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中开的药方里,应该是加了一些安神的药材。 时荔喝完之后,坐在椅子上渐渐感觉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脑袋也变得迷糊了。 她的脑袋一点一点的,连带着耳边的一缕头发都跟着来回晃悠。 洛青彦看得发呆,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装模作样地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 “喂……时荔,你去床上睡一觉吧!” 时荔有些迟钝地侧过头,脑袋困顿得没有任何攻击力,对他笑了笑。 “谢谢你,没事。” 说完,她毫不犹豫地在自己胳膊上掐了一把。 “嘶!”洛青彦好像感同身受,皱着眉出声,“你疯了!” 尖锐的疼痛让时荔稍微清醒了一些,她又对着洛青彦笑了一下,漫不经心地说起了自己以前的事情。 “我以前押送过一块价值连城的暖玉,路上两天两夜没合眼,你比那块玉值钱多了。” 时荔说得是真话,原主当初子承父业,为了代替时不惑打响文昌镖局的名号,挑的都是最难押送的镖。 那次原主押送那块暖玉,是江南首富为儿子治病用的,刚到手就被江湖上很有名气的神偷盯上了。 其他镖局担心坏了名声,都不肯接这个镖,不然都轮不到原主。 为了把暖玉平平安安送到首富手上,原主一路上殚精竭虑,为了防范神偷,根本不敢合眼睡觉。 一直到现在,时荔后背还留着一道很深的伤疤,就是当初和神偷交手留下的。 也是这一次顺利的走镖,打响了文昌镖局和原主的名号,之后的生意才渐渐好了起来。 可是听到这段话的洛青彦,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安慰,手指头无声地攥在一起,越握越紧。 他的胸口好像堆积了一股无法纾解的郁气,十分难受。 憋了半天,脸色铁青地瞪着时荔,咬牙问:“你把我和一个死物相提并论?” “哦,冒犯洛公子了?实在不好意思。” 时荔摸了摸额头,比平时好说话得多,笑容也多了几分真诚,“不过你也不用太在意,我们这些粗俗的走镖人说话就是这样,绝对没有恶意。” 此时此刻,如果给洛青彦一次重来的机会,他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再说“粗俗”两个字。 可惜这世道没有后悔药吃,他只能默默地忍受时荔一次又一次用“粗俗”两个字来堵他的嘴,一个字都反驳不了。 沉默了一会儿,洛青彦压着声音道:“你准备一辈子都做这个?” 走镖这一行比走江湖都危险,一个姑娘实在不应该如此。 洛青彦越想越多,却没有想到自己从来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分给时荔的注意力已经多得不对劲了。 “哪能呢?”时荔轻笑了一声,说了一会儿话感觉精神好了许多,也不在乎和洛青彦说真话。 “走完这次镖,我爹和我都可以金盆洗手了。以后带着镖局里的小镖师接几趟不伤筋动骨的镖单,日子也能过得不错。” 被当成冤大头金主的洛青彦,这时却感觉到了莫名的欣慰。 他就说嘛,姑娘家不该天天风餐露宿在外面跑。 时荔的体质还是超过常人,喝完一碗汤药就几乎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一行人在客栈休息了一日,第二日又重新启程。 临行之前,时荔特意找了一趟易参。 “师兄受了伤,不如就在这里休养,等我走镖回来,再来接你。” 易参闻言,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师妹,我不是小孩子。你这一次走镖不同以往,我特意过来,可不是为了留在这里,我陪你一道。” 这么温柔,实在让人很难抗拒。 时荔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为难地低下脑袋。 谁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心里想的是,易参现在就是一个伤患,路上再遇到危险,还得顾及他的安全,不如他留在这里安全省事。 她现在满心只想好好走完这趟镖,赚到一万两银子,男人只会影响她赚钱的速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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