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轩,莎莎两个人在山脚下解决掉了黄毛一行人之后,这些小商贩们走上来,如同见到了大恩人一样的看着他们,那些人纷纷将手里的瓜果递过来,云轩摆手表示拒绝,其中一些人还站出来,说云轩不懂事。 没办法,云轩只好拎着这些人的瓜果,跟随莎莎再次回到了净念山。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准备出发去南港了。 云轩叫过来青素尼姑,将这些瓜果分给了寺庙里的僧人,临走之前,他又去了一趟后山的竹屋,坐在竹屋里,云轩等待着大卫他们将灵石给弄过来,到时候,自己就可惜吸收灵液来练武了。 夜幕星辰。 云轩在竹屋之中待到了很晚,方才不舍的离开了,第二天一大早,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在楼下迎接着他们,云轩等人上了车之后,一架私人客机从旁边的机场出发,向着华国最南面的方向而去。 南港! 华国最富裕的地方,经济远远超过了内地的省份,并且早些年的时候,更加夸张,在整个亚洲,都是数得着的富饶之地。 早些年,华国人的思想,深深受到了南港这边影视,歌曲的影响,很多人对南港的崇拜之情,更加不用说了,在老一辈人心中,有生之年能去一趟南港,此生都不会后悔了,云轩也很向往。 在道观里的时候,云轩也听说了很多南港的事情,了解到,那个地方似乎武道之风比较盛行,有很多风水师,巫蛊师都是来自于南港,并且靠着自己的能力,积攒下来雄厚的家业。 可以说,在南港那个小地方,却是实打实的高手云集。 飞机在云层平稳飞行,空姐送过来一些茶水,放在桌子上,李家老太太仰躺着,似乎有些累了。 莎莎兴奋的看着窗户外边,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她喝着桌子上的柠檬水,对云轩问道:“云轩哥哥,咱们去了南港之后,先去什么地方玩一玩?我在网上看到那里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一定都要去体验一下子。” “咱们可以先去九龙港吃一顿铜锣烧,还有当地的叉烧包也不错,还能体验一下海鲜。” 云轩笑着说道。 “嗯嗯,我喜欢吃海鲜!” 莎莎搓着手兴奋了起来,只不过,她脸色耷拉下来,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云轩哥哥,我听说南港那个地方的物价很高,平时吃一顿饭,等于在南海吃上十顿饭还要贵,我没钱…怎么办。” “噗…” 云轩看着莎莎无辜的眼神,差点一口水没有喷出来,南港的物价的确是高一点,可是莎莎这个东海地产女王的女儿,居然会说自己没钱,在南港吃不起饭,云轩差点就要喷出来了。 “莎莎,你在开什么玩笑呢,你老妈可是东海的地产女王,你手里怎么可能会没钱呢?” 云轩说完,莎莎立刻凑上来,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云轩哥哥,你小声一点,被让我外祖母听见了,她要是知道我没钱了之后,一定会给我钱的,我不想要她的钱,我也是一个成年人,我得自己挣钱。” “在家里的时候,我妈妈也会给我零花钱,还给了我一张黑卡,但是被我锁起来了。” 莎莎小声说道:“我知道,妈妈在外边工作非常辛苦,所以在我成年了之后,我一直想要自己赚钱,其实,这也是为什么我想去杏林居的原因,没想到还没有赚到钱,就要去南港了。”m.biqubao.com “额…” 云轩听到莎莎这么说,倒是挺欣慰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更何况是像莎莎这样,一生下来就不幸运的孩子,吃了太多的苦了,肯定知道家里的难处,想要自己养活的自己的念头,也更加强烈一些。 “云轩哥哥,这该咋办呢。” 莎莎眼巴巴的看着云轩,其实她也知道,云轩也不是一个多么有钱的人,否则云轩怎么可能一套房子都买不起,还要在杏林居里打工,所以她才选择跟云轩说,两个人还能一块想想办法。 “云轩哥哥,咱们到了南港之后,要不要去找个地方打工,挣到了钱之后,再去好好的吃喝玩乐一下。” 莎莎抓住云轩的手,仿佛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说道:“你医术那么厉害,在南港要是遇上了一个需要治病的人,是不是就能赚到咱们出去玩的钱了,我可以当你的助手吗,到时候,你给我一点点分成就好了。” “哈哈哈。” 云轩笑了起来,没想到这小丫头,脑瓜子想到的是这些,他笑道:“好啊,看来这么忙,我不帮你也不行了,等到了南港之后,你外祖母会给咱们办接风宴,在那之前,我们会住在酒店里。” “到时候,我就带你出去,找一个有钱人给他治病,大不了,就收他百八十万的,到时候咱们五五分成,不仅能出去玩,还能给你买一辆跑车,你觉得怎么样?” “欧耶!” 莎莎听到这番话,激动的快要蹦起来,如果不是两个人隔着桌子,莎莎肯定要给云轩一个狂吻:“太好了,云轩哥哥,我就是这个意思,哈哈哈!太棒了,我不仅能出去玩了,还能开跑车,最重要的一点,我还是自力更生,这简直是一举三得。” “傻丫头。” 云轩叹口气,莎莎这个丫头,就是苦日子过的太多了,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代表着什么。 不说李家老太天对她的宠爱,就是靠着赛貂蝉的名声,她想要的这些东西,也只是一两句话的事情。 飞机还在缓缓飞行,进入南港上空的时候,空姐还过来提醒他们,准备好自己的证件,别有一些遗失在飞机上。 下了飞机之后,李家老太太的秘书就开车专程跑了过来。 秘书是一个年轻女孩,穿着白色衬衫,身材略微有些丰满,无论是言语,还是行动都是十分的精炼,一看就是一个高材生,来到这里的时候,专程把他们接下来需要办的事情,都安排的妥妥当当。 当然,云轩,莎莎两个人什么事都不用办,只需要去酒店休息就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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