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儿你快拉倒吧,那个李老二,除了有副身板子,有一身的结实肌肉,有一把子力气,还有一门手艺,不怕吃苦,他还能有啥?还不是一穷二白?” “四婶,一个男人,能拥有你说的这几样,不就及格了么?过关了么?” “至于他一穷二白,我只想说,这年头要么家里长辈给你留了产业,亲戚朋友能拉你一把,要么就是你自己有逆天的本事能自靠自己翻盘。” “否则,想要从一穷二白爬起来,太难了,能吃饱肚子,有衣裳穿,有房子住,就非常不错了!” “四婶你要是不服我说的话,伱可以去回顾你和我四叔的经历,去回顾你身边亲戚们的经历,是不是都这样的!” 刘氏嘴巴依旧保持着张大的状态,眼珠儿骨碌碌的转动着。 脑子里自然也是在努力把身边亲戚朋友的发家过程筛选了一遍。 结果她悲哀的发现,但凡是过得比较好的,能够从原来那种吃不饱饭的状态里挣脱出来的,无一例外都不是靠自己种农活和做手艺冒头,而是靠身边强有力的亲戚朋友的拉扯! 不说别人,就说眼下老杨家的杨永青那一房,在接手三房的百亩田地以前,他杨永青就是个到处打混的。 村里跟他年纪相仿很多同龄人,老早就跟着父辈学习打理庄稼,在之前的那些年里,老杨头还总喜欢拿那些人来训斥杨永青。 而如今呢? 杨永青有儿有女,打算要上进了。 结果去找他三叔杨华忠,直接接手百来亩的田地…… 手底下的那些长工短工里,清一色都是老庄稼把式。 而他自己,只需要懂個七七八八打理庄稼的事情,就能直接进行管理,管理那些庄稼老把式。 通过他们的劳动,他来从中抽成,如此一来到年底,百来亩田地的抽成,他赚的直接就是村里他那些同龄人的好几倍。 “哎!”最后,刘氏只能重重叹口气。 “反正,不管咋样,不管那个李老二心里咋想,我这边是绝对不会答应他们的事的!” “四婶,有些事可不是你说了算,”杨若晴道,“你管得了荷儿的双腿,你管得了她的心?” “再说了,你其实也管不住她的双腿,不然,今天这事就不可能发生了!” 说到最后,刘氏越说越沮丧。 她只能央求杨若晴:“要是荷儿还来你家探头探脑,你就跟我说!我来抓她回去!” “当年她和余金宝的事,我心软了,没有反对到底,才造成后面那些不堪的局面!” “这一回,我是死也要管到底,她马上就三十岁了,第二次出嫁的机会,可不能再选错!”m.biqubao.com 再选错,就真的是死路一条,再没有回头路了! 上一次选错,还能回娘家,娘家爹妈年纪也还不老! 第二回再选错,想回都回不来了,她和杨华明都这个年纪了,还能陪她折腾几年? 杨若晴没有和刘氏纠缠这个话题,而是告诉刘氏:“实在不行,四婶你就把这事儿跟我四叔那通个气,看看四叔怎么说。” “你别一个人在那瞎折腾,荷儿的性格你懂的,你们可别折腾出别的事情出来。” 就这样,打发走了刘氏,杨若晴也赶紧回了三房去。 估摸着这会子,那边吃饭应该吃的差不多了吧,她也该回去收拾碗筷。 至于荷儿和李老二的事儿,站在四婶的角度,杨若晴也能理解四婶的固执和霸道。 当爹妈的选女婿,可不仅仅是看对方的外貌和性格啥的,还得去看一些比较物质化的东西。 只有年轻男女才觉得有爱情就够。 过来人会告诉你,当初再美好的爱情,等到结婚了在一起过日子,终究逃不过油盐酱醋茶的烟火日子。 而支撑这些的,则是钱,是物质。 不求大富大贵,最起码过日子的钱要有,辛辛苦苦养大一个闺女嫁给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小子。 扶贫救灾呐? 所以这些心还是让四叔四婶他们去操吧,自己过好的就可以了,而且年内她的事情也排的满满的。 等弄完家里的灶房改造,她到时候要去县城酒楼那边待一阵,处理公务,继续赚钱。 三房后院饭堂里。 李老二和李老三都已经吃完了,正在喝茶准备开工。 杨若晴笑着询问他们:“吃饱了吗?” 李老二和李老三齐齐点头:“都吃撑了。” 杨若晴乐了,看了眼桌上吊锅里剩下的大半红烧鹅,说:“鹅肉烧的咋样?不柴吧?” 李老二说:“非常软乎,绝了!” 李老三也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说:“晴儿大姐不亏是开酒楼的大老板,这菜,烧的都是饭馆味儿。” 小朵端着碗也在吃饭,听到李老三的话,笑着打趣道:“照这么说,李三弟你还去饭馆吃过铁锅烧大鹅?” 李老三愣了下,随即不好意思的嘿嘿笑着,说:“我哪有那个条件哦,我就是猜的,因为这个铁锅烧大鹅实在是太好吃了!” 大家都笑。 尤其是杨若晴,看着这个年纪比自家闺女还要小一岁的李老三,讲真的,对方一口一个晴儿姐,真是让她有点小尴尬。 可辈分摆在那里,又不太适合叫婶子。 “吊锅里还有好多,夜里我抓两把粉条搁里面一块儿炖,酸菜粉条炖大鹅,呼呼啦啦的也很下饭的!”杨若晴又说。 李老三的眼睛都亮了。 虽然才刚吃完晌午饭,但是,他已经在期待夜饭了。 杨若晴又看了一眼李老二,发现李老二的精神状态也比之前好多了。 之前荷儿被撞到那阵子,李老二情绪很低落的。 这吃一顿饭的功夫,怎么就好像烟消云散了呢? 杨若晴并不清楚是因为他半路上遇到了绣绣,绣绣还关心了他几句,杨若晴只把这一切归功于美食的功劳。 吃饱喝足,下昼继续开工。 杨若晴这边刚收拾完碗筷,徐元明父子过来了。 “东家,下昼我们父子过来搭把手。” 徐元明进门后,找到杨若晴,开门见山说明来意。 杨若晴微笑着说:“这怎么使得?你们的任务是打理好茶园。” “再说了,今个你们可是来我姑家做客的,我姑要是晓得她家的客人来我家做小工,还不得把我骂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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