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也笑了笑:“李师傅的本事,我们也是调查过的,当年的特种兵王,如果不是心灰意冷了,在任何一个大家族之中都会有你的位置,你来我李家,我们李家更高兴,欢迎你们的到来。” 李星星伸出手,主动跟李小军握了握手,然后走到阿白身边,笑着搂住了她,两个人像是好姐妹一样。 阿白羞涩的点头,面对这样一个从大城市之中而来的姐姐,她甚至不敢抬头。 “唉。” 李小军看到了阿白这个模样,内心更加坚定了想法,他可以自私的躲在山林里耕地打猎,可阿白这样一个丫头,当初收养她的时候,李小军就发誓要将她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 现在,李小军才明白了什么叫父亲! 他愿意为了阿白,舍弃掉自己曾经的想法,他也想让阿白去大城市里看一看,去看一看这个繁华的世界。 夜色渐来,一桶烧刀子喝完了之后,每个人都头昏脑胀地躺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阳光照射在云轩的脸上,李小军拍了拍他的脸,冲他喊了一声,云轩揉了揉脑袋,才发现李小军,阿强都穿好了衣服,站在小木屋外,手里拿着刀子,像是在准备着什么。 “云大哥,你醒了。” 阿强看到云轩之后,神神秘秘道:“我师父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跟他说你的身手不凡,想让你一块去,我师父说,那个地方有灵果!” “灵果?” 听到这俩字,云轩眼眸一亮。 这时,李小军也叼着烟走了过来,冲着云轩点头,解释道:“当初黎族灭族的时候,我们虽然行动失败了,但是我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跟在他们的身后,看看能不能救出来一些人,顺便一下那些西方的鹰犬到底想干嘛。” “后来我还真发现了关键的信息,那些鹰犬除了抓黎族人之外,还有一支小分队,手里拿着一张地图,前去寻找某个东西,我就一直跟踪,终于看到了文件上的关键信息,上边写的坐标,乃是某种灵果的坐标!” “那个位置,就在前面第三座大山的一处洞穴之中。” 李小军掐灭手中烟头,指了指东方绵延不断的山岭,说道:“这十年来,我每年都会去抽出时间,去观察一下那些人的行动,我想等灵果真的成熟了之后,我带着当初仅剩下的一颗手榴弹,跟他们一起死!” “他娘的,杀了人,还想偷我缅国的灵果?哼,老子就是要让他们眼睁睁看着灵果熟了,但是在采摘不走!” “哈哈哈。” 李小军掏出来一颗早就准备好的手榴弹,大笑了起来。 “师父,灵果是什么?” 阿强眼眶一红,忍不住问道。 “我当初也是在军中的内部文件中看到的,其实官方对世界上这些灵果,功法之类的早有了研究,大概就是类似于…某种吃了之后,会让人力气变大,或者视力变好,或者功力大增的果子吧,反正很珍贵。” 李小军摇了摇头,他也不太清楚具体什么东西,只知道很珍贵,到时候毁了灵果,西方的那些财团一定暴怒极了! “不止。” 这时,云轩也来了精神,淡淡说道:“灵果这些东西,珍贵的不仅仅是吃了之后的效果,它们也可以当成是某些材料,西方科技是用来提取出来培养液,来激发生命活力,在东方,有的人会以此当成是炼丹的材料。”m.biqubao.com “别忘了,那一株千年的龙头参,也不足以被称之为灵果!所以李师傅说的灵果,肯定比千年龙头参更加珍贵,否则也不至于让西方的那些人,提前十年来到这个地方,悄无声息地待了十年!” 阿强听到这些话,彻底被惊呆了。 千年龙头参可是价值数十亿的美元,灵果比龙头参更珍贵,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数字? 这必须弄到手! “不管怎么样,反正只要是西方几个财团看上的东西,我必须弄到手,弄不到手,也得毁了!” 阿强用力点头,他早就知道了,当初抓他们黎族人做实验的为首的就是几个大财团,那是他的生死之敌! “现在马上天亮了,我们出发吧。” 李小军拿出一柄大砍刀,说道:“我这些年,早就摸清了一条前往灵果地方的小路,我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去观察一下,不过每年似乎都没有熟,那些看守的西方人,也没有动静。” 李小军说着,就带着他们一行人先下山。 那条小路,便是在另一座更为巍峨的大山之上,他们正要进入大山的时候,身后的公路上,驶来了一辆越野车,宛如野牛一样奔驰而来。 越野车车门打开,上边跳下来一个气质雍容,穿着特殊运动服的女孩,一个枯瘦老人。 越野车之后,紧随而来一辆黑色商务轿车,从轿车之中,走下来两名保镖,以及一个肥嘟嘟的胖小子。 “铃儿姐,这里就是我们的神山了!” 胖子走下车之后,眯起笑容,谄媚的走到了那个漂亮女孩面前,反倒是女孩对他爱答不理,很是高冷。 即便如此,胖子仍旧是不死心地主动上去搭话。 “库赞?” 看到那个胖子,李小军眼神突然眯了起来,脸色也浮现出一些凝重,说道:“没想到,库赞怎么来了?” “师父,这个胖子是谁啊?” 阿强疑问道,似乎李小军知道这个胖子的身份。 “这个库赞是当地的地区特使,从首都来的,据说家族背景很身后,只是因为老爹不受宠,所以连累着一并来了这里,当了一个本地的土霸王,之前见到的钱局,就是他们家的一条狗。” 李小军摇了摇头:“不知道库赞怎么过来的,还是这么早的时候,莫非他们也是为了灵果来的?” “走吧,我们先上山吧。” 李小军为了不惹是生非,不愿意继续停留下来,而是要带着云轩,阿强两个人赶紧上山,好避开这两个出身显赫的男女,可李小军扭过头,突然发现云轩站在原地,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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