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师父!” 小萌激动的推开门,一缕阳光照射进来,落在了门楣同仁堂的牌子上,云轩拎着一把椅子,手里拎着一把茶壶,从里边晃悠悠的走了出来,他把椅子放在门口,然后一边喝茶,一边问:“谁来看病啊?” 云轩这霸气的画面,把周围的吃瓜群众看的一愣一愣的。 似乎谁都没想到,堂堂的红云爵士,被轩辕青木封为国医一样的存在,居然是这个姿态。 张姐看了都眼皮子忍不住抽动,心想云轩还真不在意自己的心想。 “我,我有病!” 一个糙汉子喊了一句,然后冲了出来,他捋起袖子,放在云轩的面前,上边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疱疹,在他的手指上,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像是山林之中的老农一样辛苦,完全符合同仁堂对外宣称的条件。 “你这个病,倒是有些简单,就是上火了。” 云轩看了一下,立刻得出了结论。 “云医生,这怎么能是上火呢,我天天在家里痒的要死,你不知道,真的是好难受的啊。” 糙汉子哭诉了起来,手臂朝云轩拱了拱,似乎在抱怨自己的病情,说道:“云医生,你快给我看看吧,我在网上看到了你们同仁堂的名号,这才找过来的,只有你才能给我看好。” “说你是上火了,你还不信,你这就是上火了,加上有些过敏,就算是不治疗,用了不几天也会自己好。” 云轩咬着茶壶嘴,没好气道:“不过你既然来找了我,那我就给你看看吧,让你早一点恢复。” “小萌,扎针,回春针法第三式,落三针,依次扎入,逼出来他体内的热气,疱疹自然会消散。” 云轩躺在椅子上,简简单单的说出了治疗手段。 小萌拿着银针的包,就走向了糙汉子,对方看到了之后,吓的连忙退后了两步,恼火的说道:“云医生,你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让这么一个小丫头过来给我看病了,难道不是你亲自看病吗?” “让小萌给你扎针就够了,她看就是相当于我看,懂?” 云轩说着,糙汉子这才半信半疑的走了过来,似乎对于小萌还有些怀疑,小萌从包里抽出来一阵一阵,手指都在颤抖,银针在空中颤个不停,她一边对着糙汉子微笑,一边朝他开始扎针。 这种生疏的动作,让人看的那叫一个心惊。 不过,小萌的确是记忆力惊人,在学习针灸,穴位上拥有了惊人天赋,她下针虽然生疏,却十分精准,云轩看到了之后,忍不住连连点头。 一连三针精准的扎在穴位上,小萌大松了一口气,回头冲着云轩比了一个耶,似乎在高兴自己完成了。 “回春针法,去散热气,你的疱疹没事了。” 小萌笑着说道。 几乎是说话的功夫,糙汉子手臂之上的红色就开始消散了,变成了浅浅的粉色,鼓起来的疱疹,一枚枚也开始被皮肤给吸收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所有人这才惊诧起来,没想到云轩的针法这么有效。 这真的就是一个奇迹啊! “云先生,你太厉害了,这个糙汉子的疱疹,居然真的就这么治好了。” 张姐站在一旁,笑着说道。 “啪啪啪!” 张姐说完,带头开始鼓起了手掌,旁边的人也被她带动了,纷纷开始冲着云轩鼓掌,仅仅是用了这一例病人,就再也不会有人怀疑云轩的医术。 “不痒了?” 糙汉子也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像是有些不可思议一样,只不过,他嘴角细微的勾起了一抹弧度,冲着云轩冷笑了一声,说道:“多谢云医生,真的是好医术,我一定让我村子里的乡亲,都来找你看病。” “没事。” 云轩摆摆手,意识他可以离开了。 糙汉子回过头,准备走入人群中,突然,他捂着自己的脖子,像是窒息了一样,不仅脸色涨的通红无比,眼珠子都快翻出来了一样,他还艰难的扭过头,指着云轩,竭尽全力的喊道:“云…云医生,怎么回事,你的针法扎下去,我怎么喘不过气了,我感觉…好难受啊!” “扑通!” 糙汉子说完最后一句话,直接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吓坏了吃瓜群众。 一个警长走过去,在他鼻子上摸了一下,突然脸色难看的望着张姐,说道:“张姐,他死了!” “什么?” 听到这句话,全场震惊! 同仁堂开业的第一天,居然看病没有治好病人,而是直接看死了一个病人,这要是传出去了,名声岂不就是完蛋了? 张姐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她也走过去,亲自将手指放在糙汉子的鼻子前,足足放了有三分钟之久,最终,她扭过头,脸色煞白的对云轩说道:“云…云先生,病人真的死了。” 张姐没办法隐瞒,这么多人看着,事情发生了,就必须得面对。 “我的天啊,病人真的死了?” “这是什么针法啊,还叫什么回春针法,我看应该是叫做死人针法才对啊,这就是让人丧命的针法。” “什么同仁堂,简直是要命堂啊,赶紧拍下来这一幕,让网友们都看看,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吃瓜群众们立刻沸腾了。 这些人过来,本来就是为了凑热闹的,没想到真的遇上了大新闻,他们迫不及待地拍下这个画面。 同时,这些人很清楚,同仁堂的名声今天就算是完蛋了。 只是,这又有谁会在意呢? “爸!”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个年轻小伙的声音,那个小伙扒开人群,看到了地上的糙汉子之后,立刻双目通红的望着云轩:“你害死了我爸,我要让你赔命,你这是什么破同仁堂,我要砸了你的招牌!”m.biqubao.com 小伙放下书包,里边居然装着一个小锤子,还有一把折叠梯子,他放在地上,直接就能爬上同仁堂的门楣处,他撑开了梯子之后,居然一步一步就要爬上去,地上的人自觉给他让开路,还有人为他大声叫好。 云轩看到了之后,眼皮子狂跳了两下,终于从椅子上站起来,没好气的说道:“假死过来坏我名声就算了,还上去砸我的招牌,我说你们过分了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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