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儿有几个交好的朋友,如今应该也在山中温和那里。 如果图方翼给的条件优厚,她可以说动他们,让他们出手,然后留下一些线索,不是太确切,但足以让人想到温和那边。 如此就够了。 这些线索对那些互相信任的人,并不足够。 但对屠刚和温和这样本身就多疑,又互不信任的人来说,足够了。 如此,屠刚和温和生嫌隙,再挑动他们内斗,他们就自顾不暇了,自然更无法来搅北齐的局。他们彼此实力如今差距不大,要分出胜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儿,如果两败俱伤的话,那就更好了。 怜儿娓娓道来。 图方翼对怜儿刮目相看,以前,在计无双和温和的光芒之下,图方翼并没有怎么留意怜儿,觉得她就是个负责联络的中间人而已。只是因为她女子的身份,比较不引人注目,计无双才派了她来而已。 如今温和、计无双抛弃了她,图方翼反而看到了真正的怜儿。 这是个腹中有丘壑的女子,不同寻常。 “怜儿,以你的才华,只当我的女奴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你想不想做官?” “我可以给你个官职。” “从今以后,你就不是我的女奴了,而是朝廷的官员。” 图方翼问怜儿。 怜儿瞪大了眼,这她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真的可以吗?我可以吗?” 怜儿有些惶恐,她本来不过是个歌姬而已,计无双将她买了下来,不过也只是看上了她的美貌和歌喉,有些任务,女人去做,比男人效果更好,更方便一些,虽然说不再是青楼迎来送往的妓子了,但其实做的事情也差不多,照样是取悦男人而已,不过是换了个地方而已,需要接待的人少了一些,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习惯了,其实也没有什么。 命苦的女子为了活命,也只有这一条路。 没有家人,没有依靠,除了出卖一身皮肉,还能做什么呢? 有时候也觉得这样活着没有什么意思,可虽然没有什么意思,也看不到未来,可就这么死,却也不甘心。 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么熬着熬着过去了。 如今,图方翼却说她有才华,说她可以做女官? 怜儿的心跳得很快,可身子却又在发抖,她觉得很害怕,非常可怕。 如今的日子虽然不怎么好,可这一切是她熟悉的,不管遇到多糟糕的事情,她也知道该怎么做,就是痛苦,也是很熟悉的痛苦,怜儿不怕。 但不做女奴,做女官,要怎么去做呢? 她这样的人,也可以吗? 怜儿迷茫又害怕,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一直以来,在内心深处,她其实也盼望过另外一种生活,但,她所盼望的,也不过是像一般的姑娘家那般,嫁人生子、生儿育女,不再被人看不起,能有自己的家人,不再孤独,如此而已。 曾经,图方翼对她多有宠爱的时候,她以为她离这个目标很近了。可如今她已经知道了,那不过是她的错觉而已,这条路行不通。无论是计无双也好,图方翼也好,在这些做大事的人眼中,女人,不过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已,再美丽再温柔的女子,也不过是件摆设而已,虽然必不可少,却不是非谁不可,换件摆设,对他们而言,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在怜儿对未来一片迷茫的时候,图方翼给了她一个新的选择。 但,这条路,能行得通吗? 怜儿憧憬又害怕,不敢轻易接受。 图方翼没有那么多顾虑。 “有什么不可以的?” “北盛不朝廷山下都是女官吗?” “萧素素当州主,做公主,一个人拿下了半边江南;何盈秀做首辅,北盛被她打理得妥妥当当的,也因此,他们的军队才能短短时间扩张到这个规模,让强壮的男人能腾出手来打仗,也才能挡住了我们的进攻。不然,若是像以前,男人们又要管理朝廷又要打仗,人数少了一半的话,只怕他们早就被我们攻破了。还有,北盛甚至还有女军,当初要不是萧素素带人赶来,剑门关早就守不住了。”biqubao.com “女人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对这些,图方翼早就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 图方翼甚至都有些后悔,之前为了打仗,只带了部族里强壮的战士和一些打杂的奴隶而已,将部族里的老弱妇孺都留在了关外。 此时若是他们也在这里,那他又何必不得不将战士分出一部分来管理这些杂事,完全可以交给他们。 战士们只用打仗就好。 而大盛的女人比起他们部族的女人虽然在战斗力上柔弱了点,但是,却要聪明能干多了。 从怜儿的身上,图方翼亲身感受到了这一点。 北盛用了这些女人,越来越蒸蒸日上。 图方翼觉得他应该也可以学习一下。 “你放心大胆的做,我觉得你一定可以。” 看怜儿磨磨叽叽的样子,图方翼不耐烦了,干脆就替怜儿决定了。怜儿如同置身梦中,就这么简单,她就不是贱藉而是女官呢? 怜儿觉得浑身轻飘飘的,都不知道怎么回去的。 回去之后,她呆呆地坐在镜子前头,过了许久,才清醒过来,看向镜子中的自己,然后,打来了水,用毛巾一点点擦去了脸上的脂粉、眉黛还有口脂,然后,看着去掉所有装饰的她自己的脸。 这是她的脸。 原来的,没有任何修饰的脸。 不知有多久,她没有个好好看过她了。 此时,显得有些陌生,连她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怜儿看着这张脸,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她终于又看到她的脸了。 而这一切,是图方翼带给她的。 怜儿想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 然后,怜儿给自己改了个新名字,她给自己取名叫做:齐云。 她不想再可怜下去,她想做那与天齐高的云朵,在天上自由自在的漂移,风吹雨打她也不惧,与日月为友,与雷电为伴。 她,再不是怜儿。 她是齐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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