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宣武坐在玉案前,捶着腿埋怨道:“就算你不想整那些科技产品改变这个世界,弄几辆单车也行啊,比如你那拉风的三轮车,我老人家陪着你走这么久,容易吗?” 祝红阳哑然失笑,溟武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东西至少有五六千米的距离,从溟武殿到老院子,再返回后院,走这一圈至少也有将近十里。 虽然有不少好东西改善杨宣武的体质,但是顶着圣天大陆的大太阳,承受超过四十度的高度,走这么远,着实也把杨宣武累的不轻。 举起酒杯,祝红阳笑道:“带车子什么的不用想,我推荐两个方案,一是您老可以跟着学习万古长春功,二是给您备一匹黑鳞马。” 杨宣武把杯中风荷酒一饮而尽,摆手道:“算啦!军中推广的十段锦,我已经在练,这辈子能学会就算不错了!” 至于专门给他备一匹马,杨宣武想都不想,祝红阳这个城主都步行,他骑马不是招人厌吗。 祝红阳凝视杨宣武许久,沉声问道:“杨老,您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华老爷子和关老太太能放下一切,隐居炎黄城,每日泛舟明月湖,闲来种花养草,练练十段锦,过的逍遥自在,三百岁不太可能,但再活几十年一点问题也没有。 但是李耀明和杨宣武,却从未提出过这样的要求,李耀明甚至舍弃几年寿命,只为魂归山河。 杨宣武显然也明白祝红阳的意思,像华老爷子那样,放下一切,安享几十年悠闲生活。 轻轻拈起一颗红果送入口中,感受口中鲜甜清爽的感觉,杨宣武笑道:“小子!你永远不会明白,什么叫做家国情怀!” 家国情怀,是华国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 杨宣武轻声吟诵:“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古人早就有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说法,何况杨家世世代代生于斯死于斯,早已与华夏大地融为一体,根本割舍不开。 端起一杯风荷酒,杨宣武一饮而尽,声音铿锵有力:“杨家子弟,可以出国留学,可以出国经商,但唯独不许定居国外,不许更改国籍,敢违背者,不仅仅是逐出家门任他逍遥自在,而是不死不休!” 祝红阳悚然一惊,对这位一向儒雅甚至有些懦弱的长者印象彻底改变。 杨宣武笑道:“不仅仅是我杨家,就连目前我们的对手,千年世家赵家,同样也是如此规定!十大家族,除了近现代依靠财富借势而起的李家刘家,皆是心同此心情同此理!” 十大家族随着时代更迭,难免也有更替,尽管他们自私的视这片大地为自家的,但不可否认,支撑起华夏传承的,也是他们! 道家可以为了传承迁徙,但他们这些家族,却至死都不会离开华夏大地,离开他们出生、奋斗、埋骨的这片大地! 身为普通人,祝红阳当然不了解这些东西,但这不妨碍他重新认识这些家族。 家国情怀,除了家还有国,杨宣武肃然问道:“小子!我是什么人?” 祝红阳很想以脑筋急转弯的套路,幽默的回答一句老人,但看着杨宣武严肃的面容,竟然卡在喉咙里无法说出口。 此刻的杨宣武,身上似乎有种莫名的光环笼罩,哪怕祝红阳星辰之力加身,也不禁肃然起敬。 整了整身上的军装,扶正哪怕炎热也没有摘下的军帽,杨宣武缓缓吐出两个字:“军人!” 从当初到猥琐地牺牲孙女施展美人计,到后来私下里与司文秀达成协议共同开办御花园集团公司,还有不顾形象坑了祝红阳三百多茶叶罐子等等,祝红阳很难把杨宣武和军人联系起来,更多的是把他当做一个有点权势的小老头。 但此刻,祝红阳认识到杨宣武的另一面,儒雅不代表没有铁血豪情,猥琐不代表没有智慧谋略,贪财不代表没有原则底线。 军帽上军徽闪亮,将军礼服上将星耀眼,细想杨宣武的所作所为,却无一不是为了国家,仅凭这点,他是当之无愧的军人! 杨宣武不疾不徐道:“军人的天职是保家卫国,圣天大陆虽好,但我要保护的家不在这里,我要守卫的国,也不在这里!” 祝红阳似乎有点理解,为什么明知道圣天大陆天地灵气浓郁,长久居住能延年益寿,但那些大人物没有一个要求搬迁。 并非他们贪恋权势地位,而是因为他们的理想信念,奋斗目标,早已经和华夏山河融为一体,水乳交融,离开那片山河,就好比打碎他们的灵魂! 明白归明白,敬佩归敬佩,但是要让祝红阳放弃圣天大陆,那是另一回事,让他死守在地球上再当回普通人,也不可能。 祝红阳拍案道:“好!杨老,今日我才算真正认识你,来人,换酒,换英雄血!” 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好啊!着急忙慌让我赶过来,你却在这里饮酒作乐!”m.biqubao.com 贾芳桃手里拎着马鞭,还带着纵马奔驰的仆仆风尘,气冲冲闯进来。 这里她不仅来过,而且还陪着徐若琳住过几天,熟得很。 但是跟着跑过来的赵宁海,却不敢大大咧咧的,规规矩矩行礼:“杨爷爷,祝先生!” 杨宣武瞬间换了个人似的,笑眯眯招手道:“芳桃啊!别生气,不是这小子找你,是我找你!” 虽然身在另一个世界,但对于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敬畏的惯性思维,却没那么快转变过来,贾芳桃受宠若惊:“杨爷爷,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杨宣武悠然道:“杨家在那边开办了一家御花园集团公司,准备举办一场世界级的八雅盛会,不谈国事,只论琴棋书画诗酒花茶,为了招待客人,总得有一座能拿得出手的御花园吧!” 贾芳桃眼睛一亮,这个她擅长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1_151538/74049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