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恶婆婆后,我带着全家考科举_第262章不能什么都不知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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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北风握梳子的手紧了紧,深眸沉了几分,没说话。
  程青柠也没指望他回应,两人泡完脚就开始做睡前活动——
  下五子棋。
  当然,下棋不是目的,她只是为了看帅气老男人拧眉思考怎么堵她棋子时的表情,上挑的丹凤眼自成风流,怎么都看不腻。
  作为了解妻子的萧北风,他当然知道她想看什么,从小她就喜欢一切美的东西,要是他不谨慎点,她绝对会离他而去。
  男人想着,看向笑的狡黠的妻子,配合的微微拧眉,露出最好的角度,将棋子拿在耳边思考。
  自认为聪明的兔子,此刻并不知道,面前这只伪装极好的狼早就挖好了陷阱等着她往下跳。
  萧北风慎重的放下棋子,剑眉微挑,带着几分漫不经心,“过两日,霍光将军的妻子和女儿率先来,等咱们收拾好之后,宴请他们来家中做客如何?”
  程青柠脑海中冒出‘夫人社交’这四个字,微愣几秒后,“行,霍光将军呢?等他来了,在宴请一次?”
  “再看吧,夫人辛劳,我不忍夫人因为这种事烦心。”
  她余光倪了眼他,俊逸的脸上满是认真,似乎真的是这样想的,心微动,“我们是不是应该准备几个丫鬟,家中来人的话还是应该有几个人伺候比较好,那个总兵府我看着还挺大的,收拾起来也麻烦。”
  萧北风轻笑,“中馈之事,夫人做主就是,一切都听夫人的。”
  “夫君能这样想,我自然开心,可家中大小事,你也要清楚一些,不然多像外人啊。”
  她轻柔的笑着,语气不轻不重的掰着他的想法。
  一个家庭,男女应该都参与进来才对,不然一个男人再有能力,成就再大,他在家中如同陌生人一般,也挺不好的。
  按照古代思维,男人是在外博取功名,建功立业,女子作为主母,主持中馈,操持家中大小事务。
  分工明确,没毛病。
  这样限制大的环境下,程青柠没那个胆子改变这个时代的想法,
  现在她感觉,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走下去,萧北风会和儿女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远,两方几乎零交流。
  她不想让家里的关系变成这样。
  男人点头,“夫人提醒的是,我只要有时间就会考教他们功课,和他们多相处,任何需要为夫做的事,只要夫人吩咐下来就行。”
  低沉醇厚的磁性声音在程青柠听来,是一种享受。
  她轻扯唇,嗯了声的同时,将棋落在棋盘上,赢了。
  女人打了哈欠,“安寝把。”
  明天还有一堆事等着她忙呢。
  萧北风将炕上的东西挪走,程青柠把被褥铺好,刚躺下就落入一个宽厚的肩膀中,场面传来低沉疲惫的声音:“明日还是我骑马带你走。”
  “好。”
  程青柠微顿几秒应声,她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睛。
  两人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同床共枕后每天醒来她都在他怀中,这几天也习惯了。
  男人轻摸她的发丝,轻轻将她摆正面对自己,近乎深情的看着,像是想将她刻入骨血,每个眼神都在描绘她的样子。
  她一抬腿,纤细的腿搭在他的腿上,整个人像是树懒一般挂在他身上,他的呼吸骤然间重了一些。
  萧北风将女人小心地往怀里抱了抱,餍足的闭上眼睛。
  天微亮,他就睁眼。
  男人起身将家里的儿子们薅起来带着他们去跑步锻炼,打拳。
  萧正邦他们被迫清醒,生无可恋,自从父亲回来,他们连鸡叫起身的资格都没有了。
  每次他们跑步完回去,鸡才叫。
  最可悲的是,亲爹为了让娘睡觉不被打扰,带他们在外面打拳、练武。
  等萧北风带着儿子们回去的时候,乔诗语和盛招娣已经起身开始做饭,家里的小孩子还没起来,程青柠也没起来。
  男人将自己收拾干净后,才小声的进了屋子里。
  萧正安瞌睡的要死,边给鸡喂食,边拉着二哥吐槽:“以前以为你秀恩爱的时候已经很辣眼睛,没想到是遗传了咱爹的基因,你瞅瞅爹娘相处,腻歪不说,爹还把娘护成那样,我连靠近都不能靠近。几更天就把咱们喊起来,这个最不能忍!”
  “那你想怎么样?”
  作为有早起读书的萧正气,他除了锻炼时候累,其余时候都还好,对喋喋不休抱怨的弟弟,一脸包容的询问。
  “我……我能怎么样?我又打不过爹,还指望爹送我铁扇呢!不过,在我心中,娘还是很重要的!等我有能力了,一定挤开爹的位置。”
  “志向很大,加油。”
  萧正气看着傻乎乎的弟弟觉得可爱,给了个恰当的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萧正安骄傲的抬了抬下颚,“不过妹妹怎么可以睡懒觉?”
  “她陪着姒姨一起,晚上练琴很晚,所以可以多睡一会。”
  “是吗?”
  他怎么没听到?
  萧正气听到闺女醒了,将鸡食给弟弟,敷衍的嗯了声,大步往屋子里走。m.biqubao.com
  程青柠睁开眼,听着外面的动静就知道自己起晚了。
  她伸了个懒腰,扭头就看到坐在桌前擦拭长剑的男人,见了几次后就习惯了,好奇问:“什么时辰了?”
  “辰时初,起?”
  “嗯。”
  程青柠找了个素色衣服穿着,坐在凳子上,萧正气就过来给她挽发。
  她没有任何不自然,已经习惯了。
  挽发后,还会直接给她画眉,他很认真,满眼里都是她。
  程青柠很享受这样的夫妻生活。
  她收拾好出去,就看到景姒带着小闺女一起出来。
  今天景姒也要跟着一起去镇上,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开染坊,沈氏陪同。
  当景姒和沈氏会和,准备喊程青柠一起坐牛车的时候,对方已经上了萧北风的马车。
  景姒刚想调侃好友重色轻友,就听程青柠道:“嫂子,阿姒,我们在杨掌柜的书斋门口会合。”
  萧北风在她喊完,爽利上马,一骑绝尘。
  两人衣衫交叠在一起,远远瞧着他两的背影,怎么瞧都是一对壁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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