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步行进入长金轩开始,我们就已经进入了一个暗杀陷阱之中。 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那时躲在暗处要取我命的杀手。 如果比里没有动手杀他们,他们就要动手杀我了。 比里杀了他们,他们就可以像现在这样以我们先动手杀了长金轩保安的名义,明目张胆的用枪杀死我们。 “你根本就不该回来。”吉妮说着挡在了我的身前,她指着胖子说,“比尔斯先生没说要他死。” 胖子夺过身旁保安的冲锋枪指向吉妮,“陈绮丝小姐说他必须死。” “我现在带他出去,他死你们都要死,陈绮丝也得死。”吉妮朝我使了个眼色,非常霸道的推开了胖子。 胖子在我走他面前时,再次站出来挡了我的路。 “我叫迪鲁,你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你迟早都要死在我手里的。”胖子恶狠狠的冲我叫嚣。 我打了个响指,对跟在身后的布陀和比里说:“记住这个名字,别让他看到明天的太阳。” 布陀朝胖子伸出了手,胖子把冲锋枪顶在布陀的胸口,保安们再次围了上来。 “别闹了,抓紧时间,比尔斯先生还等着见你呢。” 吉妮挽起了我的胳膊,他是在跟我说话,却是说给胖子迪路听的。 我们被几十把枪指着走出了长金轩。 吉妮亲自送我上车。 站在车门外,她给了我最后的忠告,“不要再用嚣张的行为试探比尔斯先生的底线,低调行事还有机会活着离开狮城。” 赶去安德鲁皮斯酒庄的路上,我们的车里气氛很压抑。 比里在克制自己的杀意,布陀在为我们的前路担忧,我在考虑我这次的对手,过去的小比尔斯,现在的比尔斯先生。 他是个特别的人。 表面上是个非常活跃的外交人员,从不明确表态自己的正治倾向,以包容理解的态度游走于各种对立的矛盾之间,拥有很正面的国际形象。 实际上他是个比老比尔斯更加心机深沉,也更加有耐性的正客,擅长运用手中的资源,绝不亲自染指光明背后的行动,一旦做出决定,就会以果决的手段付诸行动,将“君子不立危墙”和“不动则已动若雷霆”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是我对小比尔斯的全部了解,如果不是现在站到了对立面,可能我对他的了解还会更少,因为至今为止我连他的面都没有见过,由此可见小比尔斯大概早就把对付我搬上了日程。 而我出于对老比尔斯诚心和实力的盲目信任,竟然从未有过察觉,甚至在小比尔斯已经联合东瀛人对我们出手之后,还放心的把他交给老比尔斯来对付,没有生出过任何防备心理。 我试着代入到小比尔斯的角度去回望过去发生的事,老比尔斯是个被愚弄的老父亲,亲情蒙蔽了他的双眼,迟滞了他的双手,我只是个围绕在老比尔斯身边的点缀,看似是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有着迅速膨胀的势力,实际上在小比尔斯的眼中根本不堪一击,因为他在暗处已经把我看透。 如果我是小比尔斯,面对像我这样一个眼前造不成威胁,未来却可能是个变数的人,一定会赶尽杀绝,但是吉妮最后的忠告却让我感觉小比尔斯似乎并不想杀我。 我绝不相信像小比尔斯这样的人,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这背后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车子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安德鲁皮斯酒庄,不出意外的我们再次被拦在了大门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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