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宋刻看自己不顺眼,想要把自己和二哥赶出书院,才找了这么荒谬的借口?再一想,事关敌国,宋刻就算再心胸狭隘,也不至于用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子,更何况,这已经不是赶出去那么简单了,而是想要了二哥的命。 丁牧云的脑子不够用了,虽然自小混迹江湖,靠着聪明的头脑躲过了一次一次的灭顶之灾,可那都是江湖厮杀,没一件像眼下这样纷乱复杂。 丁牧云隔着鸟笼子摸着二哥的羽毛,回头看了看,看头儿不在门口,这才小声地道:“你记住了,若想打这里出去,活着见到我的话,你就不能随便招了。若是那姓宋的逼你逼得紧,你就说是符羽指使你点燃的飞火神鸦,那天在场的人都可以替你作证,若他再问你受训于谁,你就说是东海的怪老头。” 二哥嘴巴张开,眼睛定定的看着丁牧云道:“符羽?他没有指使我啊,东海的怪老头也没有训练过我。” “不管有没有,你就按我交给你的这么说。”丁牧云凑到它耳朵小声地道:“你不用管符羽,他神通广大,而且他跟贤王爷家是亲戚,贤王爷上回来书院的时候,给了他好多的银子,你就掰扯他,反正宋监拿他也没办法,自然拿你也就没有办法。再说了,怪老头住在东海,离这里几千里,宋刻真能派人千里迢迢地去找他来问啊?怪老头是什么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古古怪怪的,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做一些奇奇怪怪的制工,宋刻的人就算真找过去了,他根本就不会搭理,反正想要强行带走也是带不走的,老头的那间屋子,机关密布,能把宋刻派去的人全都吃了。” 二哥似是听懂了,眼睛眨了眨。 “但是,你必须把宋刻问你那些问题的答案和真相告诉我。好让我心底有个底,知道要怎么才能把你从这里救出去,否则你这身子……”丁牧云吸了吸鼻子,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地落了下来,“要是再过这么三两天,再让宋刻那王八蛋扎上几会针,我就再也见不着你,你要是没了,我可怎么活呀?” “可是……这个……”紫蓝金刚想了半天,一副怎么也想不起的模样,说道,“主人,你忘了?你捡到我的时候,我差不多都快死了,我什么都记不得,虽然我会说话,可我毕竟不是你们人类啊,你们人类可以记住很久以前的事情,可就算是人类,也记不住三岁以前的事情,你跟我说的,我现在就是都记不得了,不过……我猜我应该是京城某个大户人家看家护院的鸟?又或者是某个名门正派镇山门的鸟,不然很难说清,我为何跟别的鸟儿不一样……”说了那么多的话,二哥似乎已经力尽,又换成了两爪朝天的姿势躺着。 丁牧云不忍再多问它,再让它多说话,生怕把它累坏了:“好了好了,既然你忘了,我也就不问了,你就按照我交给你的跟姓宋的掰扯,尽量拖延时间,我会设法救你出去。” 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丁牧云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把兜里带给二哥的沙虫喂给它吃了,又在它红肿的爪子上涂上了药膏,这种药膏是她刚从方神医那里取来的,无色无味又是透明的,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探望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头儿进门来叫人:“丁姑娘,时间到了,赶紧走吧,再不走的话,可真就是给咱添麻烦了。”一边说,一边将鸟笼子又拉了上去,关了柔和的小灯,将之前耀目刺眼的水晶灯开着。 丁牧云禁不住闭上眼,再睁开时,仍旧是要习惯一下,才能抬着头,那装着二哥的鸟笼子慢慢升到了水晶灯边上,强光下二哥闭着眼,只将头埋进了翅膀里。 丁牧云看得心疼,手放在兜里摸了半天终是把符羽给她那锭银子给拿了出来,塞进了头儿的口袋里:“一点心意不成敬意,只求一件事,就是把屋顶的那盏水晶灯给灭了。” “这个,怕是不好办啊。” “还请你想想法子,你也看到了这么刺目的光亮,别说是一只这么小的鸟儿,就算是个大活人,也要受不了,它现在有伤在身,需要好好睡觉养伤。等上头的人来查看的时候,你让兄弟们,再把灯给开了,反正上头的人不知道不就行了。”m.biqubao.com 头儿一脸的为难之色,手在兜里摸着银子捏了半天,终是没承受住银子的诱惑,咬咬牙:“行,就照你说的办。” 丁牧云再咬咬牙,豁出去了又拿了一块碎银子出来,塞进了头儿口袋:“不瞒你说,这鸟跟着我好长时间,在我这里,从来没受过罪。你看,它拢共就那么大一点,手下稍微一不留情的话,小命就没了,它脚受伤了,这药膏无色无味,你每日帮它涂抹一些。”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头儿连连点头,倒不是被她的眼泪给打动了,而是被银子给打动了,心说还是书院学子的银子多啊,为了一只鸟就给出来十余两银子,这往后往这里送的人多了,自己这油水自然少不了,心中高兴之下,已经开始盘算起了,在外买房置地娶小妾之类的美事,自然也就对丁牧云客气了很多。还亲自把丁牧云送出了戒子处的大门、 头儿站在戒子处的大门口伸了个懒腰,手摸了摸兜里的银子,心中甚为满足。 这时,打旁边走出来两个人,冲他打了个招呼:“老钱,留步!” 目下,天已经擦黑,听到有人叫自己,语气还甚为亲密,不像是跟自己不熟的人说出来的话,可听着声音,又不像是熟人。 那姓钱的头儿,犹豫地转过了头来,顺着声音的方向看了过去,打戒子处高墙旁边的拐角处走出来两个少年,一看就是书院的学子,二人身上穿的是便服,看不出哪个学院。 姓钱的平时闲来没事喜欢研究人的面相,见这二人,一个看起来天生自带贵气,当是家世不俗,家中起码三品以上。另一个就怪了,清清瘦瘦的,长的是一张大众脸,很难一下子看清楚面目。 来的是江川和符羽二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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