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荔只用三言两句,就把刘麒函和温诗情打发了。 一个灰溜溜地去换衣服,另一个抱着孩子带着下人忍气吞声地走回了西厢房。 她从西厢房出走,又回到西厢房,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时荔站在院子门口,看着两个人的背影,疲倦地打了一个哈欠。 “小姐要不还是去睡一会儿吧,有事情再叫您。”丫鬟看她如此,心疼道。 “睡不了了,今天的事情多着呢。”时荔摇了摇头,“去给我打一盆凉水,我洗洗脸醒醒神吧。” 刘家是扬州首富,刘父忽然故去,前来悼念的人数不胜数。只要有人来,就得有主家招待,偌大的刘家,能指望上的只有她。 毕竟之前收了刘父那么多好处,时荔想还是替他办好这一些琐碎的身后事吧。 至于其他的,等丧事结束再议。 收拾好自己,时荔又喝了一盏浓茶,终于提起了些许精神,带着人走去正院。 才一走近,就听见里面传来刘母含饴弄孙的声音。 时荔:…… 刘父死得真是不值当。 暗自摇了摇头,时荔继续往前走,走进正院就看见刘母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温诗情满面笑容地站在旁边。 共享天伦的场景很温馨。 可惜,刘父尸骨未寒。 刘母没想到时荔这么早就过来了,抱着孩子的手有些僵硬,求助地看了一眼温诗情,温诗情连忙伸手要把孩子接过来。 谁知道她的手刚一碰到孩子,孩子好像不愿意被她抱走似的,“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孙子一哭,刘母就什么都顾不上了,抱着孩子心肝肉似的一顿哄,也忘记了还没有和时荔解释温诗情和孩子的事情,把她彻彻底底晾在旁边。 余光瞥见温诗情一脸得色,时荔真的很想给她翻一个白眼。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反正现在她不用再装傻,也不用和她玩友爱了。 “母亲,今日前来悼念的人,您去不去前面待客?”时荔懒得在这儿消耗时间,直接提高声音引起刘母的注意。 刘母抱着孙子哄个不停,头都不抬一下,“你去吧,我身上不舒服,就不露面了。”biqubao.com 抱孩子的时候可没看出你有什么不舒服的。 时荔没想再劝她,直接转身走了出去。她只帮刘家这一次,过了这几日,他们的事情再好好说道说道。 刘麒函那边倒是还好,换完丧服一直在前面忙活,来了客人还知道招呼一下。 只是每当有人问他这些年在外面忙什么时,气氛总要尴尬一下。 时荔就站在旁边聆听,别说为他说话,没有出言挤兑他几句都算是好的了。 一直到傍晚,才几乎没有人再上门。 时荔终于能坐下来歇一歇,喝杯茶吃一些东西,结果刘麒函又出现在她面前。 “时荔!过去是我爹压着我,让我不得不委屈表妹!我要给表妹一个名分,不能再委屈她和孩子了。” 时荔放下茶杯,抬头像看二百五似的看着他。 “你确定要在你爹的灵堂前和我说这件事情?”他是真不怕把刘父气得诈尸啊! 刘麒函脸上闪出一丝心虚,但想到温诗情这些年陪他的艰难,还是坚定地说:“过去就是爹一直压着我,现在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决定要娶表妹为平妻!” 时荔本来还想着,消消停停把刘父下葬再来说这件事情,但是刘麒函不愿意,那就不能怪她了。 “你娶她还是纳她都好,但是你得先给我一纸和离书。”她站起身,直视着刘麒函,声音平淡得好像在讨论今天的天气。 刘麒函瞳孔地震,“你、你说什么?” 他怎么能想到,眼前的女人不仅没有吃醋或者闹腾,反而主动要和离呢? 她为什么要和离? 刘麒函对自己极为自信,再加上时荔从未和他吵闹过,就自以为时荔一定爱他爱到了骨子里,才不敢和他吵闹。 真是天大的误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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