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父朱高煦_第七百一十九章 朱勇和神机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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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是咱们第一次对海外用乒,你确定有把掘?
  南京皇城武英殿内,朱高煦看着埃及的地图,也不由得担心的向朱瞻壑问道皇城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修建,一些主体建筑差不多完工了,最先建成的就是这座武英殿,主要是朱高煦受朱棣影响,不但大殿的布局和大明的皇城一样,连名字都直接复制过来了。
  “父皇放心,埃及的马木鲁克早就已经腐朽不堪,不少贵族总督甚至暗中投靠了奥斯曼,有这些人带路,再加上我们与奥斯曼合力出兵,拿下埃及绝对不成问题,现在咱们要考虑的,是该派谁领兵?”
  朱瞻壑信心十足的保证道出兵埃及的事,朱瞻壑是在北征港时才决定下来的,因此来不及和朱高煦商量这次回来后,他也立刻来向朱高煦报,希望得到对方的支持。
  “好吧,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我也就不反对了,只是奥斯曼人虽然可以合作却不能完全相信他们!”
  朱高煦果然没有反对,毕竟对于朱瞻壑的能力,他还是十分放心的。
  “父皇放心,奥斯曼人的确不可信,我也一直在防备着他们!”
  看到朱高煦同意,朱瞻壑也十分高兴的道。
  “至干领兵的人选”
  朱高煦说到这里沉思了片刻,随后这才说道“第一次海外用兵,又是与奥斯曼合作,此事关系重大,一定要打出我大汉的威风,才能震慑诸国,海军方面就不用说了,肯定要让张忠率领,至于陆军方面,最好还是从张兴或常威之中挑选一人,可他们各自都有重任!
  朱高煦说到最后,又露出犹豫的表情,张兴是个帅才,打仗四平八稳,只要把军队交给他手里,这一仗几乎就没有任何悬念了,哪怕不能大胜,也绝不会大败而常威却是个猛打猛冲的性子,和他祖父常遇春很像,擅长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朱高煦在战场上遇到难啃的骨头时,都会让常威率兵出击,往往能起到奇效。
  日这两人的优点虽然明显,却都身负重任,张兴现任中军都督,负责京城周围的安全,以及全国各地驻军的操练等等,事务十分繁多,上次攻打白沙瓦时,张兴也只能在后方调度而常威则一直镇守在白沙瓦和喀布尔,现在马上又要成亲了,根本抽不出精力出兵除了他们两人外,大汉虽然还有其它的将领,但威望和资历都差上许多,很难胜任远征埃及的重任“父皇,我觉得可以让朱勇领兵!”
  朱瞻壑却忽然建议道“朱勇?他虽然也是国公,但来到大汉后,并没有立下太多的功劳,让他领兵会不会有些冒险?
  朱高煦闻言却眉头一皱道朱勇来大汉的时间太短,而且他的国公之位,更多是朱高煦对他的补偿当然朱勇来到大汉后,也十分的努力,这段时间负责带兵镇守大汉的西北地区,那里民风剽悍,不时有乱民反叛,朱勇就一直带兵平叛,虽然也有功劳,但相比张兴和常威显然要差上许多。
  “朱勇来大汉也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他带兵平叛也颇有成效,更重要的是,当初他曾经独自领兵镇守日本,有海外领兵的经验,这点很重要,再加上我一直让他率领神机营试验新火器,现在新火器已经装备了神机营,实力十分强大,派他率领神机营出兵埃及,绝对可以一战功成!”
  朱瞻壑却再次坚持道。
  所谓的新火器,其实就是朱瞻壑研发的燧发枪,主要是把原来的火绳换成了燧石打火,原理和打火机一样,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开枪前的准备步骤,不用再担心一些天气对枪支的影响,极大的提高了火枪的实战性“派神机营出兵埃及?
  朱高煦闻言也再次露出沉思之色神机营也是仿照大明的神机营而建,所有人装备火器,朱瞻壑改进的新火枪,朱高煦也亲眼见识过它的威力,可以说大汉的神机营,绝对比大明的神机营要强上许神机营也一直由朱勇率领,在西北平叛的过程中,神机营的表现也极为出色,几乎火枪一出,那些叛军就会立刻投降,几乎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了“好吧,既然你这么相信朱勇和神机营,那就派他们出兵,另外再给他们几千骑兵,防止出什么意外!”
  朱高煦最后终于被说动,当即点头“谢父皇!”
  朱瞻壑看到朱高的答应,当即也十分高兴的道“如果打下埃及,那个苏伊士运河要怎么挖,你和奥斯曼人是怎么商量的朱高问起运河的事,毕意打下埃及不是目的,挖通运河,使得大汉的船只能够直接进入地中海才是目的。
  这件事我和他们谈过了,到时还是双方合作,先共同派出勘探人员,将运河的路线确定下来,然后再分别负责各自的河段,至于开挖运河的劳力,则直接从埃及征用,必要时还可以动用战俘。”
  朱脆壑再次解释道“那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朱高煦接着追问道。
  “这個不好说,这条运河在几百年前废弃了,现在有一些河段还能用,有些河段却完全堵塞了,工程量需要实际勘探过后,才能得出结论,不过我估计最长七八年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瞻壑回答道后世开挖苏伊士运河用了十一年,主要是法国的一个领事牵头,而且还成立了一个公司开挖,能够动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限。
  比之下,大汉与奥斯曼合作,两个强国又要出兵攻占埃及,到时能够动用的能量肯定比后世的法国人强多了,而且后世开挖也主要是用人力,并没有技术上的代差,因此朱瞻壑有信心在七八年内完工。
  “七八年的确有点长,但只要能进入地中海,等这么长时间还是值得的!”
  朱高煦点头说道。
  现在的大汉,已经收集了许多海外各地的情况,而地中海那里诞生过罗马帝国北方还有广阔的欧洲,那可是连蒙古人都没能征服的地区,朱高煦可不会错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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