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过去了,这个女人还是那么年轻漂亮。 漂亮到,时隔五年,让人一眼便认出来。 王黎将照片取下来,又扫一眼信息资料,随即将照片放回去,不动声色合上文件夹,点燃一支香烟,吞云吐雾:“乐先生,乐小姐,既然你们找到我,那我也开门见山,我的价格很贵,就是不知道你们是否舍得支付?” 乐智杰也点燃一支香烟,唇角勾起一丝不屑:“多少钱?” 王黎伸出一根手指:“一百万。” 乐智杰微微皱眉:“这价格远远超出你们业界行业标准,王先生是否有点狮子大开口?” 王黎笑了:“我狮子大开口,自然有大开口的能力,我今天把话撂这里,你们兄妹想查的这个女人,别说s城,只怕全a国,也就只有我能查出来。 “有市无价的信息,自然就值这个数,价钱我开了,如果两位舍得支付,那么我们继续,如果舍不得,那我立刻走人。”biqubao.com 王黎说完,将香烟往烟灰缸里一摁,还真有谈崩了就立即起身走人的意思。 王黎如此信誓旦旦,让乐智杰不得不相信他:“好说好说,只要王先生真能查出这个女人的真实身份,别说一百万,就是一千万,我也支付得起。只是——我要的是百分之百确定,得让我深信不疑,不用再复核的有价值的信息。” “这是当然。” 王黎直接拿起自己的手机,给乐智杰发送过去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现在就给我转五十万定金,钱款到账,我立即给出有价值的信息。” 事已至此,乐智杰对王黎深信不疑,如果王黎给不出有价值的信息,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能让王黎吃不了兜着走。 乐智杰倒也干脆痛快,虽然一百万委实肉痛,但是只要能帮妹妹查明真相,扫清障碍,那么好处,可不是一百万可以比拟的。 乐智杰立即登陆手机银行,当场为王黎转账。 五十万到账,王黎望向乐雨薇,一针见血:“乐小姐是傅司渊先生众所周知的未婚妻,你们在一起已经整整五年,可是在五年前,傅先生同样有一位众所周知的女朋友,姓姜。 “那位姜小姐在s城名媛圈很出名,可是有一天,姜小姐突然销声匿迹,杳无音信。彼时傅先生亲自向各家媒体打过招呼,放过狠话,从此以后,任何媒体都不准再报道那位姜小姐的任何信息。 “s城的顶层上流圈,同样被打过招呼,都不许再提起姜小姐。敢提姜小姐的,那是还不到那个阶层,即便提了,也没见过姜小姐本人,所以便也不知道她的长相。 “而那个阶层见过姜小姐本人的,谁都没必要为了茶余饭后的谈资,逞一时口舌之快,再得罪傅司渊,招来灾祸。所以久而久之,姜小姐在s城顶层上流社会,就成为众人心照不宣不能提起的禁忌话题。” 乐智杰和乐雨薇神情专注听王黎讲话。 当王黎说到这里,兄妹两人已经彻底深信不疑,眼前这位著名的私家侦探,确实知道内幕消息。 王黎望向乐雨薇,笑着问道:“乐小姐,你是不是想知道,这位安吉拉小姐,是不是就是五年前傅先生的那位姓姜的女朋友?” 乐雨薇紧张到极致,两只手死死攥在一起,情绪激动道:“是!” 王黎收敛笑意,目光严肃,郑重其事:“那么我可以百分之百告诉你,这位安吉拉小姐,就是傅先生的前女友,她的名字叫姜柔。” 事已至此,其实乐雨薇已经确定安吉拉就是姜柔。 但是当听到王黎亲口说出来,乐雨薇仍然如遭雷击,她脸色瞬间煞白,身躯情不自禁微微颤栗,整个人已经彻底呆若木鸡。 乐智杰虽然也猜到安吉拉的真实身份,但是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他当即沉着说道:“还是那句话,我要有力证据。” “证据我今晚回去整理,明早八点钟,我亲自送到贵府。” 王黎之所以从五年时间内,一跃成为s城甚至全国最著名的私家侦探,那自然是有过人本领。 他商业嗅觉极其敏锐,有价值的照片信息,他自然不会删除。 傅氏财团董事长和曾经姜氏集团千金大小姐的合影,价值不菲。 当年姜柔雇他偷拍她和傅司渊从帝尊酒店一起出来的照片,他保留至今。 王黎既然在s城私家侦探圈有口皆碑,自然十分讲信用,翌日清晨八点钟,他准时抵达乐家别墅,将连夜整理好的相关资料,交到乐智杰手中。 乐智杰还没来得及打开资料,就被心急如焚的乐雨薇一把抢过去。 她手忙脚乱打开文件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夹在资料纸张上的一张照片。 照片正是傅司渊和姜柔的单独合影。 照片中,纤细玲珑的女人一脸甜蜜依偎着高大强悍的男人,女人极致美丽,男人极其丰神俊朗,站在一起,宛如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王黎并没有说谎,乐雨薇最后一丝希望,彻底破碎。 安吉拉,真的就是那个女人。 她回来了。 她为什么回来? 是来和她抢阿渊的吗? 乐雨薇急气攻心,面色寡白,陡然一阵天旋地转潮水袭来,她双腿一软,险些栽倒。 她的世界,彻底坍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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