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四宝:金主爹地是大佬_第一千零九十三章 程思思成功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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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晴的安慰,让楚宴七的烦恼也一扫而空了,他看着这个温柔又乖巧的女人,突然觉的,就这样跟她过完这一生,应该也会是很温暖吧。
  男人情不自禁的吻上她白晰的颈项,夏晴微微抬眸,仿佛要让他吻的更深一些,她喜欢被他这样温柔的照料。
  男人的手指,有些不老实了,轻易的就探入了,捏着她,夏晴呼吸急促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动作,让她很快的,就生出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夏晴的俏脸一下子臊的通红起来,她自认为自己并不是那种轻易就能来感觉的人,可是,楚宴七的手指,却又让她无法自控。
  她身子轻颤,不由的更加贴向男人的健躯。
  楚宴七看着她美眸中那一片迷离的光泽,水光涟涟的,他便清楚,她这是想要的信号了。
  于是,男人就直接把四周的灯火给关了,直接把她抵在了阳台的小沙发上。
  夏晴浑身一抖,立即伸手抓住他的衣袍:“不要在这里。”
  她小声的恳求他,毕竟,这里是开放式的环境,就算因为楼层高,四周漆黑,无人能探视,可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这里不好?”楚宴七却并不想浪费时间挪地方,他宽大的睡袍,直接把她遮住了,很快便抵上了她。
  夏晴已经没有求饶的机会了,不一会儿,便顺从了他。
  这一夜,过的十分的美妙,夏晴也更加坚定,要好好的去爱这个男人。
  远在国外的电影,已经上映了,程思思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她演的那个角色,出奇的讨人喜欢,可能是她眼里透着野心吧,把那个有野心的女人表演的十分微妙微俏,于是,她的名字,瞬间就在各大网络媒体上火热的走红了。
  当程思思接到很多道贺电话,以及各大媒体的热切邀请稿时,她整个人还是懵的。
  “我成功了吗?”程思思捂住自己的脸,不敢置信的喃喃说道。
  坐在她旁边的天狼,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有趣的看着她:“想不到,你的演技,还真不错,若不是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还真的要被你的表演给折服了,你适合演这种心机女,恭喜你,终于拿到了人生的第一张成功通行证。”
  天狼的恭喜,让程思思喜上眉稍。
  她突然发现,自己那天跪在雪地里,苦苦恳求夏晴给自己一次机会是多么明智的决定。
  “真不敢相信。”程思思仰起头来,泪水往下掉落,这一刻,是屈辱的,也是喜悦的:“天狼,谢谢你,有你,我才有今天,我不会忘记你对我的付出。”
  程思思开心极了,她主动的走过去,捧住天狼的脸,送上热吻。
  天狼就喜欢她这会来事的性格,之前是瞧她不起,如今,程思思终于在影视上展露头角,天狼突然又觉的好好像更顺眼了。
  几乎不需要天狼要求,程思思就知道怎么感激他了,她扭动的十分的卖力,天狼回味良久。
  “天狼,我还想再继续演几部更好的电影,我有这方面的天赋,我喜欢在镜头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你帮我拉资源好吗?如果有出色的经纪人,也可以介绍给我,我成功了,我也不会忘记你的。”程思思伏在天狼的身边,手指在他的胸膛处画着圈圈,似撩似求的说道。
  天狼抓住了她的手指,低头看着她:“瞧你这野心,几乎都写在脸上了。”
  “正因为我有野心,我才走到今天,不然,我还只是楚宴七公司里的一个小财务呢。”程思思猛的坐了起来,突然没有了之前那么温驯的性子了,她用力的呼吸了几下,自嘲道:“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人送这趟车,只有来时的票,却没有重复再来的票,我既然拿到了人生这趟车的车票,我就要活的精彩一些。”
  天狼听着她说这些话,他突然觉的程思思可能真的能走的更远一些。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拽向自己:“有时候,野心和能力成正比,才能让路越走越宽,而很多时候,野心和能力,都是成反比的,除了个别几个命好的人,能躺着成功,大部分的人,都要付出很多,你决定好了吗?”
  程思思呼吸急促的看着他,她用力的点头:“是的,我决定好了,如果不能成功,那我宁愿死,你一定不知道吧,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推动着我,是嫉妒。”
  程思思低下头,压住眼里的怨气:“我和夏晴的起点是一样的,可她现在,因为楚宴七对她的喜欢,她就能不劳而获,我呢?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她是那么的轻松,而我,如果不努力的追赶,那以后,我要见她,就只能在各大媒体杂志上,现实中,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这对我来说,多可怕呀。”
  天狼的表情有些微妙:“你这么一说,好像有点道理。”
  程思思轻哼一声:“如果我不认识她,她成功了,我无所谓,可偏偏我认识她,如今,我还跟她有了这么深的恩怨,我现在还需要感激一下她和楚宴七对我的刺激,不然,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天狼伸手,从旁边的烟盒下面,拿出一张名片,直接放在了她高耸的位置上:“这个经纪人是我特意为你寻找到的,是个非常有经验的经纪人,他以后一定会带你飞的。”
  程思思眼睛睁大了一圈,立即开心的捧住了天狼的脸,狂吻了上去,她开心的拿着名片亲了又亲:“谢谢你,天狼,等我成功了,我们能在一起吗?”
  天狼懒洋洋的看着她:“偶尔在一起可以,但……我不会娶你。”
  “为什么?”程思思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天狼淡漠道:“因为我对未来的妻子是有要求的,她必须得干净。”
  程思思瞬间备受打击,她低下头,自嘲道:“我不干净,也是因为你允许那几个混蛋欺负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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