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四宝:金主爹地是大佬_第一千两百四十四章 何莹要借刀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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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莹听到程思思把夏晴臭骂一顿,她的内心也是痛快的。
  “我对夏晴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楚宴七我在二十一岁就认识他了,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少年人,性格不羁,狂妄孤傲,很是意气风发呢。”何莹笑眯眯的提及过去。
  “真的吗?何姐,你跟楚总竟然认识了这么久?”程思思一半是羡慕,一半是嫉妒,如果她也能早一些认识楚宴七就好了,而不是跟夏晴在同一时间段遇到他,她输的这么惨。
  “是啊,认识的挺早的,他对我也还不错,一直当我是姐姐来看待。”何莹点点头,只是,她嘴上这么说着,眼角却还藏着忧伤。
  “何姐,既然你和楚总的关系这么好,那你刚才为什么会…会在他家门外哭泣呀?是谁伤了你的心吗?”程思思立即好奇问了起来。
  何莹低下头,抿了一口咖啡,随即苦楚道:“这件事情,我也很纳闷,我和宴七认识了十多年了,我一直把他当朋友,弟弟来看待,我这次过来找他,也是奔着跟他继续好好相处的,可谁知…夏晴好像不喜欢我。”
  “啊?”程思思听到这里,瞬间竖起了眉毛:“夏晴她算什么东西,她怎么可以阻止你和楚总继续做朋友?”
  “她现在是宴七的妻子啊,她当然有这个资格,不允许宴七跟异性成为朋友了。”何莹在这里,并没有谴责夏晴,只是诉说自己的无辜。
  “哼,她就是一个小心眼,小肚鸡肠的女人,真希望楚总能早点看穿她这种讨厌的性格,然后一脚把她踢开。”程思思此刻,站在何莹的立场上,对夏晴也更恨,更讨厌了。
  何莹眼看着程思思在为自己打报不平,她觉的自己成功的把她和夏晴的过节给上升到了另一个高度,以后,程思思肯定也会帮她一块儿对付夏晴了。
  “思思,也许是我错了吧,她没什么错的,哪个女人允许自己的老公在外面还有红颜知己呢?虽然我对宴七只是姐弟之情,可我还是要明白自己的立场,我不能去破坏他幸福的家庭,算了吧。”何莹低着头,一副通情达理的语气。
  程思思对何莹的退让和忍受,更加的恼怒气愤,但也认为何莹是一个很有修养且大气的女人,她更加愿意和她交朋友了。
  “何姐,你没有错,你跟楚总认识这么多年,就算有个先来后倒,她夏晴也不该排挤你的,你别理会夏晴,她就是这种人,我算是看透她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跟她做朋友了。”程思思恨怨的咬牙斥骂。
  何莹立即也表示了一下自己的态度:“说实话,我也瞧不上夏晴这种女人,我觉的她配不上宴七。”
  “何姐,你也这么认为吗?没错,我早就想说了,她配不上,她根本就配不上啊。”程思思气愤极了,声音也拔高了许多。
  何莹突然说道:“我觉的宴七应该配一个家世好,人品好,通情达理,温柔懂事的女人。”
  程思思感觉找到了知音,她拍了一下手掌:“没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夏晴就是运气好,在他想结婚的时候,遇到他了,让他觉的她的出现是命中注定。”
  何莹眼神渐渐的坚定了起来:“如果有机会,我还是想给宴七,找一个这么完美的女人当妻子的。”
  “何姐,你…你的意思是想拆散他们吗?我十分的支持。”程思思满脸都是扭曲的笑意,因为,她真的太开心了,这件事情,她努力了三年,可是,他们只会越来越恩爱,她快要死心了。
  何莹点点头:“原本,我是没有这个想法的,只是这个夏晴,我实在喜欢不起来。”
  “她就是太会装纯了,可惜,男人就喜欢吃她那一套,还真以为她有多纯,把她当成宝贝似的捧着。”程思思又气恨恨的骂了起来。
  “嗯,我也觉的她在装,实际上,她很有心机,她现在连我这个干姐姐都容不下,我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让宴七幸福起来。”何莹控诉着夏晴的行为。
  “何姐,我刚才说了,我也暗恋着楚总,其实,我一直到现在,都还挺喜欢他的,可惜,我们注定是没有机会了,如果…我是说如果,何姐,如果你能让我和楚总发生点什么,我会把你当成我的恩人一样供起来…你别误会,我是说,我可以为你做任何的事情。”程思思觉的,属于她的机会来了,何莹要是能帮她搭桥,她还是有可能跟楚宴七在一起的。
  何莹听着程思思说这些话,她眼底的杀气骤浓。
  程思思这个小贱人,竟然也想得到他,哼,她也配?
  何莹当然不可能让程思思知道自己的真实意图,此刻,她强行压住了内心的火气,展露一抹微笑:“思思啊,在我看来,你可比夏晴更适合宴七,你至少还有点事业心,而不是想着花他的钱,是个懒鬼。”
  程思思眼睛里一片光彩,感觉被肯定了,她兴奋不己。
  “何姐,你真觉的我有机会吗?”程思思激动的发起了抖:“何姐,我真的很喜欢他,虽然过去三年了,我遇到的都是渣男,哪个女人不渴望得到一个优秀的男人呢?我日思夜想,总觉的命运是会眷顾我的。”
  何莹微笑道:“思思,有梦想当然好了,只是,夏晴不死,你哪有机会上位啊。”
  “啊……”程思思大脑一片空白,刚才,何莹提了死字。
  何莹立即轻声细语的说道:“夏晴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呢,就算楚宴七看清了她的伪装,他也不可能跟她离婚的,毕竟,他很喜欢那三个孩子。”
  程思思眼睛一暗,没错,男人可以一脚踢开女人,可是,跟他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他怎么舍得放手?
  “何姐,你的意思是……要让夏晴去死吗?”程思思脑子空白,这么大胆的想法,她以前也有过,但现在,她胆小了,不敢这么想了。
  何莹立即笑起来:“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觉的,如果她活着,你是不可能有机会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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