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肌丸,怎么着,你也有兴趣?” 金广华见云轩这么激动,不由得嗤笑起来:“只要你出得起价钱,我把丹方转卖给你也不是不可以!” “确实有些兴趣,不过只是有些好奇而已。” 云轩神情淡然地说道:“因为生肌丸是我天玄门独有的丹方,你们这生肌丸丹方是从哪来的?” “啧啧啧,看看你这副嘴脸!”金广华不由得露出鄙夷的神情:“觉得我家这丹方值钱了,张嘴就变成你这什么狗屁玄门的了。” 云轩也懒得做什么解释,只是淡淡地说道:“我知道的丹方超过你的想象,所以你家的丹方对我来说没什么价值。只是生肌丸确实是我天玄门的不传之秘,我必须确保它不会外泄。” “所以呢?”金广华冷笑道:“你这是打算抢吗?” 云轩觉得有些好笑:“我不抢,只是想看一眼,看看跟我们天玄门的丹方是不是一回事。如果是,那你们金家跟天玄门肯定是有什么渊源的。” “凭什么给你看。”金广华十分警惕地看着云轩,将那块油布紧紧地攥在手中:“万一你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那我岂不是亏大了。” 这时候,金老吝开口道:“云先生,只要你制服这个小畜生,我免费将丹方送给你!” “好个老东西,宁愿给外人也不给我是吧?”金广华嘿然一笑,不无得意地说道:“可惜,现在丹方在我手上,我说了算。” 金老吝挣扎着说道:“这可是我们金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难道你真要把它卖给你们老板?” “老板出得起价钱,我当然卖给他。”金广华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随即再次看向云轩:“当然,如果你想要,只要价钱合适,我也可以卖给你。” 白小纯开口问道:“多少钱?” 这段时间她受云轩不少恩惠,一直没能回报一星半点。 既然云轩对这个丹方很感兴趣,那她倒是不介意因此花点钱。 “5亿!”金广华伸出一个巴掌,冲白小纯晃了晃。 “多、多少?”白小纯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金广华笑着再次重复道:“你没有听错,我也没有疯,就是5亿,概不还价。” “你真是穷疯了!”白小纯很是无语,已经没有半点花钱的想法了。 这人分明就是在故意刁难,根本没有半点想卖的意思。 “不要觉得这个价钱很贵。”金广华嘿笑着说道:“我老板可是出价到了4亿,只加价一个亿,已经够便宜了。” “你老板是谁?”云轩忍不住开口询问:“他为什么会对生肌丸如此重视?” 金广华淡淡地说道:“我老板那可是一个大人物,姓蓝,以前也是医生,后来下海创业,创立了强工集团,还是古医师协会的会长。” “古医师协会?”云轩下意识就皱起了眉头,他记得这个协会他在胡浩峰等三人的口中听到过。 这个组织貌似跟苗疆的蛊师有着莫大的联系,而且对他的态度怀着极大的敌意。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协会居然在收集关于生肌丸的丹方,难道这个也是针对他而设计的圈套? “喂,小子,你买不买?”金广华抬眼看向云轩,一脸挑衅地说道:“不买的话,那你就没机会了,我现在就要去找我老板了。” 云轩淡淡地说道:“那你去吧,我对这个丹方的兴趣并没有那么大,只是稍微有些好奇而已。” “其实只要你出四亿五千万,我也是能接受的。”金广华试探着说道。 云轩摇了摇头:“这个生肌丸丹方多半只是跟天玄门的那个重名了而已。” 金广华笑呵呵地看着:“你不看看,怎么知道是不是重名呢?” “不必了。” 这时候,云轩心底的那点兴趣已经消耗干净了,明显地感觉到金广华是在故意钓他,他怎么可能上当。 “那就太遗憾了!”金广华冷笑一声,不再理会云轩。 他一只手紧攥着油布,另一只手随手提起纹身壮汉,大踏步地走出了武馆,上了一辆悍马,扬长而去。 “喂,老板。”刚开了没一会儿,金广华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他立即接通了。 手机里响起了一个颇具威严的声音:“计划顺利吗?” “一切如老板所料。”金广华语气很果断。 “那个云轩难道没有起疑?”手机里的那个声音随即问道。 金广华回答道:“他倒是有些意动,但可能觉得开价有些太高,所以犹豫了。” “这不是他的性格。”对面那声音有些意外,“生肌丸对于天玄门来说,那可是不传之秘,他应该不会如此轻易放手才对,是不是你露了马脚?”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金广华断然否认。 “算了,无所谓。”对面那人轻叹了一声,然后说道:“反正我只是想拿到‘生肌丸’这三个字的法理权。接下来三天,我会安排人去宣传你拿到生肌丸丹方的事情。第三天,我会开一个签约仪式,到时候你把丹丸交到我手上就行了。” 金广华有些迟疑地说道:“老板,其实我看了丹方,它就是普通的跌打药,并没有那么大的价值。” “我说了,我要的只是它的名字,对外宣传的时候,会说内容是绝密。” 对面那人语气有些轻佻起来,透着一股子狂纵的意味:“真正的生肌丸的丹方,我已经知道了,就缺一个能堵住天玄门的嘴的理由!” 金广华接着说道:“但是我爸应该也看过这个生肌丸的丹方,他会不会漏底,要不要我杀了他!” “不必。”对面那人笑了起来,“他死了,我们省点事。但是他活着,极有可能会被云轩推出来质疑我们。” 接着说道:“但是,他将生肌丸给林、徐两家的时候,并没有多少外人知道。” “而我是大张旗鼓地宣传了,在大众面前,我才是生肌丸的真正主人。这就叫做鱼目混珠、以假乱真之计。有时候替身比正主管用!” 金广华有些担心地说道:“那个云轩是个隐患,要不要把他做掉?” “做掉?” 对面那人轻笑一声:“凭你们是做不掉的。我打算亲自去会一会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1_151787/73499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