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荔觉得这根电线杆格外地顺眼。 所以她加快了几步,提前走到电线杆旁边,等沈泽反应过来加快脚步跟上她时,忽然转身拦在前面。 沈泽毫无防备,怕撞到她,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正好抵住电线杆。 机不可失,时荔一只手按住电线杆,非常艰难地杆咚了他。 不过两个人的身高毕竟还是有一点儿差距,时荔只能非常艰难地踮起脚尖,才能勉强平视。 酒壮怂人胆,说的是就是时荔。 平时打死都不敢做的事情,现在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犹豫。她定定地看着沈泽的眼睛,想从中间看出一些情绪。 可是酒精很麻痹精神,这样复杂的事情做不出来,索性也不思考了,直接开口就说:“你以前和我一起玩游戏,带我去打对面的人,也会每天晚上微信和我说话,为什么现在不理我了?” 沈泽心跳如擂。 竭力掩饰的心动,在她靠近过来的时候,比之前更加汹涌澎湃,根本不能遏止。 “你不理我,我真的很难过啊……”时荔还是不清醒的状态,委屈也是真的委屈,眼尾泛起了红,像染了一缕凤仙花。 说得越多,情绪越是起伏激动,单手抵着电线杆,身体又软绵绵的,终于失了平衡,一头跌进沈泽怀里。m.biqubao.com 没听见他的任何回答,却和人抱了个满怀。 沈泽一直担心她跌倒,这回悬着的心终于死了,手臂扶着她的腰,感觉浑身上下没一处都是热的,又怕她自己站不稳,不敢松手也不敢说话,连呼吸都屏住了。 两人保持这个尴尬暧昧的姿势半晌,一辆车缓缓从马路一头行驶过来,停在旁边。 开车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走到沈泽身边。 “我来接荔荔,顺便和你聊一聊,我是他大堂哥。”男人位高权重,却表现得难得亲和,对待沈泽态度郑重,没有丝毫的轻视。 沈泽看着那张经常在电视上出现的脸,心中只生出了“果然如此”的尘埃落定。 他把时荔交给大堂哥,很努力地抛开心底的不舍,朝对方点点头。 “实在抱歉,她喝了酒,刚才要摔倒,我只是扶了她一下。”不管怎么样,沈泽还是竭力地解释,生怕被误会。 时荔反应有些迟钝,“大堂哥……?你怎么来这儿了?” “本来想接你回家,不过我好像来得多余了。”大堂哥轻拍了一下时荔的肩膀,“上车等我。” “我……这是沈泽,我的朋友。”时荔担心地看了一眼,一步三回头地坐上大堂哥的车。 沈泽站在原地没动,就看见大堂哥掏出一张卡片飞快地递给他,嘴上却说:“你也上车,我们先送你回去,你是荔荔的朋友,就算是我们家的朋友。” 他甚至来不及看卡片上写了什么,就被大堂哥硬塞上车。 大堂哥开车,三个人一路上都没说话。 一个是不敢,另外两个人各怀心思,实在不知道能说什么。 时荔先跟着大堂哥把沈泽送回去,然后兄妹两人再回家。 “沈泽人很好,大堂哥你别误会他。”时荔还是有些不放心,小声地解释。 大堂哥看着前面的路,侧头瞥了她一眼。 “我没误会他,但我有点儿误会你。” 时荔:“???” “我开车过来的时候,你快把人家按进电线杆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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