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轩哥哥,你感觉到了吗,在这里开车的人好多啊,而且好多都是各种各样的豪车,看来这里就是南港有钱人喜欢来赛车的地方,咱么现在过去看看,说不定能够找人溜上一圈。” 莎莎说罢,也一脚油门加速,进入到了蜿蜒的山路之上,云轩点点头,在手机上查了一些信息,点头说道:“没错,我查到了,这里的确是很多南港有钱人喜欢赛车的地方,等会你可以找他们跑一跑。” “轰!” 拉法的发动机如同牛吟一样,悠长的声音,一听就是价值不菲,即使在这条山路上,仍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不一会,一辆蓝色的保时捷追了上来,那一辆保时捷像是一个跟屁虫一样,就跟在两个人的身后,倒也不选择加速追上来,而是尾随着两个人的行动,是不是的加速向前,像是在观察什么一样。 终于,过了十分钟之后,蓝色保时捷追了上来,它来到跟拉法并排前行的位置上,打开了车窗,露出里边的人影,居然是也是一个年轻男人,模样倒也有些英俊,只不过神色十分傲慢。 年轻男人看到莎莎,眼睛不由一辆,问道:“喂,妹子,你好漂亮啊,怎么没有见过你,第一次来南港吗?你开的这辆车,不是周德伟的拉法吗,怎么落入你的手里了,难道你是周德伟的私生女?” “哼,你在胡说什么呢?” 莎莎瞪了对方一眼,没好气道:“如果不会说话,那就可以闭嘴,什么叫我开的这辆车,就会是周德伟的私生女了?” “抱歉,我的。” 年轻男人举起手,笑了一下,说道:“不怪我多想,因为谁都知道,周德伟最喜欢自己的这辆拉法了,就算是刘玲玲想要开出去,都很困难,他也基本上不会借给别人,我在后边看你半天了,看到车牌号的时候,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居然真的是周德伟的牌照,所以特别上来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能够从周德伟的手中,借过来这辆车。” “没想到啊,居然是这么好看的一个妹子。” 对方眼中闪过一抹异色,说道:“你好啊,我叫李知一,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咱们停车下来聊聊?” 李知一十分自信,似乎是报上了自己的名号之后,确定对方肯定会给这个面子一样,在这种夜色之中,停车跟一个美女闲聊,这是何等的一件美事啊,如果聊的愉快的话,还能坐在车里边,来一番云雨。 这才是生活啊。 至于莎莎身边的云轩,李知一直接就是忽视了,他不信对方不会给他这个面子,继续待在这里。 李知一确信,只要自己下车了,云轩就得滚蛋! 就凭他姓李! “哼,有毛病?” 莎莎听到这番话,没好气的哼了一声,一脚油门直接开走了,留下李知一一个人尴尬的望着拉法的背影,逐渐的,李知一眼中浮现一抹怒色,什么意思,在南港,居然有人这么不给他李知一面子? “这女的是谁啊,好大的脾气啊,就算是周德伟的朋友又怎么样,在南港居然敢不给我面子,真的是找死!” 李知一冷哼一声,同样踩了一脚油门追了上去。 再一次追上莎莎的时候,李知一又一次摇下车窗,喊道:“喂,美女,给个面子啊,跟我说说你叫什么,你来这条山路上是干嘛的,是不是也是跑车的?如果也是跑车的话,我们可以聊聊啊!” 李知一拍了拍自己的车窗,笑道:“我们在这个山上建了一个俱乐部,里边有很多人,大家都是过来玩的,如果你也喜欢在这条山路上跑车,我想我们可以互相认识一下,说不定还能交一个朋友。” “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吗?我叫李知一,李家的李!” 李知一又一次强调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如果是一般人的话,他肯定就不打算理会了,可是莎莎不一样,这个丫头实在是太好看了,在南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纯,动人的女孩子。 在南港,那些女孩子往往都是一些整容脸。 像莎莎这样原生态的美女,实在是罕见。 作为一个在南港的贵少,好不容易看见了一个如此清纯的美女,李知一怎么可能肯放过,于是,即便莎莎要赶走李知一,他还是选择走上来,缠着莎莎,问道:“美女,你是不是要在这条山路上赛车啊,既然这样的话,不如我们来跑一跑试试看吧,看看谁的车子更厉害啊。” “怎么跑?” 莎莎本来不愿意理会李知一,可是听到了跑车的事情之后,一下子又来了兴趣,她这次来到山上来,本来就是想找个地方,体验一下赛车,现在李知一过来了之后,莎莎当然会感兴趣了。 “就跑山路啊,看来你真的是第一次过来了。” 看到莎莎懵懂的模样之后,李知一突然有些不怀好意的笑了,对于一个赛车手来说,跑完全陌生的路,跟相同的路,根本就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事情,差距如同云泥一样,所以李知一心里得意了起来,认为这一次玩弄莎莎,肯定是手到擒来事情了。 “跑山路很简单的。” 李知一笑了笑,说道:“就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谁要是先一步跑到了山顶,然后再下来,这样就算是跑了一个来回,谁要是赢了之后,就必须要提一个对方没办法拒绝的要求,怎么样?” “嗯?” 莎莎眉头皱起来,赛车倒是她很喜欢,可是对方的这个条件,让她实在是有些无法接受了,怎么叫作一个对方无法拒绝道要求,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了这个说法之后,她总感觉,这个李知一的心思不太单纯。 对方这么做,摆明了就是有目的的。 莎莎很犹豫,到底要不要赛上一场,她很想尝试一下,又觉得有一些麻烦,这时,她下意识的看向了云轩。 “没事的。” 云轩笑了下,冲着莎莎点点头,说道:“这个家伙既然要跟你赛上一场,那就赛一场试试看嘛,反正有什么后果,我来帮你承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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