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刘星眼里就亮了起来,眼睛里寄生着个不清不楚的玩意一直以来都是他心底最大的疙瘩。 他可没有忘记那个倒霉学生……叫什么来着?名字记不起来了,总之那倒霉学生就是因为这玩意而没了一只眼睛。 虽然不知道那学生为什么不在意,但刘星却十万个不愿意变成个独眼龙,他可爱惜自己的生体了。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真就是妖怪?取出来我这只眼睛该不会就没了吧?” 事关自己,刘星像是连珠炮一样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脸都快凑到金先达脸上了,那唾沫星子逼得这胖子眼皮直跳。 金先达装作不经意地和刘星拉开距离。 “妖……不过是修士之间对于精怪的常用称呼而已,刘星先生眼睛里的东西是什么我们不清楚,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有处理这类东西的手段和经验,至于说眼睛。” 在这里稍作停顿,倒不是金先达想要故弄玄虚,而是他在考虑该怎么说更容易让刘星接受自己有可能会失去一只眼睛的现实。 可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太好的说辞,与其模棱两可等到事情结束刘星发难,不如一开始就直言利害。 “你听说过一种叫做缩头鱼虱的东西吗?” 刘星摇了摇头,这东西一听就是虫子,还是水里的虫子,光听名字就叫人起鸡皮疙瘩。 “那是一种寄生在鱼舌头上的寄生虫,他们会吸食鱼舌头上的血液直到舌头萎缩,然后他们自己便代替鱼舌,从而由寄生转变为共生状态。” 不得不说,作为负责外交的修士,金先达这手和义务教育同步的生物学知识简直不像是修仙的。 “你眼睛里的那东西也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和这些没有智慧的寄生虫比起来,它们更加挑剔,对宿主的选择也极为严格。” 刘星皱起眉,光看表情会让人以为他正在努力思考,其实他不过是因为早把知识还给了课本,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而已。 “那我的眼睛……。” 只可惜,金先达习惯了和普通人打交道,习惯了和聪明人打交道,却不习惯和笨蛋打交道。所以当他依照平日习惯说出那句。 “天衍宗一定会竭尽全力保住你的眼睛。” 听到这话的刘星着实松了口气,刚才听金先达又是寄生又是共生的,他还以为自己眼睛要没了呢。 不知道为什么,金先达总觉得刘星的表情并不像是听懂了自己潜台词的样子。 薛白懒得管这两人,一个不懂装懂,一个装模作样搞什么话术,这不是逼自己在旁边看乐子吗。 相比起刘星的眼睛和眼睛里的东西,薛白更感兴趣的是那些关于从天上而来的神仙,以及最初的‘长生之法’的内容。 只不过金先达也没有亲眼见到过神仙,长生之法更是在千年的传承之中一点点失去了原本的模样,哪怕他有心给薛白介绍,也没有那个能力。 花了一些时间处理好调查局这边的事情之后,金先达便告辞了,临走前告诉薛白炼妖大会会在明天正午开始,请薛白一行调查局人员务必准时到场。 王佳燕将金先达送出门,看见了被金先达赶出房间的饶鸿昌,便招呼着饶鸿昌一起进屋。 这时候薛白王九九李可唐三人已经又玩起了扑克,看见饶鸿昌回来,薛白只侧脸看了一眼,开口便问到。 “你在这里人缘那么差的吗?” 饶鸿昌一时间顿住了脚步,调查局的人都这么直接的吗?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事情,所以饶鸿昌想了想还是老实回答。 “因为师父他老人家和凡人接触的比较多,大部分门人对此很有意见,认为师父堕了宗门的威名,连带着对我也有意见。” 饶鸿昌本就不是什么心性上佳的人,说起这个情绪便上来了,开了个头之后抱怨自然而然就从他嘴里抖搂了出来。 “他们也不想想,正是因为师父他的努力,才让宗门、让他们有那么多钱拿去挥霍,用钱的时候想不起师父的好,反倒是数落起师父的不是来了。” 能够看得出来,饶鸿昌对于他的师父张含生有着非常强烈的孺慕之情。 “师父对宗门一心一意,为了宗门发展任劳任怨从不抱怨什么。” 薛白一边听着饶鸿昌都出来的八卦,一边抢了地主,此时他手里有不少好牌,舍不得拆散,但不拆散又打不出去,可以说是相当苦恼。 “这么看来你很尊敬你师父?” 听到薛白的话,饶鸿昌激动得握紧了拳头。 “我从小便没了父母,是师父他偶然发现了我,把我捡回了宗门,并且抚养我长大。不只是如此,师父还经常资助一些像我一样的孤儿,可哪怕是这样,也无法堵住这群人的嘴。” 一通抱怨之后,饶鸿昌也意识到自己在外人面前说太多了,便下意识地想要找补。 “抱歉,我话多了点,明天还要早起,就不打扰各位休息了。” 被王九九王炸强制休息的薛白丢掉手里的牌,看向饶鸿昌离开的背影。 “这可就奇怪了。” 正一脸兴奋给薛白倒酒的王九九听到这话抬起了脑袋。 “啊?” “饶鸿昌说天衍宗因为张含生和凡人走太近而排斥他。” 但是天衍宗本身有着面相凡人开放的景区,也有金先达这种明显习惯于和凡人打交道的人。 以修士的秉性来说,对于凡人的轻视是绝对存在的,这并不耽误他们从凡人手上赚钱,可要说因此而排斥和孤立张含生,就有些牵强了。 尤其是这样的情况同样还出现在了金先达身上,这就更不合理了。同样是和凡人接触,金先达可以,张含生就不可以?还是说因为张含生抢了本该由金先达负责的工作,而导致两人产生嫌隙? 王九九盯着薛白的脸看了好一会,将就被往他的方向推了推。 “不许耍赖。” 眼见没法蒙混过关,薛白咋了咋舌。m.biqubao.com “啧。” 只能不情不愿地干了这杯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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