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娇养了疯皇_第四百四十七章 错过不相逢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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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金漫她也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存在,毕竟除了她之外,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让洛川,还能下定这么大的决心,想要亲手弄死他。
  原来有多依赖,现在就有多痛恨,就有多厌恶,洛川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现在对于金漫的感情,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前他将金漫的话视作命令,要用生命去完成的那种,可是直到那天,他看着金漫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子,将他推下了深渊之后,洛川便明白了,自己在他的眼里看来,不过就是一个可笑的工具罢了,而且,还是能让他踩着、踏着,迈向更高富贵的那种工具。
  洛川想到这里的时候,便越发觉得胸口一阵烦闷,好像从前受的冤枉,全都涌了上来。从金漫身上吃的亏,受的气,早晚都要一样一样讨回来,想到这儿,洛川重新把视线,放在了那面镜子上,外面的人,想来已经将水桶搬了进来,院子里,那点亮光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很快那么亮光,透过窗外的小孔,折射进来的时候,已经浸满了大半个镜子,眼见得那面镜子里的光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洛川默默的攥紧拳头,等到他们能跑出去以后,他一定要追上金漫,亲自问问她,到底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这时候,魏生锦忽然看着那面镜子,上前凑过去,仔细查看了一番,似乎想要和洛川聊些什么,毕竟看着这个阴郁的少年,脸色更加的不善,他想都不用想,这小子肯定在心里想着要如何,弄死金漫呢。
  造孽造孽,等到他以后真的知道了真相的话,恐怕,就要有杀了现在的自己的心!
  魏生锦正在找着时机开口,可是,目光落在一处,突然间,脸色便是一变。
  洛川也跟着上前去看,发现魏生锦,现在正看着的,那面镜子的边框上,仿佛有一些豆蔻花一样的红粉色,可是,却比寻常的豆蔻花的颜色,要更深更浓一些。
  “这是什么?胭脂粉末?”魏生锦有些无语的猜测着,不是他像这么菜,是因为这个身体的自然反应,让他一下子就知道了,这东西是女人用的胭脂水粉。
  “这可奇了怪了!在这都是些糟老头子出入的地方,怎么会有女子用的东西?”在这光秃秃的太医院的大殿里,怎么会有这种女子用的胭脂?
  魏生锦捏起来一点,上面的粉红色的细微的粉末,放在鼻尖清秀,闻到里面有一股淡淡的玫瑰香气,脸色更是难看了起来,他深深的知道,这个时空里,能够用上玫瑰花这种香料的人,只有金漫,其他人,恐怕连玫瑰花是什么都不了解,更别说,用它来染指甲,或者是做成香囊,佩戴在身上了。biqubao.com
  “这是……”魏生锦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洛川的脸色,想起来方才他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好了的样子,想着,如果告诉她说这东西就是从金漫身上掉下来的话,估计洛川的疯病现在就得发作。
  “呵呵。”洛川见了,虽然也没有明说什么,但是脸上的神情已然也是变化了几分,因为这些玫瑰花的香气,他这些年时常能闻到,就是在金漫的身上,他的身上永远有这种不同寻常的香气,不是一般的女子的那种腌制俗粉的味道,这种玫瑰花的气息浓烈坚韧勇敢,像他的人一样,没有那么耀眼,但是却无法令人忽视。
  这味道就气息,几乎是瞬间就将洛川的思绪全都拽了回来,仿佛是。回到了从前。说起来他也已经有很久的时间,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闻到过这种香气了。现在这股气息重新出现在身前的时候,竟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魏生锦见他不说话,以为他有什么线索,问的怎样,这些能看出来什么,他想着从前看那些书中记载有的人有些特异功能,能够通过蛛丝马迹就能判断出人来人往的走向,他暗想着洛川这小子左右也是邪性的很,是不是在他身上也能有这样的特异功能。可谁知这小子竟然将他满眼的期盼,事如无物直接说的啊你不是也看出来了吗?这些粉末是从金漫的指甲上掉下来的,在印象里,金漫是个非常讲究非常爱美的人,就算在浮尘馆,那样环境恶劣的地方之中,金漫也没有让自己邋遢的呆过,可以穿着的比较陈旧,但是他始终保持着一种精致的生活状态。
  想来在三殿下,身边的时候,自然更不会亏待了他。只是不知道金漫一向最爱的玫瑰花,现在又是谁在为他打理,据他们两个人所知,在天乾国里,种植玫瑰花的人少之又少,除了在浮沉馆的隐秘后山之中,有一片玫瑰园之外,其他的地方,哪里还能有这样,上好品质的玫瑰花,能够研磨成粉,供她美美的享用呢?
  而且那片玫瑰园,应该是除了他们之外,没人知道的地方!
  那可是他一点点垦荒弄出来的好地,为了让金漫涌上最好的玫瑰花。在洛川的心里,这地方显然是金漫和他的笑眯眯一样的存在,可是,她连这样的一个地方都告诉了萧砚吗?
  果然,她们两个之间的一切,什么都不是!和萧砚能给的东西比起来,他的关心和爱,就是狗屎!
  洛川和魏生锦的眼中,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神情,金漫的确,在这里停留过,而且他们二人的视线,顺着这道镜子的边框,向上看去,发现在镜子的边缘上,有许多划痕,显然是有人,曾经为了扒开这道镜子的玄机,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而大费纠正,甚至不惜,用自己最爱护的指甲在上面用力的戳。
  “不知道金漫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魏生锦小声嘀咕着,他严重的金漫,永远都是一副高高在上,气定神闲的样子,别说用自己的指甲去扣镜子边框了,就是多看上一眼,都仿佛会对她的盛世容貌有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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