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张嘴巴都等着他来养活,但凡他脑子没有进水,都知道火烧眉毛了。 没有混的资本咯! 孙氏也是满脸的欣慰,“你爹夜里回来跟我这谈心,说看到永青现在一心学好,向上,他打心眼里的高兴的。” 杨若晴点头,她了解杨华忠的性格。 太有责任心了! 不管是对自己这个小三房,还是对老杨家,抑或是面向整个长坪村。 杨华忠这个人,都是尽心尽力去对待。 即便这种人并不属于那种才华出众的人,也不属于那种伶牙俐齿能把白的说黑,死的说活的人。 但是这种人却实在,靠谱,诚信,有担当。 所以村里很多人家嫁娶,或者其他一些买卖方面的事情,亦或者村民们之间的冲突调解这些事情,当需要一個有威望和诚信的‘场面人’出来做中间人或者见证人的时候,几乎都是第一时间想到杨华忠。 “我听爹和小堂哥他们说话,估计忙完这两天,小堂哥那边几乎就能完全脱手了,到时候爹就能回家来歇歇了。”何莲儿又说。 说话的当口,她不动声色的把酸菜鱼里的好几块白花花的大鱼肉挑到了旁边孙氏的碗里。 杨若晴把这个小举动看在眼底,心里暗暗满意。 一个人细心体贴与否,跟年纪没有太大关系。 何莲儿的年纪就很小,这些事情不可能有人天天跟在后面教导她。 这些东西,是她声来就有的,不谙世事的时候或许不懂,但是会看会观察。 当某一天经历了某些事情突然成熟之后,这些以前观察过的生活中的细节,就会被她融入到自己的言行举止中去。 所以,娶媳妇一定要娶贤惠的。 娶了一个贤惠细心的好儿媳妇,能孝顺公婆,能团结友爱兄弟姐妹,能对子女照顾体贴,能让男人在外面放心的忙于差事。 小安现在就是如此。 娶了何莲儿,夫妻和睦,两边的长辈关系都处理融洽。 小两口有啥事儿都商量着来,当初成亲的时候说的是两头婚,他们确实做到了。 两边的父母轮流陪伴,不然这趟,何莲儿也不可能带着牛牛留在长坪村了。 对何莲儿这个弟媳妇,杨若晴是一百个满意。 她并不像别的那些大姑姐那样,给弟弟娶弟媳妇要求弟媳妇娘家显贵,能对弟弟的前途有帮助。 杨若晴可不那么想,女方太那啥了,反而对男方不利。 心理上的那种优越感,从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到小两口的关系。 再者,小安也不需要那些,他是个没有什么大抱负的人,他就喜欢舞刀弄棍,在庆安郡的兵部吃着官家饭,每天给那些预备兵操练,对小安来说,已经是事业的巅峰了。 至于大安那边,娶小花,那也是从两人青梅竹马的情感考虑。 大安那么优秀,做驸马都绰绰有余。 但是大安淡泊名利,是朝廷里一股清流,身边的妻子需要的是知冷知热的女人,而不是那种利益结合体。 “莲儿,你之前那些话,姐我是赞同的。”杨若晴笑吟吟再次开了口。 “不过你说咱爹过两天就能歇歇,这话我可不认同。” “咋?我爹还要上哪去忙活啊?” 何莲儿困惑不解。 让爹闲不下来的,不就是田间地头那点事么? 至于身为里正处理村里的事,其实也不多,村里的各种规矩早就制订好了,大家遵照着就行。 何况还有几位村老坐镇呢,爹的事务很少的。 杨若晴挑眉,指了指东边。 杨若晴指着的东边隔壁是骆家,骆家隔壁的东边是……四房的宅基地! 何莲儿醍醐灌顶了! “晴儿姐,你的意思是,四叔他们想请咱爹过去宅基地那里做小工啊?” “傻妞,啥叫请啊?还得着请吗?就咱爹这热心肠的……” 村里稍微有点交情的人家有啥事儿,杨华忠都会忍不住搭把手。 何况自己亲兄弟家盖房子这么大的事,他岂能袖手旁观? 那绝对不能啊! 孙氏也笑呵呵说:“挖地基那阵子,你们爹忙着带永青去田间地头熟悉,没顾得上去帮忙挖几锄头。” “这事儿他心里一直记着呢,没少念叨。” “回头等忙完了永青那边的事儿,你们爹是必定要去给伱们四叔做小工的!” 侄子要照拂,兄弟也要帮衬,在杨华忠这里,一碗水要端平才好! …… 果真,杨若晴的预言很快就成真了。 不出两天,杨华忠就去了四房的宅基地那边帮忙盖屋子。 不过,这屋子才盖了一天,第二天就停歇了。 为啥呢? 因为杨永进从县城回来了,带回来一车的酒菜。 勇孝出生的满月酒还没办,这眼瞅着都快满百日了,所以杨永进打算两股汇一股,满月酒和百日酒索性一块儿给办了。 所以杨永进抽了两天的空,专门赶回来给大外孙办酒席。 四房的宅基地也歇工了一天。 大家伙儿齐聚小二房,众星拱月般簇拥着杨勇孝。 老杨头和谭氏还悄悄给杨勇孝准备了一串纯金打造的长命锁。 锁的正面刻着寿,反面刻着孝。 不存在什么升官发财,光耀门楣的寄语。 一个寿,一个孝,单单这两个字,已足够体现出老两口在这孩子身上寄予的愿望了。 不奢望别的,只求活久一点,对家里人要孝顺,老实本分的过普通人的一生就足够了。 老杨家其他房的人也都没有空手,礼物有轻有重,因为勇孝毕竟是第五代的人嘛,对老杨家其他房的人来说,打一巴掌隔一层。 没必要出太重的礼,若是出了太重的礼,到时候怕小二房还不起。 毕竟绣绣本人是一点儿创收都没有的,小二房自始至终指望的都是杨永进一个人。 也许有人会说,添了勇孝,又添了一张嘴巴,杨永进的担子更重咯。 但是,请注意,和离之后,杨永进的担子应该是变轻了。 否则,杨永进还得承担李伟母子的抚养权呢! 就说滑稽不滑稽吧! 好了废话少说,且说今日的小二房,那是非常的热闹,灶房里酒菜飘香,妇人们都在灶房忙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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