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下来。 杨霄和杨国华两人也是继续喝酒。 “老哥看你心情不太好,是出什么事儿了吗?” “哎,别说了,说起来就糟心,现在的科学真的是太不靠谱了,我冤枉大了。”杨国华苦笑道。 “老哥什么情况?” 杨国华因为喝了酒,心里又憋着事儿,而且这事儿现在村子里也肯定很快就会传出谣言。 于是也没有隐瞒:“我突然冒出一个儿子,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亲子鉴定几次结果都是一样的,你说怪不怪?” “老哥,你会不会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如喝酒,或者昏迷后,那个……” “绝对没有,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哪有那么多哪些机会,而且我平时喝酒,都是和工友们一起喝酒,而且也从来没有喝的不省人事的地步啊。” 杨国华苦笑道。 “那你确定你跟大嫂只生了一个儿子吗?” “确定啊,不怕告诉你,我老婆子当初生儿子的时候,因为我们穷,就在村里生的,结果没调养好身体,后来也怀不上了,所以绝对不可能有第二个儿子。” 杨霄听到这里,他其实心里有了一点想法:“那,那个老哥,我说个事情你可别生气。” “你说。” “那个你们确定小三就是你们的亲生儿子吗?” 听到这话,杨国华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确定,我小三生下来后,就一直在我们身边,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儿子。” 听到这话杨霄微微一愣。 根据他的观察,的确杨家是生了儿子的,但是现在又冒出一个亲儿子,而他自己更是知道杨小三是自己的儿子。 那很有可能就是抱错了。 可是杨国华说,他们的儿子在村里自己家生的,不是医院,这种几率太小了。 “老哥,那你想一下,有没有可能儿子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掉包了。” “这怎么可能。” “那小时候,小三刚生下来,你们送去过医院吗?” “不是,老哥你什么意思,你不会告诉我,小三不是我儿子吧,这怎么可能,而且小三从小身体就好,几乎没有生过病,不过倒是感冒过一次,那是他刚出生一个多月的时候,不过那时候我们可是一直抱着他,怎么可能被掉包。” 这下轮到杨霄不知所错了。 “那小三从生下来就一直在你们的视线吗?” “当然,自己的儿子当然是这样。” “不,不对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到了一件事情,在小三刚出生几个月的时候,村里来了人贩子,结果那人贩子把小三给偷走了,当时差点没把我们夫妻给吓死。” “哦,那后来你们抓到他了吗?” “没有,但是我们把小三给找回来了,我们一路追到了三岔河,那些王八羔子打算坐船离开,幸好村民们一起帮忙,最后追到了三岔河,我们就发现那人竟然把我儿子丢进水里了,当时我们村子也有懂水性的,把我儿子救下来了,也就是那次我儿子感冒的很严重,严重发烧,连医院都说不好治,不过好在我儿子体魄好,随我,结果自己扛过来了,后来就一直没有生过病了。” 听到这话,杨霄突然瞳孔绽放出一抹精光,他似乎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当初自己的儿子就是被人当着自己和老婆的面丢下海里。 自己儿子肯定是被那些人贩子捡到了,但是自己儿子那时候应该感冒发烧。 于是在关键的时刻,选择了身体更好的杨国华的儿子,把自己儿子丢下去了。 这样可以阻止杨国华他们继续追他们。 “那个老哥,当初找回小三后,你们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吗?” “没有什么不对啊,除了包裹小三的被子丢了,当时光秃秃的,可是把我们夫妻给吓死了,不过小三命大,没有被淹死,只是发烧了。” “我还记得,从水里捞出来小三的时候,小三全身跟火烧一样,但是脸色有苍白,把我差点给吓死了。” 杨国华说道。 “那些人贩子还真是可恶的很,丁洋那孩子也是个老实人,听说他也是被人贩子偷了,虽然后来被救出来,但是却找不到父母,只能放在孤儿院了。” “这些杀千刀的。” 杨霄瞬间一下理清楚了所有事情。 自己儿子被丢入海里,被那些人贩子给捡到,但是那时候自己儿子肯定已经生病了。 而同时他们的人又偷了杨国华的儿子。 只是这次被撞到了,被追。 所以在关键时刻,他们做出了决定,毕竟他们偷孩子肯定是卖钱的,而杨小三当时生病,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活,而且没人愿意购买一个生病的儿子,所以他们就把自己儿子丢下去,因为但是都是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所以看起来都差不多。 而在农村的杨国华他们更是没有太多的知识,加上现场一直追,脑袋肯定一片空白,所以就一直没有多想。 就这么阴差阳错,杨国华一家一直杨小三就是他们的亲生儿子,所以现在丁洋的鉴定报告出来,他们也都不敢相信。 杨国华更是觉得冤枉。 杨霄明白了一切事情,只是他现在不知道该如何给杨小三说,不知道该如何给杨国华说。 毕竟杨小三是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而且他也能看得出来,两口子都是以杨小三为荣耀。 到时候是否能接受。 两人对他们夫妻都是有大恩,所以他必须想好万全之策。 这天晚上,杨霄很晚才入睡。 次日。 这件事情还是持续。 李素芳和杨国华也是冷战。 这让杨小三也是有些头疼。 而丁洋待在这里也非常尴尬。 不过杨小三却是已经相信了丁洋就是杨国华的孩子。 也算是自己的兄弟,三次亲子鉴定,他不相信会出错。 丁洋本来打算离开,但是却被杨小三给留了下来。 “老大,你要的那石头已经拿下来了,要不要我让人给你送过来。” 拍卖会结束后,林煌就给杨小三打了电话。 杨小三得知大地之精已经拿下,也是一喜:“不用,等我这里的事情忙完了,我就过来找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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