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在觐见时不小心掉出了《中华大帝国史》那本书后,瓦尔德斯的日子就变的极不好过了。 鸿胪寺的生活条件虽然很好,可他身边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一队锦衣卫监视着。 吃喝拉撒睡,从不离身! 那种感觉,简直太煎熬了。 看到这家伙出来,朱由校的嘴角不禁微微勾起。 “给朕一个拒绝科恩的理由?” 瓦尔德斯斜视了一眼科恩,一脸坚定的说道。 “伟大的皇帝陛下,台湾的热兰遮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外臣在大明这些日子,听说过一句话,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 “如果您同意了他的请求,那么,引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事。” 科恩怒了! 当即反驳道。 “伟大的皇帝陛下,您不要听他胡说!” “我们东印度公司,向来都只做公平交易,从来没有过抢掠的先例。” “而他们,才是披着海商外衣的强盗!” 瓦尔德斯听到科恩说他是强盗,也急眼了,猛的转身指着科恩的鼻子骂道。 “狗屎,你们才是强盗!” 科恩也毫不示弱,同样用手指着瓦尔德斯反击:“不用狡辩,你们西班牙就是强盗........” “你们才是!” “你们是!” “.........” 这两人简直像泼妇骂街似的,在皇极殿内你一言我一语的骂了起来。 弄的满朝文武都是一脸愕然。 卧槽! 动手啊,瞎特么哔哔啥? 也不知道是谁先起了这个念头,下一刻就梦想成真了。 只见科恩上去一把揪住了瓦尔德斯的大胡子,接着便是一记断子绝孙脚踹了过去。 瓦尔德斯哪里会在这个时候认怂,伸手想去摸刀,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在进宫的时候武器已经被锦衣卫给收走了。 索性弯腰把科恩的右脚抄进怀里,然后便是一记头锤砸了过去。 “砰!” 科恩反应不及,被撞了个满脸开花,鼻血瞬间便涌了出来。 始终站在一旁未曾开口的信王这会儿凑了过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绣花的布袋。 “皇兄,来把瓜子儿?” “昨天刚炒出来的,香着呢!” 朱由校低头看了一眼,只见那瓜子儿个个颗粒饱满,皮壳呈深褐色,拿起一粒尝了尝,瞬间便是眼前一亮。 “还是焦糖味儿的?” “香吧,这可是臣弟的爱妃亲手炒出来的,她也不知道是听谁说的,说盐吃多了不好,便炒了一锅焦糖味的出来,臣弟这一试,还挺好吃。” “唔,不错,给朕多倒点儿.........大伴,快去,给信王弟拿个锦凳,再拿个桶过来,省的他们打扫起来麻烦。” 魏忠贤很有眼力的送来了锦凳,除此之外,还有两壶上好的香茗。 王就坐在龙椅旁边,哥俩嗑着瓜子,看瓦尔德斯和科恩在那撕逼。 而一众大臣见状,也纷纷从怀里掏出了干粮,解下腰间的水壶,一边吃,一边看。 往年的大朝会也是如此,最快也得到下午才结束,这帮人早就有了准备。 科恩和瓦尔德斯打了足有十几分钟,朱由校的一壶茶都喝完了,俩人才堪堪停手。 不是打不动了,而是实在觉得没趣儿。 瓦尔德斯的一只眼肿的像鸡蛋似的,已经完全睁不开了,他踉跄着从地上爬起来,面向朱由校,抢先说道。 “尊敬的大明皇帝陛下,不知您之前所说的那件事情还算不算数?” “哦?什么事?” 朱由校把手心里剩下的瓜子丢回了信王的袋子里,接过魏忠贤递来的帕子湿着手问道。 瓦尔德斯连忙答道:“雇佣兵!” 朱由校闻言笑了:“当然算数,只是价格不是还没谈拢么?” 瓦尔德斯看了一眼科恩,随后便咬牙切齿的说道。 “谈的拢!” “贵国先前说的,每名士兵,每个月需要五十枚金币的开支。” “那么,我愿意代表帝国,向贵国支付五十五枚金币!” “如果伟大的皇帝陛下能够允许,我愿意先雇佣五千名大明士兵!为期两年!” “还有,先前二位王爷买船的事情,我也听到了。” “希望皇帝陛下能够卖一些大船给我,也好让我把这些大明士兵带回西班牙!”. 科恩还在地上呻吟,听到这话,噌的一下就跳了起来! “你们竟然要向大明雇佣军队?你想干什么?” 瓦尔德斯一脸狞笑的看着他:“干什么?当然是干你!我要先把你们在巴达维亚的驻地给毁了!” “哦不,不可以!” 科恩傻了,直接冲着朱由校跪了下去。 “伟大的皇帝陛下,您一定不能这样!” “这是插手别国战争的行为,是会受到谴责的!” 可朱由校却并没有理会他的诉求,只是笑呵呵的看着瓦尔德斯。 没想到啊! 先前凉了他那么久,都没能下定决定。 这会儿和荷兰总督干上一架,就同意了? 好意外哦! 他转头看向孙承宗:“有劳老师跟他签订一下契约!” “就按他说的,一名士兵,每个月五十枚金币,从三大营中,挑一万名士兵给他!” “老臣遵旨!” 孙承宗躬身一礼。 但是起身后才发现,自己对此并没有半点儿准备。 于是便向吴淳夫靠了过去。 “吴大人,你那订单借老夫几张呗.......” 可话音刚落,就见郭允厚从俩人中间挤了进来。 “老大人,别忘了交税哦.....” 孙承宗像看傻子似的盯着他:“这种税你也敢收?问过三大营的将士了吗?” “拿了别人的卖命钱,你就不怕晚上做恶梦?” 郭允厚却一本正经的回怼道:“话可不是这么说,当初五十枚金币的成本,可是本官和鮥都尉一起圆上来的。” “一个兵卒每个月要多少银钱去养,老大人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本官不多要,老瓦给一个士兵每年660两银子的佣金,本官只抽66两。” “五千人,两年,便是66万两。” “怎么样,绝对是良心价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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