带。” 孔老爷子的表情有些动容。 凌云趁热打铁:“您当年这条命都献给夏国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无怨无悔。其实我们也很遗憾,在您晚年的时候这项技术才更成熟。” 孔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就是个侠肝义胆的人,这会儿受氛围熏陶。 当即一拍大腿说道:“国家想着我们这群老东西,我哪有视而不见的道理?凌云小同志,我全力配合你。” 一旁的孔夫人担忧的看向他。 凌云测量过数据之后,被孔夫人强行留下来吃了顿中饭。 孔夫人对他是越看越满意,问了他不少关于部队的事。 “你这么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多专利,还是国科大毕业的,年轻有为啊。” 这顿饭,从部队生活,聊到了家庭住址。 从社会治安,聊到了感情生活。 最后,就连一向沉稳的孔夫人,都眉飞色舞的说道:“要不,我给你介绍几个女生?你们都是年轻人,都有事业,肯定能聊得来。” 凌云尴尬的从餐桌上退出。 “谢谢孔夫人的好意,我工作太忙了,真没有这个心思。” 凌云从孔家出来的时候,站在门口深呼吸了半天才恢复状态。 这个年龄段的老年人热情起来,也挺可怕的。 凌云马上把数据交给了研究所的人。 他特别叮嘱:“使用这个假肢的,是一位年过60的老人,在材质的选择上,不要过硬,要配合老年人的步伐情况......” 孔老爷子的假肢完成后,凌云测试了好几次才给孔老爷子送过去。 孔老爷子激动的打开盒子,看到里面两条以假乱真的腿后,他愣住了。 半晌,他才拿起一条腿,说道:“这是可以带的假肢?真的假的?” 凌云挽起了孔老爷子的裤腿,给他带上了假肢。 随后,凌云扶着他:“小心一点,慢慢走。这个上面增加了传感器,可以连接您的部分神经,虽然没办法跑步,但平时走路健步如飞问题不大。” 孔老爷子还没适应这个高度。 比他平时的视野,高了将近一米,他甚至觉得自己踩在了云彩上。 一旁的孔夫人激动的泪流满面。 “我从没想到你还有站起来的一天。” 老爷子也激动地像个小孩子,问个不停:“这个不用钢钉,会不会走着走着假肢掉了?我这把年纪可不能摔啊。” “这个怎么保养?防水吗?你说这里面有什么神经那东西,我也不明白,踩到水了会不会联电?” 凌云一一和他解答。 甚至说道:“腿部和假肢接触的部位,这几天肯定会酸疼,毕竟变成了着力点。可能过几天会有老茧......” 还没等凌云说完,孔老爷子就得意的说道:“没事,那点小问题我能忍。赶紧下楼溜达一圈,我这都站起来了,还不让大家看看。” 孔夫人边哭边笑,又忍不住抱怨:“你怎么一把年纪了还像个孩子,出去炫耀什么啊。” 孔老爷子瞪着眼睛:“我坐了30多年轮椅了,要死的年级突然能走路了,这不得让他们都知道。” 凌云看着他高兴地表情,自己也发内心的替他高兴。 他笑着说道:“是啊,那我扶老爷子下去吧。” 老爷子一把甩开凌云的手:“不用你扶,我自己能适应,就是走的慢点。” 孔老爷子这么多年没买过鞋,好在假肢的脚带了一双鞋。 老爷子在电梯里看了半天,不满意的说:“我得买一双皮鞋,我这么多年就想穿皮鞋。” 凌云说道:“我一会儿去给您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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