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当初,金漫可是有下了血本,费尽心力才和神医达成的这幢交易。就算是金漫自己本人在这儿,也应该是无从辩解,若不是和这个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不然的话,谁会下这么大的血本,掏这么大的本钱,去救一个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人呢。 时尚的事情就是如此,非常的怕推敲,如果反复推敲之后还能成立,他一定是真理。 魏生锦刚想再找点什么机会,去反驳他,想替金漫也争辩上几句,可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忽然就闭了嘴,而是一边不住的打量着洛川的脸色的变化,洛川仍然在面无表情的吃着,神医递给他的那盘肉,偶尔用余光,扫了过来的时候,刚好看见魏生锦那探究的眼神。 不得不说,这小子怎么个事儿?怎么发了一次疯之后,就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身体抽条一般,长高了好多,而且,五官样貌也和之前的洛川很不一样。 简单来说,他变得比之前更帅了,哦,不是,是更加魅惑了。 没错,魏生锦被这潋滟的桃花眼,看的一愣,是随机很自然,反射的,咽了下口水,说的,“看在我之前,尽心尽力伺候你的份上,你就行行好,分我点呗,至少别让我在这路上饿死,你说对不对?” 然后,他忽然间,被自己的这段话的灵感,启发到,随即很是果断的说道,“神医,我看你也不会做生意,这种马上,就要失去了巨大本钱的事情,你竟然充耳不闻。你想想看,如果你把我饿死了的话,等到了京城,金漫会傻的,为了一句尸体买单?更或者说,金漫会傻到看不出来,我这一路上是被人活活饿死了吗?” 魏生锦越想越生气,索性恨不得睁开双手,咣咣锤牛车,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怒,说的,“不是我说这牛吃的伙食,都比我好,这一路上你都不知道他放的屁有多臭。” 魏生锦正在口不择言的胡说八道,却看见洛川,那似笑非笑的眼睛,看了过来,说道。“没记错的话,小公爷这一路。这一路上小公爷,可都是昏迷的状态,你是怎么做到,一边昏迷着,一边能闻出香臭来的?” 洛川这人,简直就是专治各种不服和嘴硬,看着魏生锦,还在想办法给自己狡辩。洛川可不像神医似的,这么好脾气,能有一种,一路上带娃的感觉,对他如此的有耐心,直接怼了回去,让这人没法再继续胡说八道,他本来就是想找点话题说着,给自己壮壮胆,毕竟,走在他身边的这两个人,一个随身带着各种毒药,说弄死他就弄死他,一个根本不需要,一点毒药,说弄死他也能弄死。 他跟着这两个强到令人发指的人,待在一起,他没有办法,不让自己处于一种高度亢奋的状态,而想要保持这种状态的唯一方式,在眼下这种,不能站起来打上一套行军拳的状态之下,魏生锦想到的办法,就只有不停的说话,来保持自己思维的活跃。 他真的很害怕,洛川不知道什么时候,给自己在言语上下个扣子,他可是见识过,这小子说话的本事的,绝对堪称是语言的艺术,让人在分分钟就不明所以的着了,这小子的道。 看他一会儿说话,一会儿又忽然闭上嘴,洛川果然觉得,很新奇的问道,“说呀,怎么不说了,你刚才不是很能和神医叫嚣?” 魏生锦在心里一拍,暗暗叫了声苦,完了这人怎么换了个人之后,又开始记仇了呢?再说了,看他和神医的这个样子,好像是已经将神医,当成是了自己人一样,对待了这么一想,等到他们一行再回到京城里。 金漫八成,也是要跟着吃瓜唠,跟着倒霉的,索性最好在他面前,少提金漫的名字,可是没想到,他这边才打定主意,就看见洛川,忽然朝着他的身边凑了过来,魏生锦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去接他手里递过来的烤肉盘子,而是下意识的向后躲了过去。 他可知道金漫教出来的徒弟,到底有多凶悍。论身手,就算他现在不被绑着,他也根本不是洛川的对手,在他手上能走上十几个回合,都得是洛川,看在满天神佛的面子上,放他一马,放过着他这个小卡拉米。 可是,谁想到事情,就是不能按照他的意愿去做,就这个,看起来是下意识的保命动作,却是让洛川,在他的眼中精准地,捕捉到了惊恐的二字的含义。 洛川倒是笑了笑,很是友好的将手中的肉,好心的,一点一点,塞给魏生锦,每塞一块,他就问着魏生锦,“你们刚才说的那个金漫。” 他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眉头忽然簇了起来,似乎这个名字的出现,从他口中念出这两个字的瞬间,洛川都能觉得有些不舒服,那种不舒服,是很自然的生理上的不适,他努力的克服着这种忽然的头痛,对着魏生锦,说道。“没错,就是金漫这个名字,这个人我该认识吗?”biqubao.com 魏生锦这一次,一点也不见见怪了,毕竟之前,他已经有过一次,不认识金漫的时候,就是在他第一次犯病之后,好像记忆力保存了很多,但是唯独忘了金漫这一点,魏生锦知道神医没有怀疑,但是他却当时,一直都在怀疑着洛川这小子,在耍什么鬼把戏,当时,他说起这句话的时候,那眼神,分明是记得金漫这个人的,也分明是知道一切,他和金漫这个人之间的过往的,怎么估计,同时还想再重新来一次? 魏生锦一想这些,心头火就起了,一边毫不客气的,接过他递过来的肉,然后一边在大言不惭的,撇着嘴角说的,“行了,洛川这里说话,神医生又听不见,你我就不必装了,我知道你根本就没有忘了金漫,你小子别说,现在演戏的技术越来越高超了,金漫这个人,你怎么可能会忘呢?就算是把你烧成灰,你都不会忘了呀。” 对于这一点,魏生锦也很有感触,毕竟之前,他跟金漫相处的这些年里,不说是生死与共,也是互相扶持,走到今天。这种一起同生共死过的感情,怎么能说忘就忘?况且,洛川之前,不是还对金漫很有意思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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