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荷儿没留意,扑上去,一把将糖罐子夺下来抱在怀里。 荷儿看到刘氏这样,只能失望的跺了跺脚。 她转身出了想放去饭堂帮刘金钏收拾碗筷,不想再搭理刘氏了。 然而,刘氏却喊住了她。 “那啥,我晓得李老二今个救了你一把。” “你要感谢他,这也是应当的。” “可你当众抢你老娘我的红薯糯米圆子,这就说不过去了。” “不给我面子啊!” “还有,犯得着给人家李老二堆那么多的锅巴?” “啥样的家底呀,经得起这样大手大脚的?” “这事儿到此打住了哈,回报了人家了,回头该咋样咋样。” 对刘氏的这番郑重叮嘱,荷儿对此回以撇嘴。 刘氏追着荷儿的背影追了几步,又喊:“胳膊肘别往外拐,都给他们工钱了还想咋滴?” “你要听话,我这眼睛可是牢牢盯着的哈!” 荷儿边走边摇头,对此彻底无语了。 荷儿还是有些担心李老二手臂上的伤口。 她这指甲,可是很锋利的。 也不晓得抓的咋样了? 去年陪着春霞去仓乐县她三姨那边治病。 有一回春霞发病,她和其他人一块儿按住春霞的时候。 也是不小心用力过猛,结果把春霞的小腿抓出好长一条痕。 那一回她用的力度,其实还不如今天抓李老二。 当时春霞的小腿上那伤口都破皮发炎了,后来还灌了浓。 所以她才放心不下李老二的手臂。 毕竟人家是为了救她,才受的伤。 可是,荷儿脸皮薄,不好意思去跟李老二那里询问。 所以她只能在心里劝慰自己。 如果真的发炎灌脓了,他那么大的一个老爷们,肯定会引起重视的。 又不是小孩子,身上哪里不好了,连自己都不知道。 …… 当天傍晚收工的时候,下起了下雨。 跟李家三兄弟临时分道扬镳之前,杨华明跟他们约定好了。 明日一早要是下雨,就只能暂且停工了。 若是不下雨,哪怕是阴天没出日头,都照常开工。 而且从明天起,管两顿饭了。 然而,当天夜里,雨越下越大。 隔天一大早,雨势虽然小了一些,但是还是如同银针和牛毛。 “这情况没法开工了,我去道观了。” 杨华明跟家里交待了一声,穿上蓑衣戴上斗笠出了家门。 盖新宅子固然重要,但是,道观的那份差事同等重要。 到了他这个年纪,如果让他回头去捡起锄头耙子下地干活。 不好意思,别说身体条件不允许。 打理庄稼那块的经验,他都忘了個七七八八。 总不能都这个年纪了还从头去学吧? 而道观的差事,活儿轻松,待遇也好。 虽然赚的钱不如杨华洲和杨永进他们打理酒楼挣得多。 但是,每个月的月例钱,也足够他养家糊口了。 尤其逢年过节,去道观的善男信女多。 道观的分红利也是很可观的。 虽然这些还是不如打理酒楼做代掌柜。 但是,道观的活计也相应轻松啊。 而且就在家门口,走一段河坝的事儿,早去晚归。 有时候晌午没事儿,晌午都能回来转悠一圈。 像这趟盖新宅子,晴儿特地批了他的假。 他几乎前阵子每天都是去道观去半天,昨天还是全天在宅基地,都没去道观露个面。 所以今天下雨,宅基地这边停工,他肯定得赶紧去道观。 这份差事,必须得保住,这就是自己的饭碗。 骆家。 三月初三。 早上,雨丝朦朦,但一点儿都不影响杨若晴和王翠莲她们的热情。 杨若晴在后院的杏花树那边折了几支杏花,在堂屋和寝房各自插瓶做点缀。 然后又将其他几支杏花给隔壁娘家送过去,莲儿喜欢这个。 至于为什么不给孙家送? 抱歉,大舅妈大孙氏那人……你觉得送杏花过去,有意义不? 还不如给送一桶泔水过去,让大舅妈拿去喂猪,反倒更实用。 她也更喜欢。 至于老杨家其他房,不好意思,杨若晴也不会去主动送的。 开枝散叶的,人太多了,送了这个不送那个,容易得罪人。 什么? 把每个房都送到? 呵呵,那这院子里的杏花树都秃噜。 杨若晴还指望着它结杏子吃呢! “大妈,我去娘家送杏花了,等我回来我来捣芝麻粉哈。” 三月初三,是一个时令。 庄户人家喜欢在这一天用做小吃来庆祝这个时令。 杨若晴口中的捣粉,是长坪村这边的一款特色小吃。 材料是黑芝麻,白芝麻和白糖这些。 混在一块儿,在石簸里捣碎,然后用罐子封装起来。 上半年春耕,庄户人家在田间地头干活,消耗特别大。 出去干活之前,用手帕啥的兜几勺子这种芝麻粉,带去田间地头歇息的时候吃。 如同饿货遇到了士力架似的。 吃几口立马元气满满,能从田垄这头一口气干活干到田垄那端…… 这东西不仅能快速补充能量,而且还管饱,能存放很久都不容易坏。 杨若晴来到长坪村二十多年,几乎每年的这个时候家家户户,但凡有点条件的都要捣这种芝麻粉来备着。 大家都说这东西最好了,滋养人。 但在杨若晴看来,这东西热量其实非常高,高糖高油高碳水…… 高油可别反驳,芝麻油就是用芝麻榨出来的。 因为热量高,密度也大,就跟那压缩饼干似的,确实一两口就饱了。 杨若晴不爱吃这个,但是她每年都会做,因为家里其他人爱吃呀。 只要家人爱吃,那她做的就得劲儿,有盼头。 王翠莲说:“我能捣的……” 杨若晴一脸认真的拒绝了王翠莲:“绝对不可以的大妈,伱那胳膊老关节炎了,捣那玩意会让你病情加重!” 王翠莲的两条手臂,年轻时候留下的毛病,有关节炎。m.biqubao.com 阴雨天最容易发作,尤其当年纪渐长,这发病的次数就越来越多。 每天两条手臂,还有肩膀上都贴满了狗皮膏药。 贴上就舒服一些,膏药暖呼呼的,是杨若晴专门找老中医给对症定做的膏药。 这可比后世那些一百块钱三张的膏药货真价实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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