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来抢走女儿的,莫诗雨心中松了松。 看着他穿着袜子走路,于心不忍,回了卧室,拿出一双酒店一次性拖鞋递了出去。“先穿着吧。” 任昀看到鞋子,“你去酒店住还拿人家拖鞋?” “你穿不穿?” 任昀接过,穿在脚上。 虽然不舒服,但好过光脚走路。 抱起女儿,小蔓蔓在爸爸怀里都是胆怯的,爸爸,蔓蔓也想要妈妈。 “我就知道你因子阿姨靠不住,把你送过来了。” 抱着女儿坐在沙发上,他明知故问,“你们还没吃饭啊?” 莫诗雨以为他问出这话是吃了的,故而客气的问了句,“你吃了吗?” “没有。” 莫诗雨:“……” 能怎么办,又不能她们吃,让任昀看着。 趁着锅还没滚起来,她又给里面添了两碗水,扣上锅盖,让其闷煮。 本来今晚的菜她就做的多,因为想让女儿都尝尝自己的手艺,一开始还担心剩下呢,这下好了,干饭主力来了。 她做饭也有劲了。 狭小的开放式厨房,一家三口都能看到彼此。 莫诗雨在厨房忙碌,小蔓蔓在爸爸腿上做了一会儿,直接下去,穿着清凉的小拖鞋跑去厨房,“妈妈,蔓蔓帮你。” “好,你帮妈妈摘菜,会吗?” 蔓蔓拿在手中,“妈妈,什么事摘菜呀?是揉一下吗?” 莫诗雨:“……” 任昀也起身,走过去,“我来吧,蔓蔓从小到大哪儿接触过这些。” 任蔓蔓除了妈妈不在身边,她缺少母爱外,物质生活,任昀给女儿的绝不输任何一人。 任蔓蔓的车,每日司机就接送她上下学,那也是四百多万一辆的。 他很舍得在女儿身上花钱,所有的一切。 父女俩蹲在垃圾桶处在摘几根葱。 莫诗雨不一会儿又给父女俩递了一个蒜,“会剥蒜吗?” 任蔓蔓看着父亲。 任昀沉默半晌,伸手接过,他来还就是做苦力的。 剥蒜结束,放在桌子上,任蔓蔓崇拜的看着爸爸,她都不会,爸爸都会。 任昀也是贵公子,以前不会,后来跟着莫诗雨,想体验一下她的生活,现学的。 也因为那件事,让莫诗雨很受打击,她的日常生活,却是男友的新鲜体验。 她没说出口,是后来有人敲打任昀,他才意识到。 看着莫诗雨利落的拍蒜,小蔓蔓都替蒜疼,小手搂着爸爸脖子,看的聚精会神,还不忘提醒,“妈妈,小心你的手。” 莫诗雨切菜很快,不一会儿配菜调料都准备好了,开锅等菜炒熟,粥也差不多熟了。 父女俩在外等着。 一会儿一盘菜,放在案板上,任昀去端茶几,等他转身,又一盘菜了。 任昀看了几个菜,都是他爱吃的,心想,莫诗雨还是爱他的。 可等全部做好,莫诗雨的话,瞬间又让任昀心中泼了个冷水,“蔓蔓快试试,你喜欢吃什么。这都是爸爸妈妈的口味。” 小蔓蔓撅着小嘴,吃粥,太烫了,筷子夹不起来肉,莫诗雨直接让女儿下手抓了。 任昀吃的倒是挺开心,胃口挺好的。 一家三口难得坐在一起安安静静的吃晚饭,若是没离婚,这样的场景将会是一家三口的日常。 可惜,现在吃饭,任昀不敢提复婚,莫诗雨不敢提孩子,小蔓蔓不敢要爸爸妈妈。 饭快吃完了,莫诗雨才开口,“我今天见到青姐和杜太太了。” “嗯,我猜到了。” 莫诗雨想起她们说前夫的话,犹豫不知道怎么开口。 “她们说的都是真的,谁找对象都会考察一下对方的往事,就你傻,我的底细是什么都不知道,连我身份都没搞明白就答应和我在一起了。” 莫诗雨:“我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 “以前是。” 任昀后来也把吃饭当成缓解尴尬的工具了,“后来想收心,晚了。安稳了几年,就遇到你了。” 任蔓蔓吃完饭,唯恐爸爸把自己带走,自己悄悄去了妈妈卧室,拿着浴巾要去洗澡。m.biqubao.com 两人还在聊天中,忽略了女儿。 “任昀,我一直觉得你是好人。” “我不是很喜欢好人卡,所以,你换个说法。” 任昀又道:“莫诗雨,人和人之间相处,都不是平等的。喜欢多的那一方,就会不自觉的顺从被喜欢的那一方,所以你口中所谓的门当户对,在我这里不存在。而且,我一个二婚老男人,还有了一个女儿,以前就臭名昭著,现在,谁还跟着我。 年轻好看的,愿意头婚嫁二婚,还愿意做后妈的,我问你,她是真的图我和蔓蔓这个人,还是另有所图?” 莫诗雨无话可说。 任昀又说:你要是一直自卑,我也管不了你,但你别想接近蔓蔓, 眼看着莫诗雨又要激动了,任昀即刻道:“我说的是,别接近!我不想我的女儿像你一样,明明有人爱,她却不自信。” “你想带走蔓蔓,更别想了。物质条件你达不到,工作忙起来你顾不了蔓蔓,精神财富你给的也仅仅一个陪伴,所以,女儿我不会给你。” 任昀今天还算是冷静的。 “蔓蔓今晚住你这里,我等她睡着了再走。” 莫诗雨不敢相信,“你不和我抢蔓蔓了?” “请假够久了,她该上学了,过个愉快的周末,下周一上学。”语罢,任昀又说道:“莫诗雨,勇敢就是敢直视对方眼睛,等你什么时候敢直视对方眼睛,鉴定说不的时候,我才会考虑要不要让你多接触蔓蔓。” 浴室,哗啦的水声响起。 蔓蔓哭了,“妈妈~” 莫诗雨和任昀赶紧跑过去,到了门口,任昀停下,莫诗雨赶紧进去,“蔓蔓,你这是做什么,水怎么这么热?” 小蔓蔓被抱着出去,自己给自己衣服脱了,她说道,“洗洗澡,爸爸就抱不走蔓蔓了。” 可是她家浴室的水温都是恒温的,她不知道这边水温这么热,一下子烫到了。 半夜,任昀出门买了个烫伤膏,虽然女儿身上已经消红了,但安全起见,莫诗雨还是给女儿涂了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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