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温小雅起身,冲着众人说道。 “爸妈,大哥大嫂。” “我回屋去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周翠兰赶紧让儿媳去休息,“快去睡吧,免得晚睡头疼。” 米饭出了月子后,就一直跟在她身边。 虽然后娘家妈妈和林杰搭把手,但主要还是她带。 她一天天操碎心,生怕把这么小的孩子带个好歹来。 米饭现在上早教,她也能腾出时间来去检查自己的脑袋。 自从带米饭后,如果晚上睡的不好,或者睡的过晚,就会头疼。 去医院做个核磁共振,检查没问题。 所以现在,晚上都是林杰在照顾孩子。 米饭一晚上可以踢十多二十次的被子,半夜四点过必须起夜嘘嘘。 如果不叫醒他,他也不知道起来的,直接嘘嘘到床上。 除此之外,遇到生长痛,半夜米饭睡得更不踏实。 林杰知道不容易,对老婆更好了,还时不时跟林峰取经。 完全不知道,当初他大哥是怎么一手带大四宝们的。 简直不要太牛批啊! 温小雅上楼睡觉,客厅就剩下四人。 “你们去睡吧。” 周翠兰起身,“我们也要去睡了……” 林大山叫住老婆,“那个,不是说明天中午聚餐吃饭吗?” 周翠兰一拍头,“看我这记性,你不说我都忘了……” “大宝不是初二晚上的飞机吗?二宝和三宝初三也要走,于是我们商量,明天中午大家一起吃個团年饭。” “孩子们长大各有各的事要忙,不能耽误他们的事。” 林峰听完后问,“饭店这些订好了吗?” 周翠兰笑说,“这些你就不用操心,我跟你爸早就把饭店订好,明天中午带你们去。” 听那语气,想来该通知的,都通知到了。 “成,这些事伱和爸安排就成。” 晚上,林峰看书,张雨曦戴着眼镜看手机新闻。 时间差不多了,夫妻二人关灯歇着。 一大早,小宝和米饭两个人就醒了,吃过早餐跟着周翠兰和温小雅出去玩去了。 四宝们吃过早餐也出门,等到了中午到饭店集合。 张雨曦不想动,林峰也不想出门,索性在家洗碗陪着她。 林峰问她,“老婆,你什么时候退休?” 张雨曦一边看杂志一边说,“再过几年吧。” “刚才我爸打电话过来,明年过年我们回魔都。” 林峰笑,“好。” 又问,“爸妈的身体怎么样?” 张雨曦略带愁容的说,“还算硬朗,就是人岁数大了,年轻时的一些老毛病都显出来了。” “我妈跟我说,以前她哪里不舒服,吃点药就没事。” “现在不行,输液打针要好几天才管用。” 林峰点头表示理解,他和张雨曦也不年轻。 夫妻二人看时间差不多,换衣服去饭店。 张雨曦穿了一件嫩绿色的大衣出来,“老公你看,怎样?” 林峰眉毛一挑,“可以啊,很配你的肤色。” “不过这衣服看着有点眼熟,以前穿过的吧。” 张雨曦一脸怀念,“这是我生完四宝们买的一套,都二十多年了,看着没觉得过时。” 林峰夸老婆,“说明老婆你眼光好,现在穿它还很漂亮。” 这点倒是让张雨曦挺意外的,被老公夸,心里美滋滋的。 “你觉得穿它好看吗?” 林峰笑,“好看呀!年轻漂亮又有气质。” 张雨曦抿嘴一笑,进了衣帽间。 以前她喜欢素雅的衣服,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反而喜欢鲜艳亮丽的。 仔细打扮一番,这些年她比周围认识的人都要老的慢。 这多亏她老公找来的药! 林峰早就收拾好在门外等她,张雨曦一出来,他忍不住赞美。 “老婆,你真漂亮。” 张雨曦打量老公一眼,“老公,你真是越来越有魅力了。” 林峰搂着她,微微一笑,“走吧,时间不早了。” 过年,又是饭店。 所以,他们堵车了。 终于抵达饭店,菜已经上齐了,就等着他们二人动筷。 一般这种场面的应酬,都是林峰应付。 张雨曦在周翠兰的招手下,坐下来。 林峰一边走一边笑,“大家赶紧吃,不好意思来晚了,现在我就自罚三杯。” 说完,倒酒喝了三杯以表歉意。 张雨曦刚坐下来,温小雅眼前一亮,“哇嫂子,你这件大衣好漂亮,你穿上好好看。” 张雨曦解释,“这是我以前买的,那个时候生完四宝没多久,在羊城开店的时候买的。” 听见温小雅夸自己漂亮,张雨曦心里别提有多开心。 又听温小雅说,“嫂子,你别穿太素雅的,也多穿穿颜色抢眼的,衬的人漂亮。” “这颜色就很适合你,充满活力又靓丽。” 接着又十分羡慕的看着张雨曦的脸庞。 “嫂子,你是怎么保养的,这么多年我就没见你有老过的痕迹。” “你看我,我现在都有眼角纹和抬头纹了。” 张雨曦凑过来一看,可不是么。 “我用的那些护肤品你还不知道?” 温小雅叹口气,不再继续这个扎心的话题。 饭店里的饭其实也就那些,张雨曦一边吃一边听小雅唠嗑。 以前家族里的八卦,都是从林峰那边听来的。 林峰又是从周翠兰那边得知的,所以有些小道消息,张雨曦都知道一些。 现在,周翠兰这边也不跟林峰提了。 反而跟小雅提,毕竟儿子都这么大了,不能老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 这不,小雅知道很多小道消息。 这里的人,小雅都认识一大半,让张雨曦很意外。 “看到那个穿白羽绒服的么?相亲了一个有钱二少,家里是开家具厂的……” “那个有点秃头的……是小兰姐的新老公……” 林小兰跟冯勇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带着女儿过自己生活。 林大虎去世后,三伯母和林睿都在帮衬着她。 林小兰的女儿上了大学后,她就跟女儿搬去外地。 后来找娘家妈和哥借了点钱,首付了一套两室一厅,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 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线上线下都在做,偶尔还直播。 女儿也要大学毕业了,日子也渐渐好起来了。 这些都是张雨曦知道的,但是林小兰有男朋友的事,她是不知情的。 那个男人看起来老实本分,听小雅说是个小学老师,教书了十多年。 老婆死了,儿子也参加工作,现在一个人生活。 张雨曦看过去,就看见男人旁边的位置是空的,另一边坐着一位年轻人。 和小雅说话间,进来一人坐在位置上,不是林小兰还有谁。 林小兰比林峰大一点,一眼就能让人猜出年龄。 穿着一件红羽绒服,盘着头,涂了一点口红。 与张雨曦目光对视,微笑的点点头,似乎一切都过去,她也长大了。 大过年的,吃饭还是很热闹。 四宝他们这些年轻人坐一桌。 有禹正的儿子,林睿的两个儿子,林家骏的两个儿子,外加小宝。 因为兄弟们关系走的近,他们这一辈人也走的很近,关系非常不错。 小宝更是他们的团宠,还收到哥哥们的礼物。 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几个不熟亲戚的同龄人,比如林小兰的女儿林雯雯。 雯雯跟林小兰长得有几分相似,文文静静的,看着让人心生好感。 吃的差不多了,大家说一起玩玩。 楼上就是茶楼打牌的,大家一边玩一边消消食。 张雨曦借此机会在林峰耳边说,“老公,一会我给小兰姐的女儿准备些红包,你看如何?” 林峰没意见,“你自己拿主意就成。” 有的上楼打牌,有的还在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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