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启程了。 周恒看着如遭雷击的长孙殿下,自己的心情好了不止一点两点。 有一句话说得好,自己的失败固然扼腕,旁人的失败更加开心。 看到有人比自己还惨,周恒就放心了。 最起码回到宫里,周凌瑜肯定会比自己更惨,有人垫底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一路上见识到单朝山明水秀,时荔的心情也很好。 跟着敏安公主一起上路,路上吃住都是最好的,累了就可以坐在舒服的马车上休息,休息够了就朝轩辕麟伸手,两人共乘一骑,简直羡煞旁人。 就连熟悉一些的敏安公主都忍不住摇头失笑,私下悄悄对时荔说:“孤曾经在东宫见到轩辕先生,从未想过他也有这一天。” 时荔闻言,笑得就更得意了。 轩辕麟在外人面前,是运筹帷幄让人敬仰的卓绝人物,可对她来说,轩辕麟只是哥哥,是互相心爱之人。 走到皇城时,正是正午,阳光明媚灼灼,衣着朴素的百姓鱼贯般出入城门,也有挑着扁担的小贩,吆喝着生意。 平凡中透着盛世的繁华。 轩辕麟现在无官职在身,想先带时荔回轩辕家的祖宅,于是和敏安公主分开。 城中百姓繁多,还有垂髫小儿在路上追跑打闹,时荔和轩辕麟便下马步行。 反正也不着急,全当是熟悉皇城景色。 “这里和哥哥当初离开的时候相比,变化大吗?” 时荔歪头,好奇地问。她前一次穿越当太监时,从未离开过深宫,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古代的皇城,对什么都好奇。 当然,最好奇的还是和轩辕麟相关的一切。 “确实有些物是人非的感觉。” 轩辕麟看向周围,语气感慨,毕竟是他生长的地方,再次回来,感觉不同以往。 走了一路,一阵琴声传来,曲调寻常,却透着一股独特的潇洒流畅。时荔完全不懂音律,也情不自禁被琴声吸引,停下脚步专注聆听。 轩辕麟看向传来琴声的地方,是皇城中最负盛名的茶楼——揽月楼。 皇城的达官显贵最喜欢莅临的休闲场所,为了附庸风雅,揽月楼也会重金聘请乐师伶人表演以供欣赏。 不过这样独特的琴声,确是轩辕麟也未曾听过。 “我好奇想去看看,可以吗?”时荔听了半曲,耐不住好奇心,拽住轩辕麟的袖子。 轩辕麟眨了眨眼睛,又忍不住逗她,“果然乱花渐欲迷人眼,小媳妇刚来皇城,就要被一首琴曲勾引走了。” 时荔:…… 短暂的沉默之后,她笑得灿烂极了,“当然不会,我最喜欢的只有哥哥,不过这人弹琴真的好特别,我想看看。” 两人来到揽月楼,进门就看见了坐在高台上拨动着细弦的琴师。 琴师是一个身姿颀长的男子,长发如鸦羽披散于白衣之上,浓墨般的眉宇,不为外物所动,只低头专注地拨动着琴弦。 一曲终了,抬头可见一双寒星般的眼眸,深邃又明亮。 无端让时荔想到一个词——知世故而不世故。biqubao.com 一只手忽然挡在时荔面前,轩辕麟轻笑摇头,“荔荔,再看下去,我可真的要生气了。” 时荔回神,没敢再多看。毕竟某人可是连“小媳妇”都不叫了,可见不是和她开玩笑。 然后就听旁边的人说:“弹琴的人是扶缇公子,音律造诣一绝,许多达官显贵为听他弹奏一曲,都愿意投掷千金。” “可不仅如此,我听说就连如今最风光的敏安公主,都愿屈尊降贵来听扶缇公子弹琴。” 只要是说八卦,总有主动凑上来的人。 原本时荔只是好奇,提到敏安公主,她顿时瞪大眼睛,再看向台上的扶缇,更觉得器宇不凡。 这样的人入敏安公主的眼,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就是不知道这些人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是以谣传谣,夸大其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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