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上,摆的都是她喜欢吃的。 每次来这里,她都会被祖母投喂,祖母也没什么架子很平易近人。 还有霍御霆,跟祖母聊了很多老爷子以前的趣事,听得沈欢欢心里乐滋滋的。 想不到老爷子年轻时候这么受欢迎。 不过这些事,也是霍御霆从老爷子那听来的,是真是假,已经不重要了。 “祖母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贝曼夫人手里的盒子花纹精致,带着几分东方古典的美,一看就是十分贵重。 沈欢欢接过盒子。 “孩子,打开看看。”贝曼夫人温柔道。 沈欢欢应了声,然后打开盒子。 盒子里,是一枚祖母绿的玉扳指,玉扳指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龙纹图案。 “祖母,这东西我不能收。”沈欢欢大吃一惊。 这玉扳指,能够调动罗素家族的所有军队,军队也只认物不认人。 换句话说, “祖母给你这个礼物,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祖母年纪大了,有些事,就留给你们年轻人去做。这也是你父亲同意的,这玉扳指,留在你手上比较安全。” “好,祖母,我一定不负您的厚望。” 沈欢欢收下玉扳指。 两人下来吃晚饭,霍御霆跟沈欢欢很爽快的答应。 晚饭过后,祖母年纪大了休息得早,沈欢欢带着霍御霆来到后花园。 “我好久没来这里了,这里的一切,都没变。” 后花园是祖母最喜欢待待地方,每天都有佣人们精心打扫,祖母很喜欢养花,她精心养出来的花都特别的漂亮。 祖母是个活得很精致的女人。 祖父去世那段时间,祖母顶着外界压力,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坐上女伯爵这个位置。 说她残忍,倒不如说是身不由己。 霍御霆肉眼看得出她有多开心。“以后我陪着你多来看看祖母。” 说话间,霍御霆给凌夜发消息,让凌夜把他别墅的后花园,通通都种满花。 沈欢欢嫣然一笑道:“好,以后,你不许言而无信。” “嗯,一言为定。” 霍御霆眼里满是温柔。 —— 翌日,清晨。 霍御霆跟沈欢欢刚从城堡里出来,就碰上一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 女人浓妆艳抹,身上的香水味刺鼻而又难闻。 而女人看见他们从城堡里出来,眼神里闪过一抹嫉妒。 随即,阴阳怪气地说道:“表妹,你也是来拜访祖母的啊?怎么没通知表姐一起来?” 老太太最喜欢伊莎,不管她做什么老太太都没把她放在心里。 从小到大,她哪样不比伊莎优秀?! 可偏偏老太太像是瞎了眼一样。。 半点都看不到她好。biqubao.com 伊莎只是个养女,凭什么对她好啊?! 拉莎气得面目狰狞。 沈欢欢不想跟她废话。 “表姐,祖母刚休息,我劝你还是改日再来,我们先走了。” 说着,就要拉霍御霆离开,拉莎那点小心思她都一清二楚。 八成是看上霍御霆了。 她不喜欢别人觊觎她的男人。 但是,拉莎岂会这么轻易让她离开。 “表妹,这位是。。。。”拉莎那眼神,恨不得扑上霍御霆。 霍御霆没给她好脸色,冷声道:“我是伊莎公主的未婚夫。” “原来你就是霍御霆啊,你这。。。。”拉莎朝着男人使了个眼神,正要伸手过去却被霍御霆给避开了。 拉莎捂嘴一笑:“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瞧瞧你这样子,真是让人心生欢喜。” 她得不到的东西,谁都别想得到。 尤其是伊莎的男人,这个男人,她要定了。 她就不相信有哪个男人能抵得住诱惑,伊莎的未婚夫,也不例外。 “表姐,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沈欢欢低声警告。 拉莎神色一愣,眼底闪过一抹阴狠的笑意,板着脸问:“表妹,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表姐心里最清楚不过了,不想在外人面前丢面子,就给我闭紧你的嘴巴,否则,你哪天变成哑巴就不知道了。” “你威胁我?”拉莎气得面容扭曲。 沈欢欢弯了弯唇:“我只是好心提醒你。” “老公,怎么走。” “好的老婆。” 这一声“老公”让霍御霆心情十分愉悦,主动牵着她的手,那笑容有多温柔就有多温柔,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拉莎就离开了。 拉莎气得跳脚。 伊莎这个贱女人,怎么什么好事都轮到她头上?! 就连找的未婚夫,也比她之前找的男人帅气百倍。 真是气死她了。 想到今天来的目的,拉莎整理好仪容,恢复以往温柔贤淑的性格,正要走进门去,就被保卫给拦下来。 拉莎趾高气扬道:“你们敢拦我,知不知道我是谁?” “拉莎小姐,贝曼夫人今天不见客。” “我不是客人,快点给我让开。”拉莎气呼呼的想要硬闯进去。 但是,她根本就不是保卫的对手,很快,就被两名保卫给丢出去。 “啊”的一声尖叫,瞬间摔得像个王八一样,四脚朝天,好不雅观。 拉莎委屈得哭了。 她从来没像今天这么狼狈又丢人。 当初她来找祖母,最多也只是被祖母训斥几句,这次,却是出尽了洋相。 也不知道伊莎那个小婊子给祖母罐了什么迷魂汤,让祖母这么疼爱她。 这次保卫不让她进去,肯定又是伊莎的意思。 真是气死她了! 拉莎怒气冲冲的离开。 “丫头,吃醋了?我刚才没让她碰我。” 上车之后,一路上她都沉默,霍御霆担心她憋坏了忍不住开口问。 听到这句话,沈欢欢哭笑不得。 “我没生气也没吃醋,知道你对我的感情,就是拉莎那个人吧,就是见不得我好,总是喜欢抢我的东西。” 霍御霆嘴角微不可见的上扬。 这丫头,还说不是吃醋。 嘴巴都能挂上油灯了还在狡辩。 不过,他也不打算戳破她,而是耐心的安慰:“是因为你太优秀,所以她嫉妒你拥有的一切。” “包括你。”女孩补充了句。 霍御霆目光坚定道:“傻丫头,我不会被人抢走的,该担心的人,是我。” “哦?”沈欢欢偏过头。 霍御霆淡然道:“这里,有你的青梅竹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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