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瑶对沈眠和陆少卿从前的事知道的不多。 沈眠很多年前执掌陆家金融证券公司,对她继父沈家下死手的事都被覆盖了,不留心查,根本无人知晓。 知道的只是现在的。 陆少卿的爸妈反目成仇,水火不容。 陆少卿生病了,季清说的,从前得过重度抑郁症,还被关了四年。 陆少卿,堂堂陆家大少爷,南城金字塔顶端的人物,被净身出户的赶出了南城,为了赢为了回来,算计着让自己差点死一次。 拿命来赌赢,简瑶起初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也想不明白。 生命是一切的根本。 为什么要拿命去算计人,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后来知道了。 因为陆少卿在醒后叫来她,问她为什么要帮忙。 她把原因说了。 陆少卿起初没反应。 后来在知道她是沈眠的朋友后,没理陆家的所有事,直接把娱乐公司丢给她,然后去了国外,失联。 丢下了父亲、母亲、公司、乱七八糟的陆氏,在孩子回来后,也相当于丢下了孩子,就在国外待着。 简瑶隐隐约约知道是为了什么了,大概是为了沈眠。 因为沈眠在国外。 确定是在上次三个人的饭局上。 就是为了沈眠。 陆少卿和沈眠一起坐在对面的时候小动作很多。 沈眠因为视野的关系应该没察觉。 简瑶却全都收入眼底。 陆少卿刚坐下的时候有些僵硬,一直在用眼尾偷看沈眠的反应,像是怕她因为他的出现不高兴。 不时摆弄闪闪发光的袖扣,像朵花孔雀似的朝着沈眠眼前凑。 一顿饭背脊挺直,站起身都比沈眠快。 而且有意无意的避开脑袋上的缝合刀疤,像是怕被她看见。 给简瑶一种……来见沈眠的朋友,不想给沈眠丢人的感觉。 在简瑶看来。 陆少卿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似乎都被沈眠牵动着。 满心满眼都是沈眠这个人。 简瑶分辨不出陆少卿从前遭遇这些是不是沈眠的错。 因为沈眠和陆少卿这十几年的事,她知道的真的太少了。 但并不妨碍简瑶直接站在沈眠这边。 这是她的朋友,第一个朋友,可能也是唯一一个朋友,简瑶无条件的站在沈眠这边。biqubao.com 而且陆少卿实在没点介意的样。 简瑶想了想,一针见血:“为什么在帮陆少卿复仇的时候就已经不打算和陆少卿在一起了还要回来?而且是陪在他身边,和他住在一起。” 沈眠手背后,黑大衣垂地,整张脸几乎要埋进墨绿色的围巾里,沉默。 简瑶说:“为什么?” 沈眠脸在昏暗的楼梯间里白的发亮,低声问:“陆氏娱乐公司里的人都是陆家从前的员工,为什么他们不叫我陆太太,反而叫我沈女士。” “你从前对我来说是陆太太,现在对我来说是朋友沈眠,意义不一样,称呼自然要换。” 沈眠真的没朋友。 年纪渐长后也没机会去交契合的朋友。 简瑶是她想要交的第一个朋友,没想到,朋友也以真心相待。 沈眠感觉自己很幸运,选择说实话:“陆少卿生病了,抑郁症,病因是我,我要陪着他看病,让他变回从前那个健康的他。” 简瑶愣了下,皱眉:“陆总可不像是生病的人。” 气色很好。 因为板寸的缘故,眉目舒朗,俊俏精致,面色红润,半点病气都没有。 “快好了,现在是轻度……”沈眠加了一句:“向中度靠拢。” 简瑶:“轻度抑郁症可以自愈。” “也不是,轻度向中度靠拢还是很严重的,需要我这个病因陪着开解,不然不好说……” 简瑶打断,带了轻轻的笑和哄:“是吗?” 沈眠沉默了,选择说实话:“我回来还因为,我这个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要知道陆少卿还喜欢我,多看他两眼,多待几天,我对他的喜欢就像是湮灭的炭火递把草,就这么死灰复燃,怎么都盖不下去。” 沈眠半张脸埋进围巾里,低低的,小声的说:“舍不得离开他,怎么都舍不得。” 简瑶愣住,接着笑了,“舍不得就在一起啊。” 沈眠嘴巴蠕动了会,唇角不自觉的弯了弯,指甲掐进了掌心,“可我害怕。” 沈眠是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灾星。 她身边的所有人,细数数,是所有人,好像都没有一个好结局。 远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亲生母亲。 近到自己的孩子。 沈落……是她一把手带大的孩子。 但跟着她的时候却体弱多病,虚弱瘦小,像是随时会就这么碎了。 离开了就好了,跟着严晋东的时候长高了,吃胖了,跟着季清,也长高了,胖了,再也不是从前那副虚弱易碎的样子。 沈落还是其次。 最惨的是陆少卿。 沈眠在帮陆少卿复仇的那段时间,整夜整夜的坐在陆少卿的床上睡不着觉。 反反复复的想起从前的陆少卿。 良善快乐,无忧无虑,会发脾气,会闹,会粘人,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没有任何烦恼的千金大少爷。 沈眠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好的一个人因为她生病、被关、家破、受伤、沾上人命,心脏在那些个回想从前的夜晚像是碎成了无数瓣,控制不住的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 反反复复的想,如果不曾遇见,如果不曾相识,是不是一切都会有个不一样的结局。 分开似乎是更好的。 因为从前分开过。 沈眠知道,那会的她除了没有自由,其实都挺好的,所有换位思考,认为陆少卿应该也会如此。 时间真的可以治愈一切,这世上没有谁离开了谁会活不下去。 后来出国,看见沈落时确定了,这个世上真的没有人离开谁就会活不下去。 就像落落。 不见的二十天。 健康了,漂亮了,在阳光下快乐奔跑的样子像个小精灵。 陆少卿也会……如此吧。 沈眠抬头看漆黑的天花板,喃喃自语:“我真的很怕他再因为我遭遇任何的不幸,这样,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沈眠正脸看向简瑶,认真的说:“真的不如去死。” 那种自责和内疚在为陆少卿报仇的二十天里,几乎要把沈眠给逼疯。 沈眠真的觉得,如果陆少卿再因为她遭遇半点不幸,她情愿立刻去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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