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儿昂着脑袋点点头,心里有点小骄傲。 他干的很棒吧? 这回他可是严格执行秦律的规定,坚决没有放萧素素进来。 就是有些对不起七姑娘了,只能在外头的椅子上休息,到底有些不成样子,庆儿看着心里怪不落忍的。 不过,那也没有别的办法,他们公子可是兵马大元帅,自然不能像一般主子那般,执行的是军队般的纪律,规矩比天大。 以前他是脑子抽了,觉得主子对待七姑娘格外与众不同一些,觉得可以不必这么严格,可以稍稍通融一些。 不过,经过上次的事,他明白了。 他们主子,仍旧是那个铁血般的主子。 在家里和在军队,是一样的。 只有执行铁的纪律,才能在主子身边留下来。 所以,他现在也是庆·铁血·儿了。 庆儿挺起胸脯,严肃着一张小脸,等着秦律的夸奖。 其实也不是什么夸奖啦,秦律不是喜爱夸奖人的性子,点点头,或者“嗯”,甚至什么也不说,那就是认可了。 毕竟只是按章做事,又不是立了什么特别的功劳。 庆儿也没有奢想那么多啦。 只要秦律不皱眉头,他就开心了。 庆儿恭敬地竖着耳朵。 然后,就听秦律淡淡地道:“去领罚吧!” 庆儿懵了,为什么又要领罚?这回他没有私下放萧素素进来啊?庆儿的头嗡嗡嗡的,但是,公子是主子,主子是不会有错的,那还是他做错了?可是,他到底错在哪里了? 庆儿快抓狂了。 不过,他可不敢问秦律。 主子可不是等着你质疑的,作为一个优秀的小厮,就得自己有眼力见了,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什么都要主子提点,那还配待在主子的身边? 所以,一定是他还没有想到。 嗯,肯定是这样。 哎,作为一个小厮,他真是太不合格了。 看样子,他离优秀小厮的路还有很远啊! 庆儿脑袋晕晕乎乎地去领罚。m.biqubao.com 后头,秦律又追加了一句:“先去给素素送了清凉膏再回来受罚。” 清凉膏是治疗烫伤类的膏药。 庆儿眼睛一亮,原来是这个。 他明白了。 庆儿自责万分,那的确是他没有想周到,让七姑娘被太阳晒了。 虽然七姑娘是在树荫底下,可再有树荫,枝叶之间总有缝隙,又不是遮得严严实实的,肯定会有阳光穿透过来。 虽然这点阳光并不强,可是,那是对男子来说,姑娘家的话,容貌很重要的,若是晒黑了晒伤了长出斑来,那可是大大的不妥。 果然是英明睿智的主子啊! 思虑长远。 庆儿在心里暗暗崇拜,然后去送药,回来领罚。 第二日,萧素素成为护国长公主的消息就如同长了翅膀一般,很快就在新长安中到处传了开来,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市井百姓们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神奇无比。 这萧素素才封了郡主多久啊,转眼之间就又当了公主了,这速度太快了吧?话本子里都不敢这么写的。 不过,萧素素的崛起本来就颇有传奇色彩,又立下了赫赫大功,之前才从许州带回了那么多粮食,无疑于给百姓们吃了一粒定心丸。今年因为迁移的关系,播种的时间有点晚,也不知道收成怎么样,朝廷有这么多储备粮食,他们这些普通百姓也就不用担心到时候缺粮了。 至于这些粮食会不会落到百姓们手里这个问题,百姓们一点儿也不担心。 秦家从来都不会亏待百姓。 历代云州灾荒的时候,有时候朝廷的赈灾因为路途遥远,来得不够及时,秦家都会毫不犹豫地从他们的私库里掏出粮食来先垫上,只要秦家还有,就不会让他们治下的百姓们无粮可吃。 所以,云州虽然贫瘠,但是从来没有因为饥荒死过什么人。 而立下这般功绩的萧素素,当个公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吧? 大家说起这事儿都喜气洋洋的,好像他们也升职了一般,高兴得很。 朝廷里的文武百官们看事情自然不像百姓们这么简单,许多人都看出了其中的弯弯绕绕。 不过,如今朝廷里,秦家独大,刚刚有了点规模的罗枫一系几乎被连根拔起,剩下心里就是有些想法的人,暂时也没有这个实力和底气敢出来蹦跶,搅合,因此,大多只是悄悄地在暗中蛰伏、观望,静待时机。 若是萧素素同秦家有了裂痕,再得了皇帝的支持,这朝廷的风向会向哪边吹?在这中间,他们是否有可乘之机? 不过,虽然不敢蹦跶,但是,私底下,开始有人想着是不是要设法同太平州一系的人攀攀交情了。 但是,还没有等他们采取行动,萧素素搬进秦府的事儿又让他们看不懂了。 这是怎么回事? 正等着你们干起来呢! 蠢蠢欲动的人傻眼了,完全搞不清楚情况。 要不? 先等等? 不,下手要趁早,晚了粥都凉了。 其实,萧素素如果同秦家一直这么和睦下去也行啊,那朝廷不就是更是他们一家的天下了。秦家那边人太多了,攀关系轮也轮不到他们这些晚来的,倒是萧素素,她这里那是大有可为啊! 而且,罗枫都下去了,女官主内政的潮流看来是无法阻挡了。而这些目前已经在朝廷里做事的女官们,可是好多都是独身的啊! 不少很都很年轻。 嗯,就是不年轻,她们家里不也有年轻的下一代吗? 众人眼睛一亮。 咦? 他们好像发觉了什么关键的地方。 就算他们这些男丁们都要编入军队中任职了,他们也是可以有办法影响朝政的啊? 现下为家里的女眷们谋个一官半职也是一条路,但是,如今太平州一系女官众多,还真不那么缺人,在一系列的变动中,这些先前加入的女官们都以裂变般的速度成长了其他,其他后来者,就算此时加入赛道,失了先机,想要出人头地,就不那么容易了。 不过,自己人加入晚了,娶个现成的好像也成啊! 一时之间,许多太平州一系的人家里突然变得热闹起来,门庭若市,不少人都打起了娶个女官媳妇或者女官家的女儿的主意。 这天,扈三娘、金巧巧来萧素素这里串门儿,金巧巧笑不可抑地说起这事儿。 “哎呀,不说那些年轻小姑娘小媳妇,如今连我和你三娘姐姐,都成了炙手可热的大热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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