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膳后。 程青柠提出让星宝儿和暖宝儿一起搬到她的院子里。 暖宝儿年纪小,平日里都是萧正气亲力亲为地照顾这个女儿,晚上有婢女帮忙,不算是着急忙慌的。 午膳的时候,萧正气和母亲请求,让她帮忙带几个月暖宝儿,他也要早出晚归和之前的老师探讨一些文章上的问题。 对于这种大事,程青柠当然不会拒绝。 左右星宝儿要跟着她,直到乔诗语安全的把孩子生下来。 于叁虽然淘气,但因着是男孩子,已经自己睡一个屋,星宝儿晚上喜欢粘着大人睡觉,加上有被卖的前提,乔诗语和萧正平对这个女儿很宠,就带着她一起睡觉。 乔诗语也有让婆婆帮忙带星宝儿的意思。 交给婢女,不放心。 程青柠让人去给两个孙女收拾屋子,她去了景姒的院子。 景姒刚起来正在用膳,看到好友进来,笑眯眼,“恭喜,刚才听柳嬷嬷说了,老二媳妇怀孕了,家里又要添一孙了。” “同喜同喜,那你也是我孙子、孙女的干祖母。” 女人找了个地方坐下,自己给自己倒茶,“今天闲来无事瞎想,家里的几个孩子,我是不是应该教导他们其他方面的学问?” 几个孩子前些日子已经在启蒙,启蒙先生是景姒帮忙找的。 今天中午看他们围在一起聊学问,猛地想起,应该将数学,科学等一些知识交给他们,如果日后能用上最好,用不上也不算是什么坏事。 景姒微顿,“你又没有这个时间,教也是一点一点的。” “这点时间安排一下还是有的,只是,孩子好多啊,要教于一他们,那大哥家的那些孙子也要教,两家关系挺好的,不能厚此薄彼。” 景姒思考片刻,“一周抽出一天时间来教其实就行,左右他们最大的也不过九岁。只是阿柠你要思考好,阿月和冰心他们可否要一起?” “不用,不对,应该是阿月和冰心不走朝政,若是他们不感兴趣,可以不学,家里的男子是一定要学的,日后不管入不入仕,对他们都有好处。” “阿柠已经想好了,如今和我说,无非是想让我支持你不是吗?” “阿姒……果然,知我者,你。” 程青柠轻笑,举了举手中的杯子。 有些知识,讲真太过先进,如果没有景姒这个公主在后面支持,可能后面不好解决。 有时候她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景姒,或者,她不是公主,这些思想是不是不会传给后代? 唔,或许不会把。 程青柠胡思乱想着,清咳了声,换了话题,“阿姒,今晚想吃什么?景大夫让我做饭,看在大儿媳的弟弟来,和儿媳有孕的份上,我勉为其难的答应他这个要求。” 景姒挑眉,将最后一点粥喝完,“叫花鸡?清蒸鲤鱼?蚂蚁上树?” 有吓人帮忙,这些菜她只是负责炒一下,“行。” 女人问完,就起身去厨房准备了。 柳嬷嬷在一旁站着,好奇问:“公主就吃这么一点吗?” “留着肚子吃晚上的。让人去查一下老大媳妇的弟弟怎么了?” “是。” 景姒目送柳嬷嬷离开,让人拿着笔,好心情的开始作画。 …… 盛怀民是被总兵府的下人背出来的,接他的人恭敬的和盛母道:“大少夫人交代,怀民少爷直接去就可以,什么都不用带,府中什么都有。” 盛母担忧,“你们老夫人可好?” “小人走的时候,老夫人也在堂中,嘱咐我们一定要将怀民少爷安全带过去。还交代,若是您想去看,可随时去府中。老夫人还说,若是您想去,也是可以去的,正好大少夫人的院子有多余的房间。” 下人浅笑的回应着,不卑不亢,语气却让人听着十分恭敬。 盛母在周围人的目光下挺起身板,不顾儿媳们投来的眼神,“他媳妇呢?” “都是一家子,想来夫人不会介意。” 盛家老大儿媳着急往前走了一步,赔笑问:“我们呢?我们是怀民的哥哥嫂子,想来,不会拒绝我们上门把。” 能被派出来接人的下人都是人精,会看人,那些是真的关心,那些失去打秋风,他分辨清楚。 下人不冷不热道:“老夫人和少夫人的意思,只说父母、媳妇可以去看怀民少爷,其他的没说,小人不能做主。” 说完,他对着盛母行了一礼,转身离开。 盛母倪了眼家里其他人,拉着三儿媳一路送到村外。 宽敞的马车,穿着华丽的下人。 盛家村的人都知道盛母家的大女儿嫁了个好人家,能帮衬到娘家。 他们看向盛母的目光满是羡慕,一一上来打招呼。 “怀民治不好也没什么,有这样有本事的姐姐,今后还怕出什么问题吗?” “就是,婶子,你有一个好亲家,你看能不能给我们安排个伙计。” “婶子,咱们两家关系也不错……” 盛母一一和善退拒了,在三儿媳的搀扶下往自己院子走。 盛母感叹,“人心啊,之前我儿重伤回来,他们不仅没有一个人帮忙,还落井下石,如今看到你大姐风光了,就厚着脸皮求上来办事。” 说到后面,眼眶发红,身形因为生气而变的颤颤巍巍。 三儿媳赶紧扶好,安慰道:“娘,您别生气,我一直在呢,当家的若是回不来,便由我孝敬你,要是回来了,安好的话,就我们一起孝顺你,若是他真的治不好,我会撑起这个家,养大我们的安儿。” 女人语气坚定。 盛母轻拍她的手,这话听了很多次,知道她是真心的,垂目没干什么。 另一边。 程青柠余光扫了眼帮忙打下手的大儿媳,好奇问:“老大家的,你弟弟叫什么?” “怀民,盛怀民。” 盛招娣答完,就看到母亲忍笑的表情,好奇问:“娘,可是我弟弟的名字有什么不对?” “没有。” 女人回答的很快,忙活着手头的活,嘴边轻勾的弧度一直没下去,“我想到一个俗语‘怀民亦为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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