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建立之后,程源感念闫玉功勋,将其封为延王,是李朝唯一一位异姓王侯。 闫玉自身能力出众,形容俊美,一在安宁出现,就被诸多世家看中,想将女儿嫁给他。 闫玉待人温和,但此前每每提及婚嫁,只会温雅拒绝。 如今帝王降下召闫玉为驸马的圣旨,终于才知道人家原来在等什么。 程玺下朝之后,在宫门外遇上了等他许久的闫玉。 凤眼少年向他行礼之后,从容又恳切地说:“不知能不能随殿下一道,我想见一见公主。” 程玺见他赤诚,便许了他同行。 毕竟两人早晚要结成夫妻,早些相识了解并不是坏事。 时荔见到闫玉之后,终于也放不下自己的八卦之心,回头揶揄地朝程单珠眨了眨眼睛。 程单珠依然落落大方,目光灿然地看着闫玉,问得直截了当,“你是来找我的吗?” “微臣的确是来见公主的。”闫玉语气真诚,唇边带着一缕不常见的笑。 这时候再站在这儿当电灯泡肯定是不合适的。 时荔虽然很想留下看热闹,但也不至于那么没有眼力见,对程玺使了一个眼色,夫妻俩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此时天气转暖,王府后园已经开了些许春花,穿过游廊便能嗅到花香馥郁。 时荔拉着程玺在园里走了一圈,最后停在一块被挖空的空地上。 光秃秃的空地在花团锦簇的园里显得极为突兀。 “魏妃都告诉我了,这里原来也种了花,被你下令一株株全拔了,是不是?” 时荔晃了晃程玺的手,冲着他甜丝丝地笑。 程玺本来是不太习惯把情绪和话都表达出来的人,毕竟自小就是成熟稳重的人设。 但和时荔在一起久了,也传染了她有话直说的性子,当即坦诚点头。 “是我,那些花不好。” 时荔笑着往他身上一靠,也不再继续点破他的用心。 王府里每一处都是极好的,只是原来种在这里的花香气太过浓郁,患有心疾的人不宜沾染,所以才被斩草除根。 在时荔来王府之前,程玺就将这里一草一木都细细看过了,这一份用心,真是让人动容。 两人能安心赏景的时候并不多。 如今李朝稳固,太子联合裕王越发针对程玺,程玺又要将皇帝交代的事情件件做好,又要防着明枪暗箭,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即便如此,还是有人非要来打扰一番。 “这里真好看,到处是花,我要摘几朵回去插瓶!” 一阵清脆欢愉的少女声音,打破了本来的宁静。 随后,穿着鹅黄色裙子的娇俏少女像一只彩蝶一样蹦跳着出现,仿佛不知道这里有人,看见时荔和程玺之后瞪大了一双圆溜溜的眼睛。 “你们是谁呀?” 时荔看着少女,也眨了眨眼睛。 这样的手段实在有些拙劣,连她都糊弄不过去,也不知道背后的始作俑者是怎么想的。 不过…… 仔细打量了一番少女的脸,时荔才恍然大悟。 怎么出现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少女的长相,除了更活泼一些,倒是和当初她刚嫁到程府时有五六分相似。 她还活着呢,就有人迫不及待要上演宛宛类卿的戏码了,这……很难评啊。 时荔有点儿生气,抿了抿唇,委屈地看向程玺。 她再废也不至于连这点儿小事情都处理不了,但是现在的心情就和有家长撑腰的小朋友一样。 感觉自己受了委屈,第一时间就想找“家长”撑腰! 而程玺,也从来不会让她失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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