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_第2章 爷爷健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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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一的话,起死回生不差。
    可上辈子已经到了不惑之年,依然孤单一个人,根本没什么留恋。
    不惑之年的自己,还在拼命送外卖,目前应该是倒在了车轮下,贡献给大众一份短暂的谈资。
    手里存款也就十几万,重生回去迟早送医院。
    而且系统会解除绑定,活了又如何?
    那么,就剩下两个选项。
    这两个选项中,第三个选项明显是最符合自身意愿的。
    不过选择它的话,就意味着一切社会关系崩塌,甚至包括家人亲朋各种不理解。
    人言可畏,陈乐是真的怕。
    可如果选择第二个,就等于自己要做个漂亮女人一辈子,长大了要被逼着嫁男人。
    这选择对陈乐来说,真的好艰难。
    忽然,陈乐感觉脚背很痒痒。
    低头一看,脚背上十几个鼓鼓的,芝麻粒般大小的小东西。
    “啪!”
    一巴掌拍下去,俗名‘默默’的蠓虫死了,留下一些陈乐的血渍证明自己存在过。
    火辣辣的感觉还没散去,一股无边的瘙痒升起,陈乐忍不住抓了两下。
    硬硬的疙瘩冒出皮肤,那一块皮肤毛孔陡然变大,变成大大的硬块。
    更加瘙痒的感觉升起,如同心尖都痒痒。
    陈乐哭笑不得,随手从旁边拔了一些野草,在脚背上搓了好一会儿,终于感觉好多了。
    缓缓从地上站起来,看着远方已经只剩下红色微光的太阳,陈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心中默念道:“我选择二!”
    第一不可能选,回到未来做普通人过后半生,没有任何吸引力。
    系统会离去,注定没有未来,相当于每天都在给医院赚钱,就看什么时候送给医院而已。
    选择三的话,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将被破坏,说不定以后家乡都待不下去,甚至家人都不一定能理解。
    养了十多年的女儿,说变成儿子就变成儿子了,将心比心谁能接受?
    选择二的话,保留现在的一切人际关系,而且有越长越漂亮这个buff在,只会越活越好。
    既然重活一世,那就活出一个崭新的自己。
    【选择成功,从现在开始,宿主的容颜会持续性改变,直到发挥出基因中最优的组合为止。
    在此期间,宿主不会有任何异常的感觉,敬请期待!】
    看着眼前陡然改变,然后悄然化作星光消散的界面,陈乐忍不住吐槽道:“我期待你妹!”
    叹息一声,陈乐背起书包,朝着记忆中的家走去。
    脚底踩在高低不平的石头和泥土上,果然没有太大的感觉。
    迈腿的时候不会再扯到蛋了,空荡荡的,让陈乐忍不住唉声叹气。
    “再见了,陪伴了我一辈子的好兄弟……”
    回到家里,那土墙那瓦片,还有那熟悉又陌生,拴在鸡圈门口的两条土狗,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又陌生。
    家里只有堂屋亮着灯,厨房里昏黄的光忽明忽暗,显然是柴火的光芒。
    熟悉的记忆翻滚而来……
    这个时候,家里刚刚把草房盖子推了,换了房梁和瓦片,堂屋里挂着新买的吊扇。
    角落里有两个东西很显眼,一个是硫酸大电瓶,还有一个是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硫酸大电瓶的旁边墙上,挂着一根红蓝相间的电线,电线的一头是两个铁夹子,另一头是一个小灯泡。
    在停电的时候,临时照明使用。
    三峡工程才刚刚开启没几年,还相当的缺电。
    电路也没有改造,电线都比较低矮,时不时地就出问题,可谓三天两头停电。
    爷爷在田地里回来,喜欢坐在吊扇下的方桌高板凳上,一边吹吊扇一边等着开饭。
    而奶奶,则是默默的一边做饭一边喂猪,包揽家里一切的事情。
    爷爷不做任何一点家务,洗碗都不可能,烧火也不可能。
    总之,家里的事情绝对不碰。
    果然,爷爷就坐在高板凳上,一边吹吊扇,一边手摇蒲扇。
    因为有严重的哮喘,呼吸带着一些杂音。
    吊扇的风挺大,纸张摆在桌上绝对会到处乱飞。
    也就爷爷舍得开灯开吊扇,奶奶可舍不得。
    “丫头,咋回来那么晚?”爷爷问。
    望着满头短短的银白头发,看似身材壮硕,却有着哮喘的爷爷,陈乐差点没绷住自己的神色,鼻子一酸差点落泪。
    爷爷是一个下乡盖房子,做石磨以及做灶台的匠人,年轻的时候背着几十斤的钢铁工具上山下乡,练就了一副壮硕的身材。
    虽然现在已经老了,皮肤松弛了一些,但依然极为壮硕。
    可惜,哮喘却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父亲跟着爷爷学,后来有了母亲和自己,就换了个补鞋子的行业,每逢赶集就在街上摆摊,不赶集就上山下乡,现在已经丢下老本行外出打工了。
    夫妻俩都没什么文化,外出也没赚多少钱。
    又因为要供养陈乐读书,老本也换房子瓦盖了,以至于根本没钱给爷爷治病。
    农村人没谁会上大医院,就相信点偏方。
    万一哪天不能动了,或者突发急病,那就是眼睁睁等死!
    老人怪不怪儿孙说不好,但都是这样。
    老人也不会求儿孙,把自己拉城里去治病,等死就成了常态。
    上辈子爷爷胯骨脱臼了,骨头移位之下,一条腿看起来短了一截,成了跛子。
    这种问题镇子里新建的卫生院,估计都能够治好,大不了去城里开刀。
    爷爷却只是找些草药止痛,只求不痛就好,就这么成了跛子。
    在陈乐十五岁那一年,因为哮喘,疝气,瘸腿,可能还有其他基础病的折磨,爷爷受不了。
    在那年夏天的夜晚,自己捆住手脚,就在家门口的池塘里,悄无声息的淹死了。
    从那把他晚上从不离身的铜手电筒,还有脱掉的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之所以捆住手脚,是因为爷爷会游泳。
    为了不继续被病痛折磨,为了不拖累儿孙,可见他对自己多狠。
    现在,爷爷还好好的活着。
    “去别人家玩了会儿……”
    陈乐应答一声,错过自己爷爷,把书包放在桌上,假装翻找其中的书来掩饰自己。
    记得爷爷是叫她乖孙孙的,现在居然叫丫头,让陈乐心里怪怪的,有点不得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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