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必应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李长风大概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一年多前,方必应的父亲方远行发现军中有人以剿匪为由杀良冒功,他们带回来的人头其实都是流风城外的流民。 为人正直的方远行自然不会坐视不管,于是把这件事上报给了霍剑山。 霍剑山勃然大怒,当即派亲兵营把涉事官兵全部抓了起来。 方远行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没想到当天晚上方家就遭到了灭门之灾。 一群黑衣人闯进方家,见人就杀,方家大院很快血流成河,方远行死了,方必应大哥方必定也死了,所有人都死了。 方必应以为自己也要死了的时候,是他那个年轻的百长姐夫救了他。 他姐夫带着人,护着他一路杀到了城门口,最后在方远行部下的接应下逃出了岭南城,可他姐夫和那几十号兄弟都死在了城门口。 “我姐夫能力很强。”方必应灌了口酒,说:“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是五品武者了,其实以他的修为,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做个校尉甚至是将军,可他却甘愿在我父亲身边做个小小的百长。” “也是我命不该绝,那天晚上我姐夫就在我家附近巡街,听到动静后就带人赶来过去。”方必应说:“他一看就看出了那些黑衣人来自军中,所以才拼了命的带着我往城外冲。” 方必应喝完最后一口酒,缓缓说道:“后来我才知道,杀良冒功根本就是霍剑山的主意,他每年向朝廷上报剿了多少山贼土匪,其中有一半都是百姓流民。” 方必应扔掉酒坛子,躺在地上破口大骂着霍剑山,骂着骂着就呼呼睡了过去。 李长风看着睡熟的方必应,自己喝了口酒,脑子里在分析着方必应的话有几分是真的。 山魁提着整理干净的几只野鸡兔子跑了回来,看着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方必应,问:“大哥,他这是咋了?” “没事,只是累了。” 李长风随口说了句,然后开始动手开始生火。 山魁放下东西帮忙捡柴,边捡边试探着问:“大哥,这山鸡野兔俺都已经洗干净了,俺好久没吃过你烤的东西了。” 李长风点了点头,说:“行。” 山魁开心的笑了起来,抱着一捆柴走了过来,看了眼呼呼大睡的方必应,说:“大哥,昨天晚上这小子还想套我话,问你跟司徒老头的关系呢。” 李长风问:“你说了?” “那哪能啊。”山魁说:“那小子烤的羊肉那么难吃,俺才不跟他说呢。” 李长风手上的动作一顿,他倒是没想到山魁没说的原因只是因为方必应烤的羊肉太难吃。 山魁升起一堆火,继续说道:“大哥,俺总觉得这小子不像好人,你得小心点。” “知道了。”李长风随口回了句,然后问:“你最近修炼怎么样?有没有偷懒?” “没有没有!”山魁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说:“俺在风字营的时候一直在挨打,每天好几百人打俺,哪有时间偷懒啊。” 李长风问:“那你有进步吗?”biqubao.com 山魁挠了挠头,说:“好像……更抗揍了。” 李长风看了山魁一眼,说:“没了?” 山魁咽了咽口水,说:“也更能吃了。” 没一会儿功夫,山顶上就飘来诱人的香味,连昏睡中的方必应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山魁看着已经成金黄色的烤肉,两眼放光,直到等到李长风说可以吃了,山魁才小心翼翼的撕下一条兔腿啃了起来。 李长风也撕下一条兔腿扔向了方必应,说:“躺的差不多了,起来吧。” 在兔腿掉在方必应脸上的瞬间,他张口接住了兔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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