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树又离家出走了_章六百七十九:支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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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人,您的字写的真不错,遒劲有力。看得出来,刘大人一定下过苦功吧。”
  “李大人说笑了,当年本官家中贫穷,无甚玩物,只得持树枝在沙地上练字,用以自娱,久而久之,便练就了这一笔字,李大人谬赞了。话说回来,您的字,龙飞凤舞,才是真的好看,您也没少下功夫吧。”
  “算不得功夫,当年家穷,迫于生计,只得学了手丹青,卖些自写的字画,补贴家用。吾父早亡,母亲又卧病在床,下方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要照养,我若不多画些画,卖些钱两,母亲和弟弟妹妹们,可能早就饿死了。”
  “哦,原来李大人家中还有这样一段往事,那令堂及诸位弟妹,现在如何了?可还安好?”
  “现在嘛,都还不错。大概是天可怜见吧,吾一生行善,秉持本心,苍天到底对我不薄。”
  御花园内,随处可见这样的闲聊,这些百官全都像是本能一般,不停地在水球上写着字,要是不聊聊天,他们怕不是会无聊死。
  这些官员基本都是年轻人,那些上了年纪的,他们受不了这样的苦,所以一天只写两个时辰。不过这不带表他们的日子好过,因为年轻的都在这里,所以处理政务的责任,就全都落在了那些老家伙身上。
  虽然任务繁多,好在没有那么累。现在大越的政务极好处理,对那些混迹官场多年的老家伙来说,这都不是事儿。
  水球的颜色逐渐的变淡,经过这一周的努力,最起码,能有一点光线可以透过来,这里已经点了连续七天的灯,想来用不了多久,这里就可以不点灯了。
  在这种漆黑中,很容易让人忘了时间,七天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过去的,有些人甚至感觉好像过了一年,实在有些难熬。
  曾经感觉近似于折磨的朝会,现在也成了众人难得的休息时间。亏得大家算是半个修士,不然一直抬手写字,这只手早该废了。
  百官的闲聊,终究有聊不下去的时候,他们都聊了七天了,有什么话,也都说的差不多了,就差聊聊大家底裤是什么颜色了。
  没事恭维一下旁边人字好看,现在也已经恭维不下去,因为大家一直都在写同一个字,写了万遍之后,怎么说也该练出来了。七天时间,莫说一万字,就算是十万字,那也已经早早超过。
  两百斤墨条已经快用完,休尘先生说的果然没错,两百斤,真的不够用。
  大越如今的左相是一个中年人,姓赵,刚四十多岁,因为还没有多老,所以留在御花园,陪着这些后生晚辈。
  他本是朝堂上的一个小官,其人颇有能耐,但是奈何这个性子不讨人喜,刚正不阿,宁折不弯,谁的面子都不给,所以总是受人排挤。
  他不结党也不营私,在朝堂上没有任何依靠,算是谁都能拿捏的软柿子,但偏偏人家就是有本事,就算再受排挤,他还是一步步做到了侍郎的位置上。
  虽说只是六部之中地位最低的工部侍郎,但那好歹也算是一个正四品的大官,再往上一步就是六部尚书,朝廷的核心人物。
  再后来,那些排挤他的人相继致仕,无人压制的他露出锋芒。虽然留在朝堂的老臣大多比他更有资历,但以任人唯贤的角度来看,他才是最适合丞相一位的人。
  当初他被排挤时,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一会儿被踢到户部,一会儿被踢到礼部,谁谁都不待见,这几年下来,六部转了个遍,不知不觉中,他都已经做完了当丞相的准备,也真是焉知非福。
  此时的赵丞相刚写完一个字,累的不得不歇歇。虽然他现在算是半个修士,但是身体上终究比不得那些年轻人。以往他感觉,这帮年轻人年少气盛,什么都不懂,但现在,他对那些年轻人只有羡慕的份。
  抬手写了七天字,手腕已经酸的不行,手肘也麻的近乎没有知觉,他一直是在硬撑。
    “赵相,您累了吧,要不您先下去歇歇?”
  声音在他左边传来,能坐在他左边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比他地位还高的唐正和。
  “唐相多想了,本相不累,还能坚持,那些孩子们都在这里,我怎么能让他们看了笑话?”m.biqubao.com
  这赵丞相就是这性子,说好听叫刚强,说不好听就是执拗。
  唐正和见他手都在抖,这明显是已经无法坚持了,再写下去又是何苦呢?
  “赵相,您还是下去歇歇吧,人要知道服老。”
  “不,本相不能下去,这里还用得上我,我还能写。”
  说着,找丞相提笔就要继续写,一旁唐正和见状赶紧拦下。
  “赵丞相,您就当是我累了,陪我下去歇歇,可好?”
  虽是疑问句,但是他并没有给赵丞相拒绝的机会,直接拉着他往一旁的宫殿走去,这唐正和的力气可不是赵丞相可以比的,任赵丞相怎么挣扎叫喊,都挣扎不出去。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赵丞相最后只能服软,在宫殿里吃了两块茶点,喝了两杯茶,赵丞相一脸不悦的看向唐正和的胳膊。
  “唐相,你不累么?”
  要是唐正和的胳膊和自己的一样麻木,那他肯定没有办法强拉自己走,这家伙,分明还是留有余力。
  唐正和笑道:“赵相这话说的,唐某怎么可能不累?不过,我能比赵相好些,毕竟我还算半个习武之人,吃的了这点苦。”
  二人坐在殿中,看着殿外还在奋笔疾书的众人,不由得心绪万千。大越的太平都只是假象,任谁都知道,现在这个世界,不安全。
  就像那悬于头顶的水球,平静中的,其实是凶险万分。
  大劫将至,不对,大劫已至,自上次魔族奇袭开始,大劫,就已经开始了。
  赵丞相叹息道:“大劫啊,人族势微,想要渡过此劫,需要的,正是这些坚韧不拔,心怀正气的年轻人,有他们在,才是我们人族的希望。”
  唐正和点点头:“赵相说的是。”
  大劫犹如天地倾覆,压的人喘不过气……但却无法压的人抬不起头!这些年轻人,不会低头,他们只会重新撑起一片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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