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其父宋林皋已于天启元年去世,家中只余老母和一个兄长之后,他便动起了小心思。 “宋姑娘,朕听你刚才说皇后的这病,在民间很是常见?” 宋嗣不明所以,便点头答道:“不错,近些年愈发的冷了,因外寒入体而导致无法受孕的妇人也越来越多。” 朱由校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摇头叹息道:“唉!都是朕做的不够,让百姓们受苦了。” “若是能有无数像姑娘这样的杏林高手,又岂会如此!” 之前宋嗣的脸上始终都是古井无波的样子,但听到这话,神色也变的黯然了。 “杏林高手无数,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民女苦学医术十余年,方可独自行医,就这还是在先父日夜不辍的教导之下才有的结果。” “寻常人家,又有几人能寻得师承?” “更何况,学医之苦,毫不亚于读书科举。” “读书尚有改命之机,一人得道,便可鸡犬升天。” “但醉心医术,最终也不过是个替人问诊的乡野郎中,真正能扬名于外的又有几个?” “一旦开错了药,便要背上人命债,就算苦主不追究,也难逃良心的谴责。” 这番话在此时,若是旁人听来,或许会嗤之以鼻。 但朱由校却感受颇深。 此时的郎中收入,和后世的医生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即使是这样,在后世依然有句人尽皆知的话。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此时的郎中,基本都是只开方,不抓药。 一个方子,能收多少钱? 普通人家,或许会给个几十文。 富贵人家,完全看心情。 若是遇上了穷苦人家,非但收不到药方钱,很可能还要搭进去一笔银子,让人家拿着去抓药! 所以,有时候并不是这些医道大家敝帚自珍,而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来继承衣钵! “那你为何还要继承宋家医术?”朱由校没头没脑的又问了这么一句。 宋嗣发出一阵苦笑:“家兄寒窗苦读,只为金榜题名。民女若是不学,宋家这二十余代的传承,便就要断掉了。” 朱由校继续问道:“想不想将宋家医术发扬光大,让更多的百姓能够解除病痛?” 宋嗣愕然:“不知陛下何出此言?” 朱由校笑着答道:“朕已经下旨,要在朝歌新建一所书院,除去四书五经之外,眼下已经定下了算、刑、农、策、匠、军、丹七科。” “若是宋姑娘肯去教授医术的话,朕可以再设一科。” “到时候,不止宋姑娘可以过去执教,凡杏林之中,有名望的大家,皆可入院执教!” “天下学子,任你等挑选!” 听到这话,宋嗣愣在了那里。 在她的认知里,医家,似乎从来没有被朝廷如此重视过! 朝廷向来都只是在乎那些名医大家,很少会去关注医术的传承! 可是现在,眼前的皇帝,似乎并不是在开玩笑。 她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却还是摇头说道。 “民女多谢陛下赏识,只是.......” “这件事能否等娘娘的身体见好之后再说?” 见她没有在第一时间拒绝,朱由校便心中一喜,连忙点头说好。 回头瞥见门口站着的小太监,便随口将他喊了进来。 “那个谁,就是你,别看了,给朕滚进来!” 小太监闻言忙夹着尾巴进到殿内,躬身一礼后静待吩咐。 朱由校只觉得他有些面熟,随后便想起了这个家伙。 “朕记得,你是七品带班太监,小柿子?” 小太监脸上狂喜,忙跪下磕头:“陛下竟然还记得奴婢名讳,奴婢实在是受宠若惊!” 这般舔狗的模样,让朱由校很是鄙夷。 “瞅瞅你那怂样!” “起来!” “带宋姑娘去好生安置,若是敢有半点儿怠慢,小心朕把你的柿子柄给拔了!” 小柿子连连点头,爬起来后,一脸谄媚的凑到宋嗣身边搀住了她的胳膊。 “宋姑娘,您小心脚下.......” 朱由校见状,抬腿就是一脚踹了过去:“宋姑娘年纪轻轻,用你扶?知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有别?!” 小柿子想哭! 咱家是太监来着,不是男人啊......... 可是看皇帝那样子,似乎根本不想听他解释什么。 只能再一次爬起来,老老实实的弓着身子,在宋嗣前面替她引路。 晚上,张嫣便服下了第一剂汤药。 刚过一刻钟,她的神情就变的激动起来。 一双手,不时的摸摸脸,再摸摸小腹,随后便抱住朱由校的胳膊,一脸欣喜的说道。 “陛下,宋姑娘的药方果然有效!” “这药虽然难喝,可下肚之后,臣妾只觉全身都是暖洋洋的!” 朱由校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才发现她和往日确实有些不太一样了。 此刻的张嫣,面色潮红,鼻头还带着汗珠。 随手撩起张嫣的裙子,伸手朝下面摸了一把。 往日里,那一双冰凉的小腿,现在竟也变的温热了! 对于他的动作,张嫣不但没有害羞,反而还有些得意的说道。 “怎么样,臣妾没有说慌吧?” 朱由校倒吸一口凉气:“这姑娘,果然不简单啊!” 张嫣重重的点头,拿起药碗,将残余的一点也喝了下去,随后咂着嘴道。 “陛下,明日让宋姑娘给其他姐妹也看看吧。” “她们应该和臣妾的毛病差不多,若是都能治好的话,陛下日后定当子嗣成群!” 朱由校一愣:“你就不怕皇子多了会起争执?” 张嫣笑着摇了摇头:“臣妾巴不得皇嗣们个个都是人中龙凤!” “若是那样,则是我大明百姓的天大的福气。” “臣妾看过万国坤舆图,天下之大,大明只占一隅之地。” “陛下若不想皇子们明火执仗,大可以效法太祖,将他们分封出去。” “民间不是有句话吗,肉烂了,还在锅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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