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掏出手机,在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写道。 “大家都知道,我是一家洗车店的老板,平时洗的豪车居多,有几百万的,还有一次洗过千万的。” “一般来我们店里的客人,都是非富即贵,有很多著名大佬都是我们店的常客!” “也知道,有一位‘国民爸爸''就是我的顾客,有图为证。” “今天,这位爸爸刚洗完车,就去跑的士去了……没错,就是跑的士去了……” “如果哪位今天有幸坐这辆车,可以看看,我车洗的特别干净,可以在我这里来洗车哦。” 不得不说,这位老板是一位人才。 话题的最后,还不忘把自己洗车行推销了一把。 评论区留言也挺热闹的。 “笑死我了,猜猜为什么打车?” “老板,你可真是个大聪明,我要是有车,还打什么车啊?” “就是就是,要是有车,就不会打车,所以即便打车看到,也不可能去你的洗车行啊?” “拜托,楼上几位,你们关注点怎么这么奇葩!” “对啊对啊,重点是国民爸爸,竟然开豪车去跑的士啊!!” “不是吧,不是吧,那是不是可以一睹我未来公公的风采,还能坐上百万豪车?” “快,告诉我地址,我要去打车。” “完了完了,压力给到同行这边了,这行业太卷了,哈哈哈。” “求地址,我要去打车,四舍五入,我也是他们家的人咯。” “不知道打车的是一位小姐姐,还是小哥哥,好幸福有没有。” “作为的士司机的我,瑟瑟发抖。” “现在行业竞争这么大的吗?太可怕了。” “不是听说他挺有钱吗?怎么跑的士去了?莫非都包装出来的?” “来人,把这个傻子给我叉出去!” “@了二宝,让她知道这个消息。” 很快,二宝那边也接到@消息,回复:我爸爸的新喜好,希望他快乐呀! 下面又是一片评论。 “林爸爸:但凡有個孙子抱,也不至于去跑的士,唉。” 这条评论,被点赞上千,还在继续涨。 二宝在下面回评:狗头。 这一切,林峰都是不知道的,开车去接顾客。 唔,路边站了这么多人,谁呀? 观察表情,有一位拿手机的小姐姐,看看照片,再看看车车,有些不敢相信。 她犹豫了一下过来,“你好,请问你是……” 林峰笑,“你是尾号8055的顾客吗?” 小姐姐啊了一声,掩嘴,“真的是伱?” 林峰提醒她,“请尽快上车,这里停车不能太久的。” 小姐姐赶紧上车,然后盯着林峰一个劲儿看,一点也不害臊的。 “你怎么出来跑的士呀?” “因为缺钱吗?” “啊对,你不可能缺钱,你们家这么有钱,几个孩子养你们完全绰绰有余。” “是体验生活吗?是不是呀?怎么会想到开的士啊?” 林峰回,“嗯,想找点事情做,还有小姐姐,我在开车。” 意思就是:你能安静一下吗? 小姐姐收敛激动的神色,“抱歉抱歉,我只是在网上见过你,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太激动了,我不说话了。” 然后,她拿出手机录视频,“你尽管开车,不要管我。” “大家看看,这位是‘全民爸爸哦,今天我打到他的车了耶,还是他的第一位顾客。” “看,本人长得超级帅,一点都看不出来五十多的人,我手机没美颜。” “给你们看看豪车,唔……很漂亮吧,坐起来超级舒适……” 发送视频,小姐姐放下手机,“叔叔……一会我能不能再去一个地方,我下单,你抢单好不好?” 林峰没问题,小姑娘到了目的地后也不下车,又打车去了另一个地方。 林峰定睛一看,好家伙,车费都要一百八十多…… 小姑娘嘻嘻一笑,“辛苦你啦。” 林峰摇头失笑,上当了,下次可不能这样。 小姑娘的视频上传后,平时只有几十人点赞,几个人评论的动态,现在转发过千,评论上百。 全都是清一色的羡慕,和她好运的妒忌。 小姑娘喜滋滋的看手机,边说,“叔,我不着急,慢慢开。” 现在她后悔了,刚才应该跑去自己的老家,开车要几个小时呢。 她一拍额头,一脸的懊悔,继续看评论。 “这么好的机会,去问问,还要儿媳不。” “可以向他要个好工作不?” “如果是我,我想要个好工作……” “什么工作不工作的,把格局打开,我们要做家人呀!” “对啊,我们要做家人!!!” 小姑娘寻思,对哦,抓住这个机会不如推销自己,看看能不能做他的儿媳。 于是,清清嗓子,小姑娘一本正经的自我介绍说。 “我叫赵静怡,今年二十三岁,研究生毕业,读的是旅游专业……” 林峰不明所以的看她一眼,“???” 小姑娘笑了一下问,“那个,我知道你家有个儿子还没结婚对吧,那个,那个你看我行不行?” 林峰一呆,好歹自己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小姑娘,我家几个孩子的感情上的事,我们大人一般都不插手的。” “那你可以给我一个他的联系方式吗?” “我们可以聊一聊。” “而且我很喜欢他的,也喜欢他的体育,以前是我没机会,现在我有机会,我想去试一试。” 听完小姑娘的话,林峰觉得接下来的路,有些漫长。 最终,林峰妥协了一步,给了小姑娘一个邮箱。biqubao.com 这个邮箱办公用办私人,四宝干啥都在用,“你发一份邮件给他,看看他什么意思。” “但,这个你不能外透露知道吗?” 小姑娘欢天喜地说,“谢谢叔叔。” 终于,这辆车抵达目的地。 小姑娘还想效仿刚才的方式,被林峰拒绝了。 “都是成年人了,别这么玩。” 小姑娘抿嘴,“那个,这个位置是我胡乱写的,但是我现在真的要返回去……我家在那边……” 林峰,“……” 回去的路上,小姑娘安静多了。 毕竟得偿所愿,剩下就看自己的努力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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