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巧巧指着何盈秀,挤眉弄眼,笑不可抑。 何盈秀满脸的疲惫无奈。 “素素,我今晚就在你这里住一晚了。” 萧素素给何盈秀倒了杯茶,八卦之心熊熊燃烧。 “也有很多人给你提亲?” “多少个啊?” “都是些什么人?” “就没一个看中的吗?” 何盈秀喝了口茶,揉了揉额头,萧素素又殷勤地递过了小点心。何盈秀无奈了,这是打定主意要看她的笑话了,什么时候见她这么殷勤了? 萧素素还可以更殷勤一点。 她狗腿地问何盈秀:“累不累?要不要我给你捶捶背?” 让萧素素给她捶背? 何盈秀可消受不了。 虽然说她平时没人都直接喊萧素素名字的,可这只是习惯了而已,萧素素是祖父认的义妹,是她的姑祖母的事,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让长辈给她捶背? 何盈秀怕她要被天打雷劈。 她连忙拉下萧素素的爪子。 “好啦好啦,你想知道什么我跟你说就是了,用不着这样。” 说完,缓过劲儿的何盈秀还很自觉地拿起了葡萄,问萧素素:“吃不吃?”萧素素点头之后,她就十分熟练地剥起了葡萄皮,投喂萧素素。 萧素素也不带客气的,一口一个,吃得不亦乐乎。 两个人,一个剥,一个吃,十分和谐。 金巧巧看得慕了,对扈三娘撒娇道:“三娘,我也想吃葡萄。” 扈三娘很是无语地看了眼金巧巧,道:“你吃啊,我又没拦着你。” 说完,看盘子里的葡萄,绿生生的,的确喜人。 这如今可是稀罕物。 如今米啊面啊什么的倒是不短缺,蔬菜什么的倒也还好,萧素素当时第一时间就让人把地给整出来,菜啊、粮食都及时播种下去了。 如今蔬菜基本上都能吃了,黄瓜啊,豆角啊什么的,算不上多么充足,但再加上山里采摘的野菜之类的,倒也差不多能对付。 可时间仓促,能把粮食和菜种出来就很紧张了,果树什么的就顾不上了。 因此,水果在长安城难得一见,而且价格昂贵。 商人们总是最见机的,已经有不少人意识到新长安这个商机,偷偷运了东西来这边卖,一本万利。 当然,一般百姓是买不起,就是咬咬牙买得起,也是舍不得的。 如今一切都还不安定,手中多留点银子,这心里才安稳。 但对秦家来说,这就不是个事了。 不吃白不吃。 扈三娘,拿起颗葡萄,没有去皮,丢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金巧巧看了看葡萄,再看了看手里的金钗,到底没舍得离开梳妆镜,将金钗插在了发髻上,迷醉地注视着镜子里的美人:镜子啊!镜子!谁是这长安城最美丽的女人? 何盈秀边剥葡萄边给萧素素讲最近外边发生的事情。 她来也不全是为了躲麻烦。 护国长公主府门槛高,她的地位也高,虽然说眼热她的人是不少,但到底都是官场之人,不至于一点儿审时度势、自知之明都没有,若眼这么瞎,洗洗睡了算了,别在官场混了,免得名堂没有混出来,反而一不小心得罪了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何盈秀出身好,身份高,才刚刚及笄,青春貌美,地位还高,这样的人,几个配得上? 而且,又有几个人有这个资格踏进公主府? 没点本事,门房那一关都过不去。 不过,也到底有能进去的人。 关氏就是其中一个。 突然提起关氏,萧素素愣了一下,差点儿都想不起这个人来,实在是这个人的存在感是在是太低了。 关氏是何盈秀的继母,在大家伙儿轰轰烈烈地干事时,这位从来都是躲在后头的,从来不怎么参与外头的事,只专心留在家里照顾儿子,没有什么表现,但是也不惹事,安静地像不存在一般。 但这回,关氏也安静不了的。 对何盈秀有意的人家,不好直接找到何盈秀头上,找到很有可能也进不了公主府,不过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何盈秀的母亲,关氏是有极大的话语权的,因此,这些人便找到了关氏头上。 何家如今是族居,大家住在一块地儿,但都是独门独户的,并不在一个家里。 关氏母子二人,儿子年纪又还小,并没有出任官职,何盈秀又和萧素素一道儿住,并不住在家里,人口简单,只请了几个下人服侍他们,见关氏并不难。 一向冷清的家里突然门庭若市,关氏简直受宠若惊。 不过她一向性子柔顺,胆子小,这样的大事,她也没这个胆子替何盈秀作主,如今丈夫死了,她夫死从子,儿子还小,何盈秀如今身份高,他们母子都要仰仗她,因此,碰到大一点儿的事情,关氏都征求何盈秀的意见。 不知道怎么拒绝这些人,她就干脆把所有的人选都拿给何盈秀看。 人数不算太多,不过,也有十几个,都是有些家世的青年才俊。 萧素素感兴趣地叫人去公主府里跑了一趟,把资料拿了过来,一张一张细细地看,边看边摇头:“就介绍了个家庭背景,排行第几,连个画像都没有,看什么啊?”说着,兴致勃勃地要找刘大刀替何盈秀查查这几个人的底细。 说起来何盈秀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是可以考虑一下了。 也不一定要在这些人里头挑,但看看也没有什么坏处。 作为何盈秀的姑祖母,萧素素自然要替她把一把关的。 只是,她好奇地问:“郑老三呢?他就没有请人上门提亲?” 何盈秀的脸红了一下:“他问过我,我拒了他。” 萧素素替郑老三默哀一分钟。 不过,这种事情,也不能强求。 金巧巧倒是有些可惜:“你就一点儿也没看上郑老三?他这人虽然有些毛病,但是对你倒是一片真心,人也不错,长得也好看。” 金巧巧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 “虽然他出身是低了点,但是,说实在的,一般男人还真受不了女人比他强的。” “郑老三我看他倒是不介意。” “这过日子,情不情啊,爱不爱啊的,其实没有那么重要,真心诚意对你好,能有话说,能迁就你,支持你,不闹心,能让你开心,少惹你生气,比什么都强。” “你若是不算太讨厌他的话,其实可以考虑考虑的。” 何盈秀摇了摇头。 “我不是看不上他,是我配不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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