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崇祯你先别登基容我诈个尸_第322章 洛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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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温体仁和郭允厚忘着查抄寺院之时,远在河南的李自成也收到了朱由校的旨意。
  自打从垣曲进入河南之后,他便带着秦军一路向南,渑池、灵宝、卢氏、栾川、嵩县已经被他洗了一遍。
  此时,他就在伏牛山中修整队伍。
  听完了针北望亲自传达的密旨,他两个眼睛瞪的跟老牛似的反问道。
  “大人,那可是福王,你确定你没记错?”
  针北望嘿嘿一笑:“不止是福王哦,还有潞王!”
  “你入河南这么久,应该看到了这边的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
  李自成自然清楚!
  陕山两地大旱,河南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黄河自潼关流入河南,按理说这里应该不缺水源,可事实却正好相反!
  尽管黄河还没到干涸的程度,但两岸的百姓依然无水可用。
  此时的三门峡没有大坝存在,黄河经过连绵的弯曲河道之后进入平原,水势极为湍急。
  修河堤还来不及,谁敢去从黄河引水?
  一个不好,便有溃堤的风险!
  到了那时,两岸百姓将要面临的,是比干旱更加严重的局面!
  进入河南这些日子以来,他所接触到的当地百姓,无不面黄肌瘦一脸菜色,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大批逃难的百姓!
  他们衣不蔽体、脚步蹒跚,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没有经历这种场面的人,永远无法体会那是怎样的绝望!
  想着昨日自己救下来的那对母女,李自成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大人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您就在这伏牛山上等着,最多七日,第一批粮食就会送回来!”
  说完这些,他从藏身的山洞里走出,接着便带着手下秦军浩浩荡荡的杀出了伏牛山!
  几天后,墙高城深的洛阳城外。
  站在山坡上的李自城,眺望着眼前的古城,表情十分凝重。
  这可是数代古都,没有大型攻城器械想要打进去,难如登天!
  “爷,咱们真要动这洛阳城?”
  袁宗第从怀里摸出一枚槟榔给李自成递了过去,皱着眉头问道。
  李自成接过槟榔塞进嘴里,重重的点了点头。
  这些槟榔,都是他们从富户家里搜刮出来的,剖开的果肉中,还塞着枸杞和参片,再加上炼蜜调和,吃起来口感还算不错。
  但是他之所以吃这玩意儿,并不是有瘾,而是被自己拉出来的屎给吓到了!
  弯弯曲曲的蛔虫,像面条似的,能延伸出三尺长!
  所以,自从听到有人说槟榔可以驱虫之后,这东西就成了他每日必不可少的东西。
  感受着炼密在口中被唾液化开,他咧嘴一笑。
  “动!”
  “为什么不动?”
  “听说福王富可敌国,某家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这样!”
  高一功听到有仗可打,那叫一个兴奋:“怎么打,爷只管交代便可!”
  “在这伏牛山上憋了半个月,我这老二都快要造反了!”
  “啪!”
  他话音刚落,李自成便抬手一巴掌抽了过去。
  “造反也给老子憋着,敢奸淫妇女,老子先阉了你!”
  高一功也不恼,伸手在裤裆里抓了两下:“瞧爷这话说的,咱啥时候欺负过女人?”
  “要欺负,咱也欺负那城里的狗官不是?”
  说到这里,他突然话锋一转,一脸谄媚的笑道。
  “对了李爷,我家姐姐,你就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不是我吹,就我姐那体格,绝对是个好生养的!”
  “您把她娶了,回头生一堆大胖小子,咱这秦军也算有后了不是?”
  李自成冲他翻了个白眼。
  高一功的姐姐,名叫高桂英,如今就在秦军之中,帮着操持后勤上的事情。
  偶尔也会给李自成洗洗衣服,端个洗脚水什么的。
  此女的长相并不算出众,但身手却是极好的,每次行动之时,虽为女流,却也提刀冲锋在前,比着高一功还要勇猛。
  而这,也是她能够留在军中的主要原因之一。
  正史上,李自成和高桂英早就该结为夫妻了,或许是蝴蝶效应的原因,李自成得到了朱由校的重用,反倒把儿女私情给扔到了一边。
  面对高一功那笑嘻嘻的面孔,他直接就是一个飞脚踹了过去。
  “爷让你们来是商量着怎么打洛阳的!”
  “再敢提保媒拉纤的事儿,老子踢死你!”
  “he........tui....!”
  重楼上前,一口唾沫碎在高一功身边,满脸幸灾乐祸的说了句该。
  然后向李自成道:“爷,要不小的先混进城里去摸摸情况?”
  李自成想了想,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法子。
  他知道,重楼是锦衣卫出身,对这种渗透刺探的事情十分拿手。
  另外洛阳城中也有锦衣卫存在,由重楼出手,或许还能争取他们的帮助。
  于是便慎重的点了点头:“小心一些,如有不测,赶紧退出来。”
  随后又转头看向李过:“进城办事少不了花费,给重楼兄弟拿五千两银子!”
  李过闻言转身离去,等他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个木箱子。
  打开之后,里面赫然是码得整整齐齐的一箱金元宝!
  金银一比八的兑换比例,五千两银子换成金子,也不过六百多两,连四十斤都不到。
  重楼叫来几个心腹,每人从里面拿了几锭,随便分分就全揣进了怀里。
  半个时辰之后,他们便骑着马,来到了洛阳城下。
  而此时的福王朱常洵完全不知道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正坐在自己的王府里,抱着侍女看着殿内的莺歌燕舞。
  福王府占地面积达到两万三千多平方米,约三十五亩。
  府内亭台楼阁,流水假山样样俱全,完全就是北京皇宫的缩小版。
  “王爷,听说陕西乱民已经来到咱们河南地界了,是不是上书陛下,让朝中派点兵马过来围剿?”
  王府的长史躬着身子站在旁边,一边为朱常洵添酒,一边忧心忡忡的说道。
  朱常洵却丝毫不以为意,费劲的将身子坐直,伸手在侍女的怀中撩拨着。
  “乱民?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本王就是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也未必敢来洛阳闹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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