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晴听到何莹说要挑一个最好的,心里升起一股不舒服,她确定自己没有胡思乱想,也许何莹要表达的就是那个意思。 而且,她是故意理直气壮说给自己听的,夏晴第一次直观的感受到人性的险恶,气的她一时间没有了表情。 于是,她随便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何莹眼底的嫉意也在升高。 刚才夏晴在楚宴七办公室故意看她的眼神,她认为是挑衅。 所以,她觉的夏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想把楚宴七当成她的私有物占据着。 何莹现在跟程思思关系进展的不错,两个人下了班,私底下也都会见面,何莹经常会送点贵重的礼品给程思思,程思思喜上眉稍,觉的何莹真是她的大贵人,加上何莹跟楚宴七关系好,属于姐弟,程思思觉的,自己还是有机会跟楚宴七私底下发展发展的。 今天晚上,何莹又约上程思思吃饭了。 程思思最近因为有了工作的缘故,整个人的情绪好了不少。 看到何莹,她就粘了过来,热切的喊着她何姐,然后又是帮着倒茶又是帮着递水,十分的勤快。 “你试镜成功了?”何莹笑着问她。 “是是是,这次真的多亏了何姐的帮忙,我才能拿到这个角色,导演还特别的关照我了,何姐,真想不到,你能力这么大,那你怎么还要去上班呢?你有钱有闲,不应该四处去旅行吗?”对于从来没有实现过财务自由的程思思来说,何莹的生活,已经达到一个人的人生天花板了,这个时候,往往都是过的随心所欲的。 何莹却摇摇头:“你还年轻,你不懂我的心情,其实,物质对我来说,真的不重要了,我现在很注重精神上的快乐,谁能让我感觉好受,我就靠近谁。” 程思思有些理解不了她这高深的想法,她只好笑眯眯的说道:“原来如此,何姐,你跟楚总的关系应该很好吧,所以,你愿意去他那里工作。” 何莹眼神闪烁了两下,然后点头:“是的,我欣赏他,也觉的他很有男子汉气概,可能是我遇到人渣男太多了,所以有时候我分不清什么样的男人才是极品男人,直到我来找宴七,我觉的,他真的挺不错的。” “何姐…何姐也喜欢他吗?”程思思听到何莹竟然如此夸赞楚宴七,她心头狂跳了一下。 何莹显然也惊了一跳,想不到,一不小心就差点掏出了心窝子的话。 不行,她现在是要借程思思这把刀去杀了夏晴,自己一定不能暴露真实的想法,不然,程思思这把刀就不好用了。 “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喜欢宴七?他比我小了那么多,而且…我只是欣赏他,我对他只有姐弟之情,没有男女之爱。”何莹连忙解释了起来。 程思思这才暗松了一口气,一脸担忧的说道:“吓我一跳,何姐,你帮了我这么多的事情,我可不想跟你抢男人啊,楚总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对我意义重大,何姐如果能帮我拿下他,你就是我这辈子的恩人,我一定会供着你的。” “我又没死,你供我干嘛?”何姐假装生气。 程思思连忙摇着手解释道:“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你是我的大恩人,我要一辈子感恩你。” “行了,你还是很投我的缘的,你比较直率,不像夏晴,夏晴不喜欢我,就直接阴阳怪气的,原本我还喜欢上他们家吃顿饭什么的,现在直接不敢去了。”何莹又谴责夏晴的心眼小。 “那就别去了呗,夏晴这个人,她就对付男人有本事,做朋友,她可太差劲了,以前她就经常耍小性子,脾气古怪。”程思思为了讨好何莹,也都反嘴咬了夏晴一口,但实际上,她口中脾气不好的人,是她自己。 “对了,你认识楚雨宣吗?”何莹想到那个女孩子,就一阵阵的头疼。 “楚雨宣是楚总的妹妹吗?我好像听说过,但一直没跟她有接触。”程思思的确没接触过楚雨宣,但听说,她和夏晴的关系很要好。 “她也不是一个好人。”何莹不由的斥骂起来:“她跟夏晴合起伙来欺负我,我真是烦透了。” “何姐,一定是夏晴从中窜掇的,不然,楚总的妹妹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呢?”程思思立即把这责任往夏晴的身上推去。 “我不管她们谁窜掇谁,总而言之,她们两个让我很不舒服。”何莹双手环胸,气愤交集。 “何姐,其实,重点还是在夏晴,对了,夏晴之前跟一个叫劳伦的设计师走的很近,我还打听了一下,夏晴最近要送孩子上学,然后继续去跟着劳伦学习设计方面的事情,不知道这个消息,对何姐有没有用处。”程思思是一个很敏锐的女人,她要对付夏晴,就时刻关注她的任何消息。 “哦?劳伦夫人?那对我来说,还是个老熟人了。”何莹表情闪动着得意的光芒:“曾经,她来过我们公司挑选宝石,我跟她还算有点子交情。” “真的吗?何姐,你可太厉害了,怎么所有上流社会的人士,你都认识?你真是我的偶象,我太崇拜你了。”程思思激动的不得了,赶紧说话讨好。 何莹却眯起眼睛,不以为然:“我何家风光的时候,连宴七都还只是一个毛头小子呢,我认识的人,自然也多,要不是这些年,我何家生意锐减,我也不会混到今天的地步,纵然如此,我认识的那些人脉中,多少还是会给我点面子的。” 程思思点点头:“看得出来,何姐一身贵族气质,不是普通人能比的,那个夏晴就跟连给你提鞋都不配了。” 何莹很喜欢程思思这张会说话的嘴,哄的她十分的开心。 “行了,我想接触一下这个劳伦夫人,看看有没有机会,摆夏晴一道。”何莹立即有了主意。 “何姐,如果…如果夏晴被人拍到跟一个男人在床上,你说,楚总会不会气疯啊?会不会觉的她脏死了,然后一脚把她踢开呢?”程思思连忙露出阴暗的笑容,显然,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这一场好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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