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的潇洒人生_第22章 再入江湖拉大旗,平淡安稳为上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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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蓉想要抢李莫愁的剑是因为她现在身上没有钱买不了。
  而李莫愁一个弱女子身上带着这么好的兵器,不能发挥它原有的作用,着实有些可惜。
  但是李莫愁只是装的像个普通女子,她又不是真的普通女子。
  面对一个想要抢自己武器的人,自然是全力出击。
  然后。。。黄蓉,就惨了。
  看着一拳头被自己打飞出的人,李莫愁心里默默的给自己点了个赞。
  “不愧是我!”
  黄蓉吐血昏迷之前,心里还在吐槽,江湖上的人,果然都是伪装的高手。
  李莫愁牵着自己的马,从昏迷的黄蓉身旁,目不斜视的离开,惹的潇洒哥在脑海里跳脚。
  “宿主,她可是桃花岛岛主。。。的女儿,这个小世界里的也算是个女主了,你当真不打算跟她有点儿联系啊!”
  “潇洒哥,开启静音模式一小时。”
  “。。。”
  强制的静音模式让李莫愁得到了一个小时的清静时间,等到他骑着马来到下一个城镇的时候,黄蓉才被匆匆赶来的其他丐帮弟子捡了回去。
  黄蓉醒来的时候想要找人报仇,却怎么自己的仇人长什么样子,气的直发疯。
  等到她从洪七公那里得知,自己被人重伤经脉,一年之内都不能够和人交手以后,更是气到晕倒。
  “黄蓉这下惨了,连想找人报仇都找不到。”
  “希望她能通过这次教训,日后莫要鲁莽。
  不该自己要的东西不要乱碰,整日里看上哪一个就要把哪一样拿到,若是正当要求也就算了,可像她上一次那样半路截道,杀了她都不为过。
  通过正当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才是合理的要求。”
  之后的十几年里,李莫愁一直四处游历,逐渐组织起来,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
  孤峰派在江湖中逐渐有了名气,也因为孤峰派的存在,让许多女子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有独立的价值的人。
  江湖上的女子甚至于田间地头有不少女子学读书,学种地,学拳脚,总算是让南宋开始兴起的裹小脚的女子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放;
  也让那些裹小脑的酸儒,在家中受到了各种反抗,最终将那些男人心中的肮脏想法压制在了自己的心里,不能轻易示人。m.biqubao.com
  因为他们对拳脚嗤之以鼻,甚至认为那是莽夫才会钻研的东西,所以每次发生争执的时候,都会被家里学过拳脚的夫人暴揍一顿;
  好的婆母出来劝架会被劝成儿媳妇儿的那一派;
  坏的婆母出来拉偏架,也会被儿媳妇一通暴揍。
  李莫愁人到中年,原以为自己以后的日子就是打打怪升升级,然后回孤峰派教教徒弟。
  没想到才到30岁就收到了小龙女给自己写的信,师父病危了。
  虽然现在的李莫愁和各位师父并不相熟,但架不住原主对她的回忆里,仿佛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人。
  掐着时间昼夜兼程的赶了回去,依旧没能见上这位掌门的最后一面。
  “师姐!”
  李莫愁按照记忆中的路回到了古墓派,一身白衣的小龙女,俏丽的站在李莫愁的身前,脸上的眼泪和悲伤却无法掩饰。
  “师父。。。”
  “师父走了,师姐,师父走了。”
  小龙女确实学会了人情世故,对于掌门的离去,悲痛不已。
  李莫愁也装作悲痛的模样和她一起办完了掌门的后事。
  “师妹,你日后如何打算?”
  “师姐,师父离去之前,点头答应了我和过儿的婚事,我想给师父守孝三年后便成婚。”
  “都好,原本想你跟着我去孤峰派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既然你已经做好了决定,那我尊重你。
  如果有问题随时找我,遇上事不要钻牛角尖,年轻人最不怕的就是试错。”
  “好。”
  和小龙女分开以后,李莫愁重新回到了孤峰派,当年他带回来的孩子们已经都长大了。
  孤峰派山下的阵法也取消了,改为了到处可见的岗哨,因为山上已经住满了,只好往山腰和山脚挪。
  因为人们思想的解放,哪怕南宋昏庸无能,依旧不能够阻挡人们获得幸福的脚步。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已经看破红尘的方暖暖,在跟着李莫愁下山去采购的路上救了一个星星眼的男人,重新坠入爱河。
  李莫愁再三和潇洒哥确认这个星星眼的男人没有恶意后,便也不再阻拦。
  方家也逐渐回到正轨,因为明家在娶了那位美娇娘后,人家小少爷便在对方的撺掇下豪掷万金想要入仕途,结果进入官场的第一年,就因为上司调戏美娇娘,直接杀了对方而引起了祸事。
  最后不但没能让美娇娘当上官太太,反而赔上了明家上下所有人的性命,落了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
  着实令人唏嘘了几句。
  后来的后来,李莫愁上了年纪也把这个小世界上的景点几乎都逛完了,才重新回到孤峰派安享晚年。
  替原身报了仇,让嘉兴陆家庄逐渐消散在江湖中沦为一个普通的庄子,陆展元,此生只有何沅君一个妻子,一个跟何沅君很像的女儿;
  除此之外,因为他只要一想不该想的头发就会掉光,浑身疼痛,也正是因为他的拈花惹草,导致他死的比上一次还要早。
  何沅君也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的真面目,守着女儿和家产,替女儿招赘婿后,舒舒服服的过完了下半辈子。
  也让自己关心的人得到了想要的幸福;
  更让李莫愁走遍千山万水,享受了不一样的江湖。没有人人喊打,也没有各种厌恶。
  更像是一个刚入世的小姑娘,在各看惯了世间各种繁华后,却依旧坚持着自己的初心,回到了自己的门派。
  “哎呀,这一辈子虽然过得平平淡淡的,但至少很舒心的,有仇就报,有架就打,关键是还可以到处游山玩水。比之前的闷在府里无聊好多了。”
  “嗯,我采风也采了许多,虽然回去以后需要调色,但至少也是有收获的。
  宿主回去你反应一下,这个小世界调的颜色太艳了,不适合。”
  “好,那就断开联系,咱们走吧。”
  李莫愁断开联系,在一个黄昏很好的日子里,躺在摇椅上,吹着夏日的微风,旁边还放着徒弟们孝敬她的糕点。
  等到人发现的时候,她已经面带微笑的离世了。
  “为什么你不让李莫愁找一个适合她的男人呢?”
  “你哪位?”
  林夕回到快穿局之后,发现自己回到了任务中心,一个带着奇奇怪怪的面具的赛亚人,站在面前质问自己。
  面对林夕的反问,对方一把摘下面具,露出了有些苍白但还算清秀的面容。
  “这个小世界的程序是和任务是我发布的。
  所以我很好奇,虽然你给了李莫愁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结局和生活。但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让她在他游历江湖的时候,遇上一个灵魂契合的伴侣呢?”
  “因为没有遇上啊。
  而且我并不认为一个女性的价值和幸福,最后一定要靠一个男人来完成。
  我觉得你不适合发布任务,你适合去做任务体验一下他们的无奈和快乐,或许你会有不一样的认知。
  或许你挑一个你感兴趣的小世界,比如这一个小世界。
  你去试一下,如果李莫愁真的成婚了,她的婚后真的会幸福吗?
  尤其是在那个封建的甚至不把人当做人的时代。
  抱歉,我还要去做其他任务,就不和阁下再讨论了。
  实现出真理,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说完林夕便去找红姐领取任务奖励,顺便再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任务,再去做一个回报丰厚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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