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云轩对于肖家的事情,还有着一些犹豫,要不要牵扯进去,现在犹豫消失了,如果能在肖家边境的矿产争夺中,出一份力,对于云轩而言,绝对是有好处的,反而一直想要置身事外,才是浪费时间。 “老太太,那我们抽出来一个时间,早点前往南城的净念寺之中去寻找解除你身上死气的药方?” 云轩低下头,耐心地问道。 “嗯。” 李家老太太点点头,说道:“今天下午就可以出发了,我上次去净念寺,已经是几十年前了,我记得,那个药方不是特别难求,净念寺的传统便是每个月的一号还有七号,都会开寺接济穷人,并且为普通人治病。” “那时候,他们会拿出来一大锅的净念药汤,专门赠送给年老体弱的人,帮他们调理身体。” “这么好?” 云轩愣了下,没想到解开陈大师死气的药方,一直以来都是那么简单,李家老太太看了看他,说道:“那当然了,净念寺在南城之中,不,应该在整个南方,都非常有名气,每年都会有不少南港的富豪,专门跑到净念寺上香,香火传承了数百年,比华国的历史还要悠久。” “小家伙,没想到吧,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你不知道的事情,你这个年纪,能有这个实力,已经是罕见了,但是多出去走走,总归不是一件坏事。” 老太太看着云轩,笑着说道。 “受教了!” 云轩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下午。 莎莎找了公司里的一个司机过来,开着一辆奔驰商务车,停在别墅外边,三个人从别墅里出来,没有带保镖,直接出发前往南城,云轩看了一下时间,从东海到南城,大概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距离,并不算远。 一个小时之后,城市逐渐远去,一座巍峨青山耸立在众人面前。 “到了。” 老太太坐在后座上,缓缓张开眼睛:“这熟悉的味道,是我曾经第一次来到净念寺的感觉,这里盛产一种草药,名叫白芍,味道清淡,十分养人,不少人在这里生活的久了,也会长寿。” “看到那座山上的寺庙了吗,那里就是净念寺,我们下车吧,从这里走上去,才算心诚。” 老太太在山脚下,执意要走下车,然后跟云轩,莎莎两个人一块朝着山上走过去,中间路上,还能看到不少人在石阶上走动,看的出来,都是从外地过来的游客,专门冲着净念寺而来的。 “哇,人好多啊!” 莎莎第一次出来游玩,看到这么多一块爬山,不少人都是年轻男女,像是情侣一样,不由心中激动,脚下也用力多爬了两截,反倒是老太太看了一眼周围人,摇摇头,说道:“不对,这里的人变少了好多,净念寺每个月初七的时候,可都是人山人海,来求一口汤药的人,能从山上排到山下,怎么现在人变少了?” “有可能是这两年工作压力累了,出来玩的人变少了。” 莎莎想了想,说道。 “不知道,我们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老太太摇摇头,没有管其他人,自己跟云轩,莎莎三个人一块朝着山顶的方向爬过去,让云轩意外的是,老太太明明一把年纪了,爬山的时候,居然十分从容,没有喊着累,倒是让他很惊奇。 老太太似乎是看出了云轩的疑惑,笑道:“小子,怎么样,老太婆的身体还算是可以吧?” “何止是可以,绝对是胜过不少年轻人。” 云轩笑了下,指了指旁边气喘吁吁的莎莎,刚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就已经嚷嚷着爬不动了,他打趣道:“能一口气爬到山顶的年轻人,十个人里边,也不一定有一个,像你这样的老太太,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人。” “哈哈哈。” 老太太笑了笑,抬起头,看着脚下巍峨如云的山脉,笑道:“现在的年轻人爬山,总是希望一口气就能爬上山顶,殊不知,越是这么想,心里越累,爬山也是一门学问,讲究的就是要内心平静,一步一个台阶。” “这座山,我知道我能爬上去,一个小时不行,便两个小时,三个小时,我一步一个台阶,最终一定能上去,反倒是那些从一开始就想着多久能上到山顶的人,才是越爬越累,最后坚持不下来。” “实话告诉你,每一年我来到净念寺的时候,我老太太都是第一个爬上山顶的人,哈哈哈。” 老太太说起这些,得意地笑了笑。 云轩微微颔首,看着老太太从容的模样,明白了一些什么,难怪这些人能够在南港那种地方,成为一番事业,反倒是别人在走一半的时候,就放弃了攀爬,这些人能够成功,都是有原因的。 “到了。” 老太太说话之间,不知不觉三个人已经到了山顶,看到了一座青色的庙宇立在山林之中。 周围并没有香客,正如老太太所说,他们就是第一个来到净念寺外的香客。 “上去敲敲门吧,为什么会关门?” 老太太看了看寺庙的大门,不知道为什么,净念寺在游客最多的这一天,居然关上了大门,莎莎上去拍了拍大门,一个尼姑从里边悄悄打开门,看到外边站着的云轩一行人,很是惊讶。 “小师傅,我们过来是想上一份香火的,再来求一份药汁。” 李家老太太看到那个尼姑,双手在胸前竖起,心诚无比的说道,那个尼姑愣了一下,竟然对他们摆了摆手:“老婆婆,你们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抱歉了,我们寺庙已经关门了,不迎接外边的香客了。” “啊?” 李家老太太愣了下,问道:“你们每个月的一号,还有七号,不是专门用来接济普通人的日子吗,为什么不迎接香客了?” 尼姑苦笑一声,说道:“老婆婆,这个传统已经很久没有了,这半年以来,我们净念寺都是闭门谢客的状态,你们快回去吧,如果让主持知道了你们在外边,我肯定要挨打的,快走吧快走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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