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崇祯你先别登基容我诈个尸_第225章 咱家就喜欢不要脸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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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尝后买,六颗丹药便是三百两。
  但不尝直接买,六颗丹药仅需六十两银子。
  这其中的差别之大,换做一般人或许会选择先尝一下。
  毕竟就算买贵了,也总比买到假货要强。
  但刘老爷却笑着点了点头,随后将旁边的老头拉到了身边,把丹药递给了他。
  老头先是一愣,接着就明白了他的用意。
  这是要让他试药!
  也是,以刘老爷的身家,怎么可能贸然的去吃别人拿过来的东西,更何况这还是丹药呢。
  老头看了看丁修和水河东,心情有些忐忑。
  但是看到水河东悄悄向他伸出了三根手指,便心一横,将丹药送入了口中。
  随着他喉节滚动,刘老爷的神情变的紧张起来,时刻在注意着他身上的变化。
  特别是那一双眸子,死死的盯着老头的下半身。
  老头是刘家的管家,今年都已经六十多岁了,放在这个年代,虽然不能说是稀有的高寿,可以一个下人的生活条件而言,他早就失去了人道的能力。
  也就是说,这一主一仆,其实是同病相怜的存在。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约莫半炷香后,老头的脸色突然变的潮红起来。
  他的的绔子,也开始一点一点的跳动,而且幅度越来越大。
  刘老爷的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虽然水河东说的很神奇,又是长寿,又是能多子多福的,但这些他并没放在心上。
  他又不是傻子,这世间怎么可能有如此神奇的丹药。
  他所要的,也仅仅只是重回雄风这么简单!
  虽然只是一个商人,没有任何功名在身,可他家里却养了七八个小妾,这也是为何他年纪轻轻就不能人道的主要原因。
  突然,管家红着脸,气喘如牛的说道。
  “老、老爷,老奴忍不了了!”
  刘老爷笑着向他挥了挥手。
  “去吧,看在你为刘家辛苦了这么多年的份儿上,翠儿就赏给你了!”
  管家闻言大喜,直接逃也似的离开了书房。
  不多时,距离书房不远处的柴房里,就传来了诡异的动静。
  那动静,足足持续了一刻钟才堪堪结束!
  在这期间,刘老爷一直竖着耳朵倾听着,越听,他脸上的笑容便越灿烂。
  直到最后,他情不自禁的拍手叫好。
  “两位小兄弟果然不凡,这药则更加不凡!”
  “老夫这些年来,找了无数的郎中,却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丹药。”
  “这些丹药,老夫全买了!”
  剩下的事情,便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当丁修抱着三百两银子,和水河东走出刘家的时候,俩人互相对神一眼,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
  走的远了,丁修才开口问道:“兄弟,那丹药,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能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些虎狼之药罢了!”
  “可那刘老爷不是说他这些年找过不少郎中么?”
  “就那些野郎中?不是我小瞧他们,就算把方子给他们,他们也未必敢开给那姓刘的!”
  “为何?”
  见丁修那满脸求知欲的样子,水河东笑着说道。
  “这丹药里,有三味剧毒之物!单拿出任何一种,米粒大小就能要人性命!”
  丁修打了个哆嗦。
  尼玛的!
  想起来了!
  他们先前进的那个店铺掌柜,就是一个使毒的高手!
  传说,还是一个龙虎山的弃徒.......
  像他们二人这样的情况,在同一时间,发生在京城的不同角落。
  无一例外的,这些锦衣卫编外人员,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单打独斗,利用往日里的特长,让手里的银钱快速的增长着。
  赚钱这种事情,其实并不难。
  难的是,长期持续的赚钱。
  十块钱赚两块,很容易。
  但是一百万,赚二十万,却很难!
  虽然同样都是百分之二十的增长,可里面的难度,却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所以,在上午的时候,这近千名临时工中,有近七成的人或多或少都赚了一些银子。
  他们或是从朝阳门大街买了东西,再跑到正阳门出手。
  又或者是从百姓家里淘一些他们认不清的文玩玉器,到当铺里卖掉。
  更有甚者,还有人干起了滴滴代打的营生..........
  总之,虽然他们没玩过网游,却把网游里跑环的事儿几乎都干了一遍!
  另外的那三成,要么是本性难改,把银子给挥霍掉了,要么就是赔了出去。
  而他们的下场,则是非但不会被西厂录取,也会被锦衣卫除名。
  哪怕他们哭求着再给一次机会,但换来的却是被镶了铁片的鞋底踹在脸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没谁会同情他们!
  下午时,那七成的临时工跑环赚钱的速度就慢了许多。
  等到了规定的时间,他们陆续回到了锦衣卫衙门。
  王承恩和孙康旺已经等候许久,待人都到齐之后,王承恩走出大堂,看着院子里的众人,缓缓说道。
  “行了,都忙活一天了,把你们的银子都拿出来,放在身前!”
  说完又看向孙康旺。
  “孙提督,麻烦你的人把淘汰名册宣读一下。”
  孙康旺点了点头,一名锦衣卫上前,从怀里掏出一本名册宣读起来。
  “周七,赌钱,犯规淘汰!”
  “马冲,拿自己的银子充数,淘汰!”
  “刘二五,巧夺民财,淘汰!”
  “...........”
  随着一个个名字被读出来,点到名的临时工一脸沮丧的退出队伍,被人送出了出去。
  突然间,一个汉子在人群中大喊起来。
  “凭什么!我只是收了银子替人打架,规矩里没说不许这样!”
  “还有人靠卖屁股赚银子呢,凭什么不把他给淘汰了!”
  他话音刚落,就有人红着脸站了出来:“老子卖屁股怎么了,大明有哪条律法写了不许人卖屁股?”
  这让站在大堂屋檐下的王承恩很是无语。
  尼玛的,卖就卖,怎么还颇为自豪的样子?
  不过.........
  咱家就喜欢这么不要脸的!
  不要脸,才能成大事!
  温阁老说的!
  他当即向旁边的锦衣卫摆了摆手:“把那个收钱打架的给咱家轰出去!”
  “不,送顺天府去,让他们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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